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6岁少女写信称被小学老师性侵,女孩父母离异常住外婆家,事后曾微信质问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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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下午,赵女士坐在深圳回广西的火车上。她没有心情看窗外的风景,内心只有一个念头:帮妹妹讨回公道。
近日广西横县云表镇某乡村小学教师邓某被曝10年前上课时多次性侵幼女,引发社会关注。在同学们的记忆中,邓某长是一个特别亲切、很受学生喜爱的老师,“下课的时候我们都喜欢去他办公室。”如今当事女孩小赵已经读高二了,要不是一封2017年的信,这件事恐怕至今仍不为人知。
小赵的小学同班好友告诉红星新闻,数学课时邓某长总是让小赵上讲台,坐到他腿上,“觉得老师很宠她,大家都很羡慕”。好友告诉小赵,邓某长也曾让自己坐在他腿上,但并没有侵犯她,小赵回复她:“那你真的很幸运。”
▲夜色中,走在去案路上的当事女生小赵。受访人供图
侦办本案的横县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告诉红星新闻,目前警方已将嫌疑人邓某长控制,待进一步调查后,会向社会公布。立案告知书显示:“XX被强奸案一案,我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现立案侦查。”
红星新闻得知,小赵家人在家中搜集证据时,发现了几条小学时候女孩穿过的裤子。赵女士说这些裤子当时没有洗,放在了角落里,后来发现裤裆处有白色印记,她希望提取上面的白色物质做DNA检测。“警方说会派专门的技术人员来提取物证。具体时间等通知。”
▲小赵当年穿过的裤子没洗过,整理时发现裤裆处有白斑,目前家属正在等待警方技术人员提取物证。受访人供图
【事发】
一封意外的信牵出10年前伤痛
曾微信质问,对方却直接转账870元
3月16日凌晨,赵女士的舅舅发来的一条信息,彻底打破了整个家的宁静。舅舅在清理家中物品时,翻出了一封信,信里面写道:“八年前,你曾对这个无知、干干净净的女孩子侵犯,你这么做,是否想过后果?”信里面的内容,让舅舅看了以后“夜不能寐”。
▲小赵2017年读初二时写下的那封信,被舅舅意外翻出。受访人供图
赵女士并没有立刻询问妹妹小赵。因为疫情,在读高二的妹妹学校还没开学,赵女士先是邀请了小赵来深圳玩儿,妹妹很开心地答应了。
在深圳的家里,趁妹妹很放松的时候,赵女士拿出手机,打开那封信对妹妹说:“我看到了这封信,不知道是不是你写的。”妹妹并不承认,企图用开玩笑的方式转移姐姐的注意力。这时,赵女士忽然拉住妹妹的手说:“你不要害怕,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会保护你的,你一定要跟我说。”
赵女士回忆说,当时,妹妹忽然开始流泪,手颤抖着,紧咬着牙不愿说话,只是一直哭。赵女士说:“如果你说不出口,那你可不可以写下来?”妹妹点点头。
“我是……在2010年的时候,邓某长对我进行了第一次侵犯,我今天站出来要揭开我童年的伤疤……从一年级到四年级,赵某长就一直侵犯我……”
▲在姐姐的鼓励下,小赵写下了当年被侵害的经历。受访人供图
短短不足千字的信,小赵写了两个小时,过程中她总是忍不住失声哭泣,又使劲咬住手指,不让自己哭出声,一边抽泣一边记录下那些残酷的回忆。
赵家有三姐妹,小赵小学一年级时,父母离婚,三个姐妹都分开了。小赵判给了妈妈,小学一年级到四年级,就读于横县云表镇周璞小学。在横县云表镇周璞小学时期,她住在外婆家,和自己的另外两个姊妹没有过多交集,母亲在外打工,她是留守儿童。事发的2010年,小赵刚上小学一年级。
