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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丑”,本义非“不美”,也不是“纽也,象手之形”,而是十二支第二个新月“朏”日的星象

  在现代汉语里,“丑”的主要含义,是“跟‘美’相对”,即“不好看”“丑陋”等等。

  古时候的“不好看”,是“醜”字,“从鬼、酉声”——像“鬼”一样,自然不能算“好看”。

  至晚自宋元之后,“丑”就作为“醜”的“俗字”,逐渐取而代之。新中国实行简化字,述而不作,沿用了这一“取代”。

  不过,《现代汉语词典》标注“丑”的第一个含义,是“地支的第二位”——子、丑、寅、卯……等等。

  “丑”,是十二支的第二“支”,此字原来只有这一个含义。

  殷商以“干支”纪日,甲骨文里有“丑”字。

  关于甲骨文的“丑”字,郭沫若在《甲骨文字研究·释干支》中谓其“象爪之形,当即古爪字”。

  叶玉森亦在上世纪初的《殷虚书契前编考释》中认为,“丑”象手形,其指或屈或伸,似即手之古文。

  徐中舒先生赞成郭氏之说,并举《同簋》《师克盨》等青铜彝器铭文为例,说金文“丑”字“皆突出指爪之形,故当以郭说为长”。

  篆体“丑”字,源自甲骨文无疑,但也稍有变化。

  《说文》:“丑,纽也。十二月万物动用事。象手之形。日加丑,亦举手时也。”

  许慎的依据,大约是《汉书·律历志》《淮南子·天文训》对十二支“丑”的解释。

  许氏也认为,“(丑)象手之形。”

  郑文光先生在《中国天文学源流》中,提出了不同的见解。

  他认为,十二支,依据的是公元前2100年前后新月(每月初三)“朏”日所拌的星象。

  十二支之“子”,在当时是“参宿一”于赤经2时20分(现在是5时40分)位置,在春分点东面约35度——新月始见,正在参宿五北面不远处——所以把“长着三个头发”的“崽(甲骨文子)”作为十二支第一位。

  第二个“朏”日,新月位于参宿东面30度,伴星是二十八宿中跨度最宽的井宿。

  井宿一到井宿八,都不是很亮的星。但其附近,有“零等星南河三”“一等星北河三”“二等星北河二”等亮星。

  这些星与井宿比较亮的星合在一起,就构成了下图二。

  此一图形,与甲骨文“丑”字,何等相似乃尔。

  甲骨文“丑”,“正、反”皆有,而这恰好是甲骨文契刻独有之特色,并不罕见。

  上面说到篆体“丑”字稍有变化。郑先生说,第二个“朏”日,在相同赤经同时出现在西方地平线上的“天狼”“弧矢”构成的图形比较,小篆“丑”字与之又高度吻合了。见下图三。

  太阳每日出于东方,而每个月的新月却是出于西方——井宿(和周边亮星)构成的图形和“天狼”“弧矢”等构成的图形,同时同赤经伴新月出现,无非一个在南、一个在北而已。

  以伴第二个新月“朏”日而出的附近星象,象形确定第二“支”为“丑”,这个解释,似更符合上古先民“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的生产生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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