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签订服务合同,北京一消防评估公司被罚5000元
近期,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的检测、维保、评估项目服务质量开展专项整治时发现,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接评估项目未依法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法对该单位处罚款5000元。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要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接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并明确项目负责人。承接业务未依法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也规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从业条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或者出具虚假文件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罚款。
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提醒,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开展社会消防技术活动,提升服务质量。下一步,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行业从业人员监督管理,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标准,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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