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班主任的地位、作用与岗位设置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规范、加强班主任工作,根据《中学班主任工作的暂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班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基本单位。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是班级团体战的直接负责人和联络人,是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计划的第一责任人。
班主任在学生成长中,起着导师的作用,负有协调本班各学科教学工作提高学生学习成绩,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职责。
第三条,学校每个班级设一名班主任。
第二章 班主任的工作规范
第四条 每日常规:
(一)实行每日学生“一日三报”制度。每天对学生进行考勤,并向级部如实报告考勤情况。如有学生缺勤等,要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二)督促指导值日生做好教室、卫生区和宿舍的卫生。
(三)每日课前按照级部规定组织本班学生并与学生一起宣誓,鼓舞士气。
(四)检查班内电教器材和其它公物使用与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督促检查学生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出操人数齐全,口号响亮,并与学生一起跑操。
(六)及时处理级部反馈的学校各检查人员检查扣分情况。
(七)午休晚休时间,要经常性深入到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午休晚休的状况并及时作出督促管理。
(八)组织利用好晚点教育时间。依据自身观察了解,结合学校、级部常规检查反馈,利用晚点及时解决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和日常行为规范存在的问题。
(九)建立学生德育档案,每天详细记录班内学生的各种行为和道德表现,以此作为学生评优和处分的重要依据。
(十)对学习、思想和行为上出现问题的学生要经常性的做耐心细致的谈心交流工作,但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五条 每周常规
(一)按时参加班主任例会,做好记录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认真组织、参加周一升国旗仪式,保证班级队伍集合快、静、齐,认真听取国旗下讲话,确保学校升旗仪式的教育效果。
(三)每周召开一次班干部会议,听取情况,征求意见,做好记录,加强班集体建设。每周召开一次学习委员、课代表会议,了解班级教学情况,并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
(四)做好周工作计划清单,将计划清单在班内张贴并上报级部,以备检查、督促工作。
(五)利用周六、周日与学生家长做经常性沟通,反馈情况,交流信息,争取家长的配合并做好记录。
(六)每周日晚上第二节,组织好班会。利用班会对学生开展各种爱国主义教育、理想教育、行为习惯教育主题教育活动,总结、部署班级工作。并指导学生填写班会记录,上交级部存档。
第六条 每月常规
(一)结合班级量化考核每月考核成绩,认真分析班级工作中的成败得失,上好月总结主题班会,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二)组织好学生学习诊断性检测,并根据成绩统计,召开任课教师协调小组会,解决学生学习中的问题。
(三)加强学生的个别教育和管理。对经过努力仍无法教育、管理好的特殊学生,要及时上报级部,由级部和班主任共同研究,找出症结,确定教育方案。对特殊后进生隐瞒不报又无力转化的班主任,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条 学期常规:
(一)开学前,制定出操作性强、措施得当的班主任工作计划,一份备查,一份交级部存档。
(二)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并将开学初第一个月作为规范活动月,狠抓日常行为规范和学习活动规范。
(三)组织好各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工作,并根据成绩,做好分析,拿出对策。
(四)加强学习,注重总结反思。每学期至少撰写一份学生管理、教育的典型个案或班主任工作论文,并交政教处参加评选。
(五)每学期由政教处组织至少召开一次全校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发言要以个案说法为主,讲实例,不讲套话。
(六)在级部统一安排下认真组织家长会,反馈学生在校情况,宣传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计划,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争取家长支持,共同做好学生教育。
担任高一班主任的,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必须与本班学生初中的班主任及家长取得联系,全面了解学生表现及其家庭经济状况,建立起学生成长档案。其他年级班主任每学年必须对每个学生家访一次。
(七)认真做好学期学生思想和学习成绩评定,认真填写《学生成长发展报告》。
(八)做好班主任工作总结,根据学校安排做好各种费用收交及清查等工作。
(九)认真做好学生假期学生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思想教育工作。
第八条 其他方面:
(一)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级部组织校内外各级各类比赛、竞赛等活动。重大活动(如大型集会、运动会、各类比赛、各项文体活动等)时,相关班主任必须到岗,并精心策划,组织落实。
(二)鼓励学生在校报或校外各种报刊等媒体上发表积极向上的文章、作品、通讯等。
(三)关注学生安全,及时上报、恰当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
(四)认真完成学校各处室和级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班主任的任用与考核
第九条 学校专任教师都有担任并积极做好班主任工作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条 学校实行教师竞聘与学校聘任相结合的班主任选聘制度。
班主任每学年选聘一次,任期一学年。教师在竞聘岗位时注明是否愿意担任班主任工作,然后由各级部提出班主任聘任名单,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协调,由级部领导聘任。
第十一条 班主任工作实行末位淘汰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各级部领导小组有权撤销或免去其班主任的职务:
(一)一学期内月考核成绩均列最后一等者;
(二)不能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学生,不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学生意见较大、呼声较高者。
(三)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教育处理不力,导致严重后果者。
(四)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级工作差或不服从领导安排而导致工作无法开展的。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制度。考核分为月常规考核和期末总评两部分。月常规考核包括纪律、卫生、两操、班主任到场考勤、自行车、升旗仪式等内容。期末总评包括先进班集体成绩评选成绩和班主任常规工作两项。
各级部根据本条例相关内容和级部工作实际,分别制定本级部的班主任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实施本级部班主任考核工作。
各级部每月考评和期末总评结果是班主任结构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发放情况的重要依据,一份报政教处处存档。
第四章 班主任的待遇和奖励
第十三条 学校班主任表彰奖励制度。
每月依据常规检查成绩汇总,按照《班级评估方案》发放班主任月津贴,人均***元/人,最高***元,最低***元。每学期末,根据班主任工作总评成绩,分级部按班数的1/3评选优秀班主任,高三年级第二学期多一人,对优秀班主任发放奖金***元。每学期班主任系列绩效工资按《班级评估方案》,一等班主任的***元/人,二等班主任为剩余奖金的人均平均数。
第十四条 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班主任工作交流会,并鼓励班主任参加各种形式的工作研讨和进修,努力提高班主任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五条 学校奖励班主任加强工作研究,对于发表的论文、论著,与学科教研成果享受同等奖励待遇。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班主任教师考核加分制度。
根据班主任工作总评成绩,期末学校考核中在能这一项中优秀班主任加7分,普通班主任加5分。
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班主任待遇倾斜制度。
在工作无重大失误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在职班主任优先晋升职称、优先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优先作为各级评先树优人选。
学校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为获得荣誉称号的班主任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
第十八条 本条例关于奖励等规定,若遇国家法规、学校政策调整发生变化的 ,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条例由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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