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昌明:中国人应该追求怎样的梦

  ——评易中天的《中国梦:梦与梦魔》

  按:狂妄的易中天,最近又跳将出来,恶毒攻击支持"文革"观点的人是"犯贱"!何谓"犯贱"卑鄙、下流地自我否定之义也。难道科学地肯定"文革"观点的人是在"卑鄙、下流地自我否定"盲目地全盘否定"文革"观点的人就是"高尚"

  易中天是历史虚无主义的鼓吹者。他虽是中国人,笔者怀疑他的血统是否纯正血管里流的会不会是西方杂种的血要不,他为什么要如此刻薄地攻击中华文明,全盘否定自己祖宗——中华民族的历史这才是真正地"犯贱"!既然有鼓吹历史虚无主义的小丑跳梁,笔者特重发2010年8月15日的此篇网文。

  近日读了易中天先生的《中国梦:梦与梦魔》(原文见2010年8月5日《南方周末》),除了领略到其对历史和历史人物的诸多调侃与嘲讽之外,总感到如同吃到一口苍蝇似的,不是个味儿。

  任何一位学者,都应该具有一定的批判精神,这没错。但这种批判必须是历史的,其态度应该是严肃的、学术的,对待历史与历史人物,应该抱有一种天生的敬畏感;切忌随意与轻漫,慎之臧否。

  易先生是个声名雀起的学者,本想从他的文章中读到些睿智与哲理,读到严肃的学术思维,可惜这一切都让人失望。现仅就以下几点与其商榷。

  1、怎样看待中国的历史

  在易先生的文章《中国梦:梦与梦魔》(下简称为《梦》)里,上自孔孟老庄,下至康梁孙(中山)毛(泽东),在他所提到的几千年中国历史人物中,几乎全成了一批傻瓜。因为正是这批愚蠢的中国人,一直都在为追求一个不可能实现的幻想——以"天下为公"理念编织起来的"大同"梦而瞎折腾。

  《梦》文认为,中国古代,从三皇五帝、汤武周公都有一个"大同"梦,诸子百家概莫能外。"儒家的‘大同’,是领导海选、权力禅让的‘尧舜之世’。墨家的‘大同’,是村长领着大家干活,有意见逐级向上反映的‘人民公社’。道家的‘大同’,却是不要领导,或形同虚设"。"同样是‘大同’,道家是‘个人主义’的,墨家是‘集体主义’的,儒家则是‘折衷主义’的(既要统一意志,又要个人自由)"。尽管表现形式不同,但其追求的目标无异。

  《梦》文认为,到了近代,鸦片战争以后的无数志士仁人所追求的"中国梦",也是"大同"梦,只不过主旋律成了"强国",又成了"强国"梦。易中天认为:

  徐继畲、郭嵩焘、薛福成、谭嗣同这些近代思想家,他们虽然主张学习西方,不过是要"像西方人那样实现儒家的政治理想"。说到底他们所追求的还是"禅让天下"的"大同"梦;孙中山主张推翻清王朝,最终目的也是要实现"天下为公"的"大同"梦。

  易先生嘲笑这些晚清的"有识之士",包括"革命党人",虽然都"认为美国的制度最好",却不知道其好在哪里他们都用中国的"大同"理念去解释美国的政治制度,这是十足的无知,实不知美国制度的核心理念却是"个人主义",他们根本没学到。

  《梦》文认为,进入了现代,中国人做的"强国"梦,实际上还是这个"大同"梦。易中天说:

  "从国民党到共产党,从孙中山到毛泽东,‘天下为公’四个字,何曾一日忘怀只不过,有一个如何实现的问题,也有一个何时实现的问题。"

  "1949年后,中国大陆进入和平而统一的时代,毛泽东就觉得应该‘只争朝夕’地做起来了。于是便有了‘人民公社’。这个‘新生事物’,即便不是按照‘大同’模式打造的,恐怕也有它挥之不去的影子:

  "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这是财富‘不必藏于己’(此处及以下引文均见《礼记·礼运》);社员参加集体生产,这是劳动‘不必为己’;办食堂、学校、敬老院、幼儿园,定‘五保户’,这是‘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社员过着集体生活,自然‘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村与村、社与社之间,当然都‘讲信修睦’。至于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更是题中应有之意。就连‘选贤与(举)能’,也部分地做到了,尽管只限于选生产队长。"

