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一家餐吧起名“卧槽”,店主如何起名、悬挂牌匾才合法?
盘点那些年遇见过的奇葩搞笑店名,如“叫了只鸡”“厕所串串”“回回上当商店”“我去!文具店”“联邦调茶局”等,不禁令人啼笑皆非。这些店主们满满的设计感和无敌脑洞令人感叹,如此这般的具有槽点和喜剧感的词汇博人眼球,引来热议,带来生意,当然也引来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国家部门的关注。
据有关报道,银川张先生经营了一家名为“卧槽”的欢唱主题餐吧,在今年7月1日才开业,因为店名内涵独特,引
发了市民的普遍关注。有人认为此店名新颖趣味,是店主创新的举措,生动的店名确实吸引顾客前往消费;而有人则认为“有种骂人的感觉,这样的字眼做店名不大合适。”在一片争议中,大约8月份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到来,要求张先生拆除店招牌进行整改。采访中,张先生表示起名的初衷是欲表达“卧龙搁浅滩”,“槽是马槽,也是马到成功的寓意。”关于起店名这件事,诚然店主们享有对名称的自由选择权,可以用一些新奇有趣的字眼达到想要的宣传效果,但是一些“规矩”仍然需要遵守:
1.店名或企业名称中不得带含有损害国家、公共利益、歧视性、违反公序良俗、有关机关组织名称等内容的字眼。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的;(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四)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五)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部队番号;(六)“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词;(七)汉语拼音、字母、外国文字、标点符号;(八)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九)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和文字。”
总结上述法律的规定,一般店名或企业名称中不得带含有损害国家、公共利益、歧视性、违反公序良俗、有关机关组织名称等内容的字眼,涉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特殊行业的,还存在一些特殊规定需要商家注意察看了解。
2、门店招牌应当使用登记的名称,但可以适当简化。
依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否则可能由于侵权或虚假广告等原因引来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3、门店招牌在宣传过程中也应遵守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第十条规定,“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类似“卧槽”“叫了只鸡”等奇葩店名已经被要求整改,比如叫了只鸡就已改名为“叫了只炸鸡”。这些名称由于不符合社会文明建设要求,违反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响,可能会导致店铺被投诉、被相关部门责令拆除招牌,甚至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因此,对于商家来说起,店名和悬挂招牌受法律的约束,务必文明取名、文明宣传,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名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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