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传统宗族文化影响,中国人对子女的姓氏特别重视,特别是男方,但父母的抚养义务并不能因子女姓氏未跟随己方而免除。近日,上杭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子女未跟随父姓,父亲拒付抚养费用的抚养费纠纷作出判决,依法判决父亲傅某从2016年9月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直至其子邓某某十八周岁为止。
纳尼?
只是因为子女并没有跟随自己的姓氏,
就拒付抚养的一切费用?
小编读书少,
你真的不要骗我!
案件回顾
邓某兰与傅某于2014年11月在上杭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6年4月,双方因感情不和,邓某兰起诉要求傅某离婚,经上杭法院主持调解,作出自愿离婚的民事调解书。2016年5月29日,邓某兰在医院生育一男孩,取名邓某某,现邓某某由邓某兰监护抚养。小孩出生后,傅某以小孩邓某某姓“邓”而不是姓“傅”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用,也不履行父亲的法定职责。为此,邓某兰以邓某某名义诉至法院要求傅某支付抚养费。
案件看到这里,
许多吃瓜群众也都能明白了,
傅某只是以孩子不随自己的姓氏作为借口,
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同时,
规避作为父亲的法定职责。
法院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邓某某系邓某兰与被告傅某的婚生子,邓某兰与傅某离婚后,邓某某由邓某兰监护抚养,傅某仍对邓某某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因此,傅某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根据邓某某的实际需要、傅某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经济生活水平等综合考虑,酌情确定每月700元。傅某认为邓某某应改为姓“傅”的辩解,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傅某未提起上诉,该案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来来来,敲黑板!
小编要开始普法了!!!
现在开始才是重头戏!
你丑你先走好吗!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认为子女只能随父姓,不能随母姓的思想在法律上是不予支持的。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未抚养子女一方的,仍然应当支付抚养费,而且“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中傅某以孩子跟随母姓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用,于法无据。
那些和傅某一样抱有侥幸心理的人哪,
小编建议你们,
小算盘可以放弃了.......
然而话题讲到这儿
小编想再叨叨几句,
自从“二胎”政策开始以来,
父母们因为子女姓氏的问题矛盾重重。
生了孩子跟爸爸姓,这个延续了千年的中华传统,眼下遇到了新问题。随着“单独二孩”政策落地,身边符合生二胎政策的夫妻一下多了不少,很多将生育第二个孩子列入了家庭计划。“如果生第二个孩子,孩子得跟我姓。”在执行生育大计前,不少妈妈提出要求,也由此牵出不少家庭矛盾。你家二胎,打算跟谁姓?
当然这其中也有许多群众表示....
来看看网友们怎么说:
wx_钱多多_ydM95:如果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第二胎可以随女方姓的啊。个人觉得,只要双方感情好,跟谁姓都不重要。
Ethcghh:只要不是招女婿,还是随男方姓好!
老玄人 :抢二孩儿姓氏的现象也愈演愈烈!我身边就有怀孕5个月,因为孩子姓谁的问题打胎离婚的。中华民族什么时候有的这种姓谁需要商量着来的规矩呀?
夏日水晶:跟父或母姓都无所谓吧,名字就是一个代号。其乐融融的一家人才是幸福的,干嘛为这个吵架呢!
在老一辈人眼中,“代代相传、香火相续”是一种生命延续,姓氏代表了传承,跟谁姓,则意味着延续了谁。而大家庭和睦友爱的气氛,又何尝不是一种传承!很多时候,长辈的参与复杂了问题本身,最好是由小夫妻俩达成共识后,召集双方老人协商解决。跟谁姓的问题,已不再只是夫妻间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问题”。现在社会更讲究男女平等,女方的长辈,同样如此希望。因此,在二胎有选择的情况下,有一胎跟女方姓,也同样可以理解。
小编也发现身边有不少家庭,他们给孩子取名的技巧是,把爸妈的姓氏全加上去,一般爸爸的姓在前,妈妈的姓在后,比如爸爸姓陈,妈妈姓李,那么孩子就叫“陈李××”,这样也挺好,不过就是写名字的时候麻烦了点。对于现在纠结的独生代夫妻,这也是个无奈中的好办法。
不管怎样,小编认为,
跟谁姓都不是重要的问题,
重要的是给孩子更多的爱、
更多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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