  《梦》文认为:中国人所追求的"强国"梦与"大同"梦,根本不是美梦,而是一个可怕可悲的"梦魔"。

  为什么因为这种"大同"梦,说到底"是以‘群体意识’为思想内核的",它违背了"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在易中天看来,无论是古代的还是近现代的"大同"梦,"都不讲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法家甚至还要剥夺"。正因此,这个在中国自古以来追求的"大同"梦、近代的"强国"梦,最终是以毛泽东的"人民公社破产了,文化革命失败了"而彻底破灭!"留下的,是一堆问题"。

  上下五千年,从孔孟到孙毛,在易中天看来,这无数中国人竟然都在追求一个根本无法实现的可怕又可悲的"梦魔"。易先生的"狂妄"使他目空一切,唯一被他看得上的只是道家的"个人主义",据说,"只可惜,道家的这个传统,被我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一部中国人的追求史,如此而已。易中天先生就这样成了一名不折不扣糟蹋中国历史的历史虚无主义者。

  2、毛泽东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吗

  "文革"以后,毛泽东成了一个历史人物,同时在中国又成了一名最有争议的人物。本来,作为一名历史人物,自然可以任人评说。你可以肯定他,也可以否定他,问题是这种评说应该是学术的、科学的,其态度应该是严肃的。

  易中天在对毛泽东的评说上,带有极大的随意性,这与他这位学者的身份是不相称的,更与学术性的研究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人所共知,毛泽东是一位马克思主义职业革命家,中国共产党的创始领导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与领导人,这些都是无法更改的客观存在。对他的评说都应该以史实为依据,用史料说话,而决不能随意的主观臆测。

  《梦》文对毛的评说,涉及到了两大史事:人民公社化运动与文化大革命问题。这可以说是共和国史上"公认的"毛的两大错误。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不作具体分析,就凭此简单地下结论,否定毛泽东是个马克思主义者。

  易中天认为,"表面上看,人民公社和文化革命,是两码事。但内在的联系,却很清楚。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文化革命的口号之一,是‘破私立公’。一大二公,破私立公,天下为公,一以贯之的,不就是一个‘公’字吗""毛泽东,却似乎还要把财产和心灵都‘归公’,都‘公有化’。这才有了城里的‘公私合营’,乡下的‘集体所有’;也才有了‘文革’当中的斗私批修,破私立公,灵魂深处闹革命,狠斗私字一闪念"。一句话,毛泽东从物质生产资料到精神世界,都要"破私立公",这就违背了马克思主义。

  毛泽东提倡破私立公,怎么就不是马克思主义了呢

  易先生说: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宣称,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前提,就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在《共产党宣言》里,他们更是把共产主义社会界定为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也就是说,没有个人,没有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就没有共产主义。由此可见,取消个人权利,限制个体自由,决非马克思主义,只能是法家的主张"。(按:要引《共产党宣言》证明自己的观点,又不引用原文!这不是严谨的学术态度)

  毛泽东的"破私立公",要"破"的是资产阶级的思想意识形态之"私";要"立"的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意识之"公"。很奇怪,在《梦》文里,"破私立公",怎么一下变成了"取消个人权利,限制个体自由"的东西了呢易先生引用马恩文章的篇目,能说明毛的"破私立公"错了吗简直是牛头不对马嘴,拉马恩大旗扯虎皮,吓唬些没读过马列的人而已!

  不知道易先生是否真的读完过马恩的《共产党宣言》,怎么不引用一下:"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

  毛泽东是个马克思主义者,既然要搞社会主义,那么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纲领,消灭资本主义所有制,搞"城里的‘公私合营’,乡下的‘集体所有’",这有什么错完全是顺马克思主义之理,成共产党人之章,除非是他不想搞社会主义。(别忘了,当今我国这个已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的基础支柱——国有大中型企业,就是毛时代的产物!)

