来源:中国临海新闻网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信息,对市区一家个体经营户违法使用“土八路”作店名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据了解,该店为一家烧烤店,其店面的门头招牌上印着醒目的“土八路海鲜烧烤”几个大字,门口的灯牌、店内的墙上也都可以看到“土八路海鲜烧烤”字样。据调查,该烧烤店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名称是符合规范的。这也意味着,经营者潘某在实际经营中擅自使用

“土八路”当店名太任性 监管部门查处不手软

了“土八路海鲜烧烤”的字号。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土八路”系抗战时期敌人对我党领导的抗日游击队、敌后武工队等非正规武装力量的蔑称,把“土八路”作为字号名称,有损八路军革命先烈的名誉。依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烧烤店取名“土八路”明显违反公序良俗,“八路”作为集体名称也不宜使用在个体工商户名称中。

对此,执法人员责令潘某将“土八路”字样去除,并对其进行了爱国主义教育。潘某当场表示认识到错误,今后一定规范使用字号名称。目前,烧烤店的“土八路”字样已全部进行遮盖处理。

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企业、个体户的字号名称必须依法登记、规范使用,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使用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如果违反规定随意使用,不但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还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商号权、商标权,要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