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起名与他人重复怎么处理?公司名字是否可以转让?
前几日一位朋友告诉找邦企小编他去公司注册,他想的公司名字居然有人跟他想的相同?像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呢?找邦企小编收集了一点有关材料跟大伙儿共享一下:
2个之上的公司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字一样或是类似而产生争议时,登记主管机关按照注册在先原则处置。
中国公司的企业名字与国外(地区)公司的企业名字在我国境内产生争议并向登记主管机关申报裁定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我国缔
结或是叁加的国际条约的規定的原则或是本規定处置。2个之上公司向相同登记主管机关申请一样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名字,登记主管机关按照申请在先原则认定。属于同一时间申请的,应该由公司商议处理;商议不了的,由登记主管机关做出判决。
2个之上公司向不一样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同样的企业名字,登记主管机关按照受理在先原则认定。属于同一时间受理的,理应由公司商议处理;商议不了的,由各该登记主管机关报共同的上级登记主管机关做出判决。
結果这个朋友没别人提交名称早,错失了一个理想的企业名称。那么企业名称可不可以转让呢?
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
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
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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