  不错,毛泽东对中国的传统文化很有研究,他崇法批儒,但也不能就此武断地否定他不是个马克思主义者。

  其实,在《梦》文中,作者自己的思维逻辑是非常混乱的。一回儿说毛泽东是法家,因为他主张"斗争的哲学",很秦始皇。一回儿又说他是墨家,因为"农民出身又领导革命"的毛泽东很"草根"(似乎是个"草莽英雄"),据说"就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干部参加劳动,知识分子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等等,在墨家那里都有"。一回儿又说他是儒家,搞人民公社不正是其实践儒家"大同之世"的美好图景吗最后是,不管是什么"家",反正凡是可恶的东西,都一股脑儿地往其头上"栽"就是了,好在毛已不会讲话了。

  在易中天的笔下,毛泽东已成了中国传统文化消极面的化身,唯独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然而,把毛泽东"塑造"成这般模样,这像是一位学者对待历史人物的公正评价吗

  3、中国人究竟应该追求怎样的梦

  依照《梦》文的逻辑,既然中国人过去追求的都是幻想的"梦魔",那么,醒悟过来后就必须重新选择真正美好的"梦"。综观《梦》文,易先生实际上是想告诉我们:应该摒弃以"群体意识"为思想内核的"中国梦";要大胆地去追求以"个人主义"为思想内核的"中国梦"。他认为:

  以"群体意识"为思想内核构建起来的"强国梦",不值得追求。因为这样的"梦"即使实现了也没有意义。"国家强大了,或者为了国家的强大,我们的人民,连话都不能随便说,饭都不能随便吃,衣服都不能随便穿,这样的‘强国梦’,我们做它干什么"

  相反,以"个人主义"为思想内核构建起来的"中国梦",才是值得追求的。因为在这样的社会结构里,崇尚的是"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才能"让全体国民,都成为‘人格独立,意志自由’的人,充分地享有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这才是我们要追求的"中国梦"。

  易先生是欣赏道家的"个人主义"的。他在《梦》文中写道:

  "道家……不要领导,或形同虚设。人民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想干嘛干嘛,爱怎么过就怎么过。用庄子的话说,就是‘上如标枝,民如野鹿’(《庄子·天地》)"。实现"中国梦","我们并非只有一种传统可以借鉴,可以继承","只可惜,道家的这个传统,被我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梦》文认为,只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发展,才使中国梦有了"变化":

  "最根本的变化,是我们不但可以有国家的梦想,也可以有个人的梦想。比方说,自己的公司可以发展,自己的孩子可以出国,自己的工作可以调换,自己的户口可以迁移,甚至不过是自己的冤屈可以有地方申诉"。"不管怎么说,我们不必‘集体做梦’,也不必在同一个框架和范围内考虑‘个人问题’。我们可以各想各的,甚至‘同床异梦’"。

  为了反证他的观点,易中天先生特别拿广东这块"宝地"说事,说它历来就是"天高皇帝远"的南国省份,是"自由散漫"、"自作主张"的地方;是中国的"化外之地"。然而,"正是这‘教化不及,政令难达’的地方",能在上世纪70年代就在社会上流行起喇叭裤,在改革开放中取得最大的成就。这"该归功于广东对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给予了最大限度的尊重"。"直到现在,广东也仍然是舆论最新锐、环境最宽松的地方。这才有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广东经验’,有了关注民生、自由言说的‘南方视角’"。(不知广东人是否同意以上论述!)

  易中天认为:

  百年来,我们的先人"为什么经过了那么多的努力,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大同梦和强国梦,都未能很好地实现,甚至适得其反就因为过去这两个梦,缺少了重要的一环——每个中国公民的‘幸福梦’"。

  《梦》文在结尾中特别告诫人们:

  不要"想当然地认为,只要社会进步了,国家富强了,人民自然就幸福了,谁知事实并非如此。恰恰相反,只有把每个公民的幸福放在第一位,社会进步和国家富强,才真正成为可能"。

  因此,结论是:中国人应该彻底抛弃以"群体意识"为思想内核构建起来的"大同梦"、"强国梦";而去追求以"个人主义"为思想内核构建起来的"中国梦",也就是"每个中国公民的‘幸福梦’"。

  4、人们应该有怎样的公私观

  应该说,易先生的文风是够"通俗生动"的(《梦》文中不缺诸如:"……这些话在今天看来,真是哪跟哪呀!""‘讲礼让’,人家是‘女士优先’,咱们是‘领导先走’,一样吗"等,看了这类文字就像在听相声);可是,其文章的论点却是晦涩的,很不鲜明,往往让人费解,感到言不由衷,甚至不知所云。

  综观《梦》文,贬斥以"群体意识"的"大同"梦与"强国"梦也好;歌颂以"个人主义"为思想内核构建的、强调"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的"幸福梦"也好;借晚清历史人物之口称颂西方的政治制度也好;批判毛泽东时代的"法家"统治也好,其实都是为了批"公"扬"私"。

