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风沐雨二十载 一路风雨一路歌——记全区十大“人民调解专家”莫津民
莫津民,男,汉,1970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8年9月至2007年4月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苏木司法所任所长;2007年4月至2009年4月任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司法局副局长;2009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2015年11月至今任克什克腾旗司法局副局长、克什克腾旗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莫津民自1998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在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线已经连续奋战了20余年。20年来他用娴熟的法律知识,出众的工作能力,满腔的工作热情,爱民为民的工作情怀,不畏艰难、不辞劳苦,十几年如一日,用法律的武器守护一方平安,用爱民之心造福一方百姓,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一、孜孜以求、苦心钻研法律和调解事业
莫津民,是学数学专业出身,与法律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但是他头脑灵活、善于钻研、口才出众。1998年他考录到乌兰布统乡政府任司法助理。上任伊始,面对乌兰布统乡场乡合一的行政体制和社情复杂、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现实,他很快形成了明确的工作思路:以法为本,以情、理为两翼,为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为维护地区稳定和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驾护航。1999年,他成功调解了红山军马场李宋两家技术员打架致伤赔偿纠纷和黄芹塔拉村王某与鲁某丢马赔偿纠纷,赢得了当地百姓的信任和认可,为以后顺利开展工作打开了良好局面。
此后,多少个日日夜夜莫津民踏遍了乌兰布统乡的村村组组。在其任乌兰布统乡司法所长9年间,共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近千件,沉积多年的民间纠纷95%得到解决,乌兰布统乡无一起民转刑案件,无一起涉诉涉访案件,莫津民也被乌兰布统的乡亲们亲切的称为“坝上护法人”。这期间,莫津民付出了全部的心血和努力,每一起案件他多方走访求得实情,钻研法律提供法律依据,梳理案情明确法律关系,了解各方所求寻找案件突破口,反复琢磨推敲寻求最佳调解方案,苦口婆心使得当事人心服口服,最终化干戈为玉帛。调解中,莫津民拓宽了法律知识、积累了办案经验,于2001年考取了内蒙古大学法学本科学位并以优异成绩毕业。由于其精深广博的法律专业功底和丰富充裕的办案经历,莫津民成为克旗司法界疑难复杂案件中当仁不让的“智囊团”成员,后又被赤峰市党校多次聘请讲授法律课程,被克旗党校聘任为法律课讲师。
二、勤勉敬业、一腔热情为人民
2007年4月,莫津民因出色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由乌兰布统司法所所长直接升任克旗司法局副局长,更广阔的舞台给他提供了更充分的施展空间。在他的精心调解下,一起起群众纠纷、一件件棘手案件顺利结案。2008年6月他圆满解决了川籍100多农民工讨薪案,此案例被编入全市优秀人民调解案例汇编。2008年9月他平稳化解芝瑞镇涉案4个村、300多户、500余人的假种子案,此案例被国家司法部列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案例。2009年他成功调解红山军马场50多名下岗牧羊工与军马场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2016年3月,他成功平息因旋耕土地酬上访至赤峰市电视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劳动酬纠纷。2016年8月他成功调处了外地游客范某女儿在克旗桦木沟蛤蟆坝景区骑马导致意外身亡的旅游纠纷和乌兰布统苏木元宝山嘎查孙某之子在一处因挖沙取土和雨季积水形成的水坑玩耍时不慎溺水身亡引发的纠纷。2017年1月,他成功调处了焦某违规驾驶车辆造成孙某死亡又无力足额赔偿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并以诉调对接的方式成功化解了克旗土城子镇天保同村东五组45户村民因该村王某购买该村林地林木起诉至旗人民法院,庭审中上访旗人民政府的林地林权纠纷。2017年2月他成功调处了患者卢某在克旗旗医院进行针灸和药物治疗后病情恶化引发的医疗纠纷。2018年他成功调处了克旗达里渔场及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因建保护站引发的草牧场纠纷和达里牧民兄弟姐妹四个因草牧场租赁和补贴分发引发的家庭矛盾纠纷。类似的案子不胜枚举,莫津民运用自身高超的沟通协调能力获得多方参与协助,把依法判决案件进行了升华,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解决了民生疾苦,促进了全旗社会的和谐稳定,得到了旗委旗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三、创新思路、开拓工作新局面
作为克旗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莫津民并不囿于做一个金牌调解员、百姓贴心人,他积极探索,创新思路,巧妙谋划,在人民调解工作上不断推陈出新、亮点频出。
首先,他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进行实战演练。由各司法所选取一个自己调解过的典型案例制作课件,进行详解,总结归纳调解思路方法,由其他干警进行点评,进行思想的碰撞,产生智慧的火花;由各司法所随机挑选一件备好的民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梳理案情,提出调解策略,以案释法,依法析案,广大干警参训热情高涨,真正起到了借鉴他人经验、提高工作能力的作用;限定时间请各位干警根据提供的素材撰写两篇人民调解信息,由专业人员对信息写作质量进行评价、评比,结合材料讲解信息写作要点,鼓励广大干警全面发展,多有建树;每调解完一个案子,他都会组织同事们进行案例研讨,小到调解文书的一个词、一个标点,大到整个案子的调解过程、文书制作,同事们会集思广益,认真钻研,不断总结经验,共同进步提高。
其次,他努力促成与法院、公安、检察院、信访部门以及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实现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和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六对接”。不仅使调解不成的案件走向诉讼渠道,更多的判决难、执行难的案件、涉诉涉访案件、群体性事件又回流到司法行政部门,由司法局组织各相关单位联合办案,借助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专业技能和优势,掰开揉碎的反复调解,最终达到理想效果。自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后,他亲自主持成功调解多起医疗纠纷案件,典型案例包括孙某某出生过程中发生“臂丛神经损伤”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崔某某在旗医院做电子肠镜过程中发生肠道穿孔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李某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输液过程中死亡医疗纠纷。自开展“六对接”以来,司法部门已经承担此类民事纠纷调解62起,涉案人员达132人,有效担当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稳压器”和“防火墙”作用。
莫津民自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调解各类纠纷2000余件,在调处各类案件上创造了很多“奇迹”,将不可能变为可能;打破了人民调解工作很多“记录”,创造了许多不计其数。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在2000年被赤峰市司法局评为“全市优秀司法所所长;2003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十佳司法助理员”,被赤峰市人民政府记二等功;2005年被赤峰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2006年被赤峰市委评为第二届“赤峰市杰出青年卫士”,被赤峰市人民政府记二等功;2016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评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十佳人民调解员”;2017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18年3月被赤峰市司法局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三等功。荣誉对莫津民来说,是鞭策、是激励,让他不犹疑、不却步、不罢休,行至巅峰处,更有最高峰。或许,只是应了父母给他起名时的期许,津民,润泽养育他的父老乡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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