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为公司起名字也要注意限制性规定
大家好,我是李律师,上次给大家讲解了为公司起名的禁止性规定,今天接着讲解关于为公司起名的限制性要求,就是虽然不违法但是不会通过注册登记的公司名称,我们也是要注意避开的。
关于公司名称选择,还有一些限制性的要求,就是很难通过登记机关审查、基本上不会准予的受到限制的情况。我给大家讲解如下:
公司名称不得与同一个企业登记机关已经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近似,但有投资关
系的除外,例如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著名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如果新设立的又与其没有投资关系的企业,为公司起名“湖南哈哈哈矿泉水有限公司”的话,就是犯了同行业企业名称近似的忌讳,估计是通不过注册登记的;在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非营利法人、或者另一个企业名称的名称,但是也有例外情况是可以的,那就是与其他非营利法人或者另一个企业存在投资关系或者经该法人授权,且使用该法人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例如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就是源自中国第一汽车制造厂名称,因为与之有投资关系,所以就用简称作为公司名称。如果注册时用“天津总工会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就不可以了,因为其中包含了非营利法人的简称;
在公司名称中的字号应当是由字、词或其组合构成,不得使用语句、句群和段落,如果允许那样的话,就预示着可以使用无限长的字,我觉得那其实不是给公司起名字,而是闹着玩了。
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由于当时的法律法规未就公司名称的长度进行限定,所以曾经出现过注册公司时起名有“宝鸡有一群怀揣着梦想的少年相信在牛大叔的带领下会创造生命的奇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妈妈说名字太长不容易被别人记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奇怪的名称,但是我们认为使用这些奇怪的名称并不适合公司的长期发展,反而给人一种随意、不严谨的印象,会使社会公众、合作对象对其产生不信任的感觉。当然随着《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在2017年7月31日开始生效,公司的字号明确规定只能使用字、词或其组合,不得使用语句、句群和段落,因此这种现象也不会再出现。
公司名称的字号不得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带有误导性内容和文字,如果遇到某某人自我介绍这样字眼的公司名称,我提醒大家,那不仅是不符合公司注册登记而通不过的公司名称,而且大半的可能是你遇到了夸夸其谈的骗子了。
企业名称不得以职业、职位、学位、职称、军衔、警衔等及其简称、特定称谓作字号,但有其他含义或者作部分使用、且字号整体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例如教授、正处级、博士后、总工程师、上校、警督等等,不能用于公司名称,但是如果玩一点心眼或搞一下文字游戏,例如前后或者中间加减一两个字改变了原来特定含义就是可以的,比如博后、总程师,但是可能又与名称响亮不搭边了。
现实中,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就是蹭著名公司名称的热度,以近似的名称误导消费者,让人对产品难以辨别,或者使用一些夸张性宣传语,引诱有需求的老百姓上当,那么我们与注意产品商标的规范化那样,注意规范性的公司名称,就可以大大地降低或减少上当受骗的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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