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故障致业主身亡,为什么电梯冲顶会死亡
#法律热点解读##头条创作挑战赛#电梯,作为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垂直交通工具,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然而,当电梯出现故障,尤其是像电梯冲顶这样的严重事故时,往往会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近日,云南发生的一起电梯冲顶导致 59 岁业主死亡的事件,再次为我们敲响了电梯安全的警钟。

案例情况
2月18日晚8点左右,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昆明广场中央B区4栋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电梯事故。59 岁的业主韦某在陪孩子在楼下玩耍时,因孩子想跳绳,便上楼取跳绳。谁知在韦某进入电梯后,电梯突然从 17楼疾速坠落到负二楼,紧接着又猛冲至33楼。电梯停在33楼后,韦某头部遭受重创出血,不幸当场身亡。
据家属提供的监控显示,20:00分韦某进入电梯时轿厢显示屏显示“17 层”,20:01分电梯突然急坠,17层至负二楼仅用时3秒,轿厢内物品翻飞,至20:02 分时,电梯短暂停顿后反向冲顶,33层撞击瞬间产生巨大冲击波,监控画面剧烈闪烁,20:03分电梯停在 33层,此时的韦某,头部血迹斑斑。目击者称,撞击声像爆炸,整个单元楼都在震动,还闻到了烧焦的味道。
根据资料显示,涉事电梯为 2014 年投用的奥的斯货梯,最近一次检验日期为2023年10月15日,但维保记录中对“最近一次保养时间”显示 “暂无” 。物业称今年2月已进行维保,事故后要求全面检修,但具体日期未公开。
律师点评
事件发生后,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这起事件涉及多方法律责任。维保单位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维保单位负有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对电梯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义务。如果维保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维保,导致电梯存在安全隐患从而引发事故,那么维保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钳失效、缓冲器隐患等问题,就属于维保不到位。若经调查确实存在维保违规行为,依据该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将面临吊销相关人员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涉及刑事责任。
对于物业方面来说,物业作为小区电梯的管理方,有对电梯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的责任。需要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反馈电梯存在的问题等。若物业在电梯管理中存在疏忽,如未对维保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未及时发现维保记录异常等问题,也需要对事故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后则是电梯制造单位,如果经调查发现电梯冲顶事故是由于电梯本身存在设计缺陷、制造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的,那么电梯制造单位也难辞其咎,需要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同时可能还会面临行政处罚等。
此外,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受害者家属有权要求责任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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