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大家聊聊关于房产证的一些小知识,如果大家认为我说得对,请多多关注我,给我点赞,跟我互动,如果有什么法律方面的疑问,也欢迎大家多多向我咨询。

  前几天有这么一个事情,一个小伙子来咨询说,他想咨询关于离婚的法律问题,事情是这样的,小伙子一年前谈了个对象,马上要结婚了,小伙父母虽然家庭条件不是很好,但为了儿子结婚,就拿出全部的积蓄,给小伙全款买了房子,可快到结婚的时候,女方提出来房产证上必须要加上女方的名字,不然就不结婚,小伙为了早点结婚,就答应了女方的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了女方的名字。谁知,结婚不到一年时间,女方就在外边有人了,整天夜不归宿,男方一看,这日子过不下去了,就提出离婚,女方也是一口同意,可就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女方就提出了要求分割房产,因为房产证上有女方的名字,说明这个房子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因此上,女方要分走一半的房产,男方肯定也是不愿意,就向我进行了咨询。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谁就对这个房子有所有权,谁就是房子的主人,因此上,如果房产证上有女方的名字,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如果房产证上有女方的名字,那么女方就可以分得房产,但是,我们都知道,现实生活中,如果只是加了个名字,而没有掏钱,那么,如果一旦离婚,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有的人就会说,法律不是规定了吗,婚前买的房子就属于婚前人所有,就算离婚别人也分不走。这句话说的是没有错误,但是,这忽略了一点,就是这个法律只是没有加女方名字的规定,比如,男方婚前买了房子,没有加女方的名字,那么,不管过多久,这个房子都是男方所有,就算是离婚了,女方也分不走房子。

  但是,这个法律规定,不是只有男方明白,女方也不傻,因此上,女方就会要求在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加上自己的名字,不加的话,就不结婚,这也是为了给自己留条后路,就算以后离婚,也可以分到一半的房产。

  但是,像我前面说的,女方没过一年的时间,就同意离婚,一年不到,就想拿走一半的房产,这不管谁都不会答应的。但是对方又确实有房产证,这就很难办。

  今天,我就教大家一招,完美化解这个难题。

  就是在结婚的时候,女方要加上自己的名字,那么,男方就可以这样给女方说,这个房子是男方为了结婚向自己父母借的钱,并且拿出借条来,让女方一起签字,如果女方签字了,如果要离婚,要分房子,女方就要给男方的父母去还钱,如果不还钱,那么,女方就不能分走房子。

  而且,就算女方不签字,也没关系,只要男方告诉女方自己是借父母的钱买的房子,并且有父母从银行给孩子打款的记录,那么,这个房子虽然是儿子的,但是,儿子是欠钱的,如果不还钱,父母是有权收回房子的。通过这个方法,也就能完美解决这个问题了。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分房的小知识,如果大家认为我说得对,请一定要多多关注我,给我鼓励,让我有更多的动力去分享法律知识,让法律的光芒照耀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