小赵告诉姐姐,舅舅发现的那封信,写于2017年9月,那时候自己读初中,学了生理卫生课后,知道了当年小学数学老师邓某长对自己做的事情是“非常不好的事”。于是,她写下了那封信,信里小赵说,“我不想让下一个女孩子受到你的侵犯。”
但最终,小赵没有勇气把这封信寄出去,于是她把这封信和这段记忆,都封藏在看不到的地方,直到十年后被舅舅发现。赵女士告诉红星新闻,在写完这封信后,妹妹曾经将信里的内容用微信发给过邓某长,然而得到的却是邓某长微信转账870元。其母得知后将钱返还给邓某长。
【同学】
讲桌背后,数学老师总叫她坐在腿上
“以为老师很宠她,都很羡慕她”
根据小赵信里的描述,赵女士告诉红星新闻,邓某长对妹妹的性侵害从小学一年级一直持续到小学四年级,直到妹妹转学。第一次性侵害发生时,小赵尚不满7岁,邓某长彼时55岁。
最让赵女士觉得夸张的是,大部分的性侵,竟然发生在课堂上。小赵说,同学们都在座位上听课,邓某长经常把自己喊到讲台上去,让她坐在对方腿上,邓某长就这样一边给同学讲课,一边对自己实施性侵害。
小赵提供了一段3月19日和小学同学的微信对话。对话中小赵问她的小学同学,“记得以前他(指邓某长)经常把我喊到讲台上,坐在他腿上吗?他其实……”描述完当时情节后,同学回复:“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我以为他是宠你而已,以前那些同学都羡慕你。”
▲小赵与小学同学的微信对话。受访人供图
小赵问一位曾经被一起要求坐在邓某长腿上的同学,有没有被侵害,那位同学说没有,小赵回复她:“那你真的很幸运。”
姐姐赵女士回忆,在家人眼里,邓某长是一个特别和蔼的老师,对妹妹小赵很好,“是个很照顾我妹妹的老师,经常会给点小零食,周末还带我妹妹出去玩儿。”发现妹妹被伤害后,赵女士说:“现在他在我心里,早已不是一个老师了。”
红星新闻记者与小赵这名小学同班好友取得联系,她告诉红星新闻,除了小赵之外,邓某长也曾让自己坐在他腿上,但并没有侵犯她。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确实记得数学课时,邓某长总是让小赵上讲台,坐到他腿上。
该同学回忆,上课时邓某长总是坐着,小赵坐在他腿上,由于两人前方有讲桌作为遮挡,所以教室里的同学们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直到前几天,小赵联系自己,告诉了她自己小学的不幸遭遇,这名同学称自己被“吓了一跳”。在这位同学的回忆里,邓某长是一个特别亲切、很受学生喜爱的老师,“下课的时候我们都喜欢去他办公室。”
根据小赵与这位同学的聊天显示,曾经被邓某长喊上讲台的她,受到侵犯却不敢说时,希望同学们能发现,小赵说:“我一到四年级都坐在他腿上面,我还以为你们都懂……以为你们会发现。”但由于年龄太小,这位同学说大家并不知道,直到小赵五年级转学后,邓某长还问过该同学,为什么小赵没有来学校了。
【当事女生】
曾告诉妈妈“下面痛”
没追问缘由的母亲,只给她买了消炎药
赵女士说,伤害从妹妹的6岁贯穿至10岁,给妹妹留下了至今难以愈合的伤疤。赵女士曾经很不理解,为什么开朗的妹妹变得自卑、自闭,对中年男子充满恐惧,对未来不希望,言语中透露着对自我嫌弃。
赵女士回忆,小学五年级妹妹搬到姨母家住后,就很不愿意回外婆家。上了初中后妹妹住在舅舅家,不敢跟舅舅说话,也不愿意和其他男孩子讲话,不愿意回外婆家,每一次回外婆家,妹妹都躲起来,不喜欢和家人说话,也不喜欢和外婆说话。
曾经有一次,姐妹在一起聊关于未来的话题,说到梦想中的白马王子类型时,妹妹说自己不想结婚,也不想生孩子,“我考不好了,我不想学习,我想出去,我不要待在这个地方,我的人生已经完了,我已经不干净了。”赵女士问妹妹,为什么不干净了,妹妹哈哈笑着说:“因为没洗澡嘛!”
