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 宅基地上的房子该如何继承?
浦东万祥镇的唐家三姐妹父母在六年多前相继过世,留下了宅基地上的一栋房产,此后一直空置,姐妹三人也没太放心上。
然而,今年通过村委会得知,农村宅基地无法继承,但地上物,也就是这栋房子可以继承。因为此处宅基地并没有女儿们的名字,所以日后房屋如果损坏坍塌,女儿们也不能再申请修建,房子的权益也会完全丧失。
为了确保日后的动迁等相关权益,唐家三姐妹希望尽早把房子的继承手续办好,调解员冯红梅和三姐妹及其家属坐下来细细一谈,发现家里的情况还比较复杂。 首先,二姐小时候因为一场大病致残,成为盲人,所以对自己的父母,没法去尽更多赡养义务。
不过,即使身患残疾,二姐也并没有啃老,11岁开始在盲校读了8年书,之后在盲人推拿诊所工作,努力养活自己。 随后,大姐告诉调解员,自己并非父母亲生,而是父母抱养来的,但她对父母的照顾并不少,最后也是她给父母送的终。三妹则表示,父母在搬回老屋之前,自己曾照顾了父母十多年。
虽然对家庭和父母的赡养付出各有不同,但是姐妹三人经过商量后对调解员表示,他们愿意平均分配这栋房子。
就房屋的继承权益达成一致以后,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姐妹三人共同签下了调解协议书。随后,姐妹仨在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经法院确认,三姐妹均分这栋房屋的相关权益。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力克 李翔 编辑:范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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