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法院召开领导干部会议 宣布主要负责同志调整决定
11月8日,宿豫区法院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区委书记、宿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殷其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新庄镇党委书记卓凯宣布干部任职决定,张前进同志任宿豫区法院党组书记,提名为院长人选;冯莉同志不再担任宿豫区法院党组书记,提名免去院长职务,另有任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张成龙主持会议。
编辑 | 张家宁
原标题:《宿豫区法院召开领导干部会议 宣布主要负责同志调整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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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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