  这是一个"公私观"的问题。然而,恰恰是在这个问题上,《梦》文把人们搞糊涂了。

  私与公,个人与群体,公民与国家,这在哲学上都是矛盾的统一体。它们之间的关系,原本是不可分割的,是辩证的对立统一的关系。有"私"才有"公",有"公"才有"私";同样,有"个人"利益才有"群体"利益,反之,"群体"利益不存,"个人"利益也就无从说起;"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均是如此。《梦》文却把这些关系故意给分割了,绝对化了。

  易先生是把美国当作"个人主义"立国典型,认为没有"个人主义",就没有《独立宣言》,也不会有《美国宪法》,"更不会有‘美利坚合众国’"。

  美国真的是只讲"个人主义",不讲"群体"利益的国家吗非也!就拿被易先生提到的《美国宪法》来说,它是保护"个人主义"的吗错!《美国宪法》恰恰首先是保护国家(群体)利益的。请看:

  《美国宪法》的"第一条第一款:本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全属合众国的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

  试问,立法权为什么属于"国会"两院集体,而不属于个人可见,在美国,立法权是由国会集体说了算,是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表现。

  "第二款:众议院应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一次之议员组成,各州选举人应具有该州州议会中人数最多之一院的选举人所需之资格。……此项人口数目的计算法,应在全体自由人民——包括订有契约的短期仆役,但不包括未被课税的印第安人——数目之外,再加上所有其他人口之五分之三。"

  请注意引文中的"全体自由人民"几个字,也就是说非"自由人民"(奴隶)是没有选举权的;其它"未被课税的印第安人"(即使不是奴隶,而且他们本来还是这块土地的主人),也是没有选举权的。黑人只能按五分之三比例计选票。

  可见,《美国宪法》并不像易先生理解的:是"个人主义"的,是尊重"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的!原来在《美国宪法》里,个人的"权利"、"自由",是有阶级性的!即使在当今的美国,公民拥有的"个人主义"也是相对的,何况还具有其必然的局限性(知道美国的"麦克锡恐怖时代"吗)。当然,至于像《梦》文中易先生理解的那样的道家"个人主义",在现实世界更是不可能找到的。

  1949年建国以来30年的毛泽东时代,在意识形态上讲的是社会主义、革命利益至上,确实是强调群体利益。尽管群体利益包含着个体利益,但也不能说,那个时代就完全无视个人利益,说"个人利益完全没有保障",要不,数以十亿计的中国人怎么能够活到今天

  其实,作为学者的易先生,对这些浅显的道理是不会不知道的。可是,在《梦》文里,他偏要把"私"与"公"、"个人"与"群体"、"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割裂开来,对立起来。

  易先生喜欢引用马恩,这很好,在"公私观"问题上,我们不妨看見看马恩是怎么讲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存在决定意识。有怎样的社会存在,就必然会有怎样的意识形态。

  "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共产党宣言》)

  不同的历史条件形成不同的"公私观"。在讨论这个问题时,我们决不可离开历史。

  就说"大同"梦吧,即使它是中国人几千年的追求,那也因为它是美好的。先人们要追求它,这又有什么错因为"大同"梦的具体内容,也是在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展着,它决不会是一成不变的。我们有什么理由说,以"群体意识"构建起来的"大同"梦里没有"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呢

  当1787年美国制订宪法时,美国既盛行资本主义制度,同时又有种植园奴隶制度。这部《美国宪法》体现的就是整个美国资产阶级与奴隶主的"群体意识"。那时,华盛顿本人还是个奴隶主,因此,那时美国人的"个人权利与自由",自然不包括奴隶和被征服的居民——印第安人。

  1949年以后的前30年是毛泽东时代,是搞社会主义的年代,是一个"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这就有了那个时代的"公私观"。

  经过"文革"以后,中国人学会了"反思",特别是在反思"文革"过程中的"阶级斗争扩大化"问题、"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等问题,但在"反思"的过程中,人们应该懂一点辩证法,学会全面看问题的思想方法。尤其是在评价历史时,绝不能离开当时的历史背景,这才叫学术,否则就只能是饭后茶余的闲扯,甚至连"闲扯"都不如。

  本文标题:钱昌明:中国人应该追求怎样的梦? ——评易中天的《中国梦:梦与梦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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