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岗”变“工勤岗”湖北京山3名女职工面临“被退休”
近日,两名网友在“市委书记专属版”留言称,由于湖北省荆门京山市交通运输局早年在岗位设置过程中出现工作失误,4名本应该在55岁退休的该局女职工不得不在50岁就提早退休,4名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接到这一线索后,记者立即驱车前往京山市交通运输局进行采访。
6月3日,记者来到京山市交通运输局政工人事股办公室,张燕(化名)、闻芳华(化名)、王怀珍(化名)3人正在办公室里找人事股屈股长要说法。
事情还要从2003年说起。
张燕(化名)、闻芳华(化名)、王怀珍(化名)3人都是京山市交通运输局的老职工。2003年,京山市开始实施“七站八所改革”,3人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公示,从200余名竞聘者中脱颖而出,成为了原京山县乡镇交管站的管理人员(省编)。
张燕(化名)2003年签订的聘用合同书
“我们3个在京山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工作以来一直都是从事的管理岗位工作,在下面各乡镇交管站担任会计。”张燕(化名)告诉记者。
张燕(化名)称,2013年京山市交通运输局在她们3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将3人的岗位更改为工勤岗。
对此,京山市交通运输局人事股的屈股长解释称,当时工勤岗的工资待遇要比管理岗高,因此未经当事人同意便直接按工勤岗签订了合同。
张燕(化名)2013年签订的聘用合同
当年的“好意”到如今却变成了“麻烦”。按照政策规定,工勤岗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0岁,管理岗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岁,如果按照工勤岗的退休年龄,3人将在今年或明年陆续退休。如此一来,少拿5年工资不说,退休后的工资待遇也会受影响。
更让她们气愤的是,2014年京山县事业单位迎来一轮转岗,京山市交通运输局也未通知3人更改岗位。直至2018年1月京山市交通局运输通知她们签订管理岗聘用合同,3人才意识到一直以来自己签订的都是工勤岗合同。而此时即便签订了管理岗的合同,3人也无法按照55岁的年龄退休。
“2017年我们都已经过了45岁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45周岁之后即便恢复管理岗位身份,也需按照50岁的年龄退休。”闻芳华(化名)说。
这样的说法也得到了屈股长的认可。屈股长称,当时和她们3人同一批签订工勤岗的还有其他职工,但她们的年龄都比张燕(化名)、闻芳华(化名)、王怀珍(化名)3人小。2018年发现了该问题之后,政工人事股便对其他职工的合同进行调整,在其他职工未满45周岁之前将合同更改为了管理岗,不会再出现类似的问题,而张燕(化名)、闻芳华(化名)、王怀珍(化名)3人退休问题却成为了一个“老大难”。
王怀珍(化名)告诉记者,如今这样的局面并非她们3人造成的,而应该归咎于京山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失误。“时任交通运输局局长许文华也承认这是以前交通局遗留下来的错误,由他出面协调解决,到现在又说解决不了。”
闻芳华(化名)还出示了一份承诺书,“2018年,时任政工人事股股长刘登家亲笔写下保证书并且加盖了交通运输局的公章,承诺只要我们女职工转为管理岗位,退休年龄就是55岁。”
6月2日,京山市交通运输局就此事给出书面回复称,经调查,投诉人系交通运输系统交管站女职工,身份为工人,岗位为工勤技能岗。按照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即将年满50岁退休,其反映岗位设置中有关问题,导致其提前退休一事,由于时间长,当时情况比较复杂,市交通运输局正组织调查,待调查结果出来后将依法依规处理相关问题。
而这样的回复3人均表示不能接受。“我下个月就满50岁了,再不解决这个问题,就要“被退休”了。”闻芳华(化名)说。另外两人虽不似闻芳华(化名)这么着急,但也即将在下半年或明年年满50岁退休。这一问题如不尽快解决,3人50岁退休恐将成既定事实。(荆门新闻网记者苏鹏飞 阮馨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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