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准入许可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及其生产的具备OTA升级功能的汽车整车产品和实施的OTA升级活动,应进行备案。申请主体应是汽车整车生产企业。

《通知》要求,企业实施 OTA 升级活动,应当确保汽车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保障汽车产品生产的一致性;企业应按要求依次完成管理能力备案、车型及功能备案和具体升级活动备案后,才能实施 OTA 升级,并评估升级活动的影响,采取分级备案。《通知》特别指出,对于涉及汽车自动驾驶功能(驾驶自动化分级3级及以上)的相关升级活动,应经工信部批准。

《通知》强调,企业是 OTA 升级活动安全和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责任主体。企业应履行告知义务,升级执行前向车辆用户告知 OTA 升级的目的、内容、所需时长、升级影响、注意事项等信息,升级执行后告知车辆用户升级结果。企业应识别升级活动所影响的电子控制系统,并保存软件初始和升级版本(集),支持实施升级追溯管理。相关备案信息应真实、准确和完整。

据了解,汽车软件OTA升级主要涉及娱乐系统、整车系统和信息与数据系统三大主流系统。数据显示,2021年企业报告OTA升级351次,涉及车辆3424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OTA升级占比达64%。近年来,多家新能源车企均被爆出未提前告知车主,就直接通过OTA升级方式“锁电”,以降低新能源汽车自燃风险,致使车辆续航里程明显缩水,引发不少车主维权。

同时,OTA升级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召回领域。如特斯拉近日宣布的召回计划显示,将通过OTA技术为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进口及国产Model 3电动汽车免费升级电机控制软件。今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企业不管是以OTA作为召回措施还是技术服务活动,都要履行备案等法定义务,要能更好地保护公共安全和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