赵女士说,其实小赵并非没有求救过,虽然邓某长不让小赵跟任何人说这件事。但二年级时,有一次妈妈从广东打工回来,小赵告诉妈妈,“我下面痛,你带我去买药好吗?”可是这并没有引起母亲的关注,她简单问了一下为什么痛,小赵不说话,母亲便没有追问,给她买了消炎药后,第二天就回广东打工去了。
▲小赵与小学同学的微信对话。受访人供图
因此,在成长过程中,妹妹和妈妈、以及外婆的关系都很不好,她时常埋怨妈妈没有保护好自己。赵女士回忆说,有一次妹妹和妈妈吵架时说:“是,你生了我,生我又没有管教好,没有照顾好我,你知道我一个单亲留守儿童受了多少委屈?”说完这些,小赵就哭了起来。
直到说出了这段过往之后,小赵才向姐姐赵女士透露,在成长的过程中,因为这件事,她常常想自杀。
【家属】
当事女孩已做妇检并将告递交法医
小学未洗的裤子希望能做DNA鉴定
21日傍晚,赵女士回到老家,全家召开紧急会议。会议结束后,已是深夜,小赵在姐姐和其他家庭成员的陪伴下,来到了云表派出所案。派出所民警在听取了小赵的讲述后,非常重视,立即将此案转到横县刑侦大队。
▲在家人的陪伴下,小赵到云表派出所案。受访人供图
22日凌晨两点过,赵女士给红星新闻记者发来信息说:“刚刚做完笔录,从警察局出来。”22日白天,没有来得及休息,小赵在母亲和法医的陪同下,去当地医院做了妇检,并将检查告递交给了法医。
22日16时,横县公安局发布通称,“3月21日晚,关于近日网传‘横县学生被性侵’事件,当事人赵女士(此处指小赵)到该局刑侦大队案称,其于2010年至2014年在我县云表镇某小学就读期间,曾多次被该校男老师邓某性侵。接案后,该局依法受理,并于2020年3月22日立案侦查。目前已将涉案嫌疑人邓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赵女士也立即收到了警方的立案告知书,根据赵女士提供的立案告知书,红星新闻记者看到上面写着:“XX被强奸案一案,我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现立案侦查。”
▲警方的立案通知书。受访人供图
横县刑侦大队负责侦办本案的民警告诉红星新闻,目前警方已将嫌疑人邓某长控制,待进一步调查后,会向社会公布。
立案的消息并没有让赵女士觉得放松了一些。23日一大早,她把妹妹小时候的笔记本作为证据递交给了警方。赵女士说,她从家中找出了一本初中时妹妹的笔记本,上面写下了很多心情记录,希望可以提供给警方作为证据。
另外家人在家中搜集证据时,发现了几条小时候妹妹穿过的裤子。赵女士说这些裤子当时没有洗,放在了角落里,后来发现裤裆处有白色印记,她希望提取上面的白色物质做DNA检测。“警方说会派专门的技术人员来提取物证。具体时间等通知。”
▲另外几条小赵当年穿过后没有洗的裤子,家人准备提交给警方做取证。受访人供图
3月23日,横县教育局纪检室主任告诉红星新闻,涉事教师邓某长已于2018年退休,21日县教育局就已经会同县纪检、县公安等部门赴有关乡镇学校开展调查工作。
南宁市妇联权益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市妇联已经掌握了小赵案件的情况,并对此案非常重视。23日已经与当地公安、教育以及南宁市检察院等多部门沟通,并安排指导基层妇联进一步跟进此案。该工作人员称,南宁市妇联目前正在与赵女士取得沟通,希望为其妹妹小赵提供法律和心理方面的援助。
【律师】
若课堂上强奸属实
公共场所强奸处十年以上甚至死刑
著名女性维权律师万淼焱认为,邓姓老师在课堂上以讲台为掩体,把受害女生抱在腿上实施奸淫而且长达四年,这样的情节简直离奇到令人不敢置信。但是警方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而立案侦查,即是说经过初步调查,至少已经确证到有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发生。
万淼焱说,课堂是公共场所。刑法第236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的司法解释《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对于未成年人因被性侵害而造成的人身损害,为进行康复治疗所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红星新闻记者 蓝婧 沈杏怡
编辑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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