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被问责官员为何高调复出?
被问责官员复出,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在中国尚未形成官员退出机制的情况下,官员作为一种职业,因被问责而辞去的仅仅是党内或行政职务,但级别还存在,待遇还享受,这是中国特色的官僚体制使然,而只能上、不能下的官员管理体制,也使被问责官员复出成为必然。
曾兵以为,在体制问题之外,还有两个重要因素,也使被问责官员复出。一是被问责的官员通常是得罪了百姓,但并没有开罪领导。二是虽然出了情况,但勇于承担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讲,可以说保护了更高层领导,维护了大局稳定,又对社会有了交待。如此以来,救火有功,当然要复出了。
与其他被问责官员复出一样,近日有报道称,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中被免职的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和县长苏建国也已顺利履新职,媒体还用“悄然”两字,形容当初被免职的邱建国和苏建国复出。曾兵以为,这邱建国和苏建国的复出,与其说是“悄然”,不如说是“高调”更为确切。
其一,从公开程度上看,宜黄前县委书记、县长履新职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12月2日下午 ,抚州当地网站“新抚州网”及其微博发布邱建国和苏建国履新职的“快讯”,还在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用红色字体突出。新抚州网的主管单位是中共抚州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抚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将如此高调的宣传报道说成是“悄然”,也太埋没抚州市委的工作了。而在宜黄论坛,有网友称“半个月前就有消息,正式上班已一周”。
其二,从履新职务来看,宜黄前县委书记邱建国出任金巢管委会主任,宜黄前县长苏建国任市公路局局长,曾兵在抚州政务网查看,两人的职务都是正县级,也就是说,邱建国、苏建国因“宜黄拆迁自焚事件”被免职的一年之后,又重新回到了正县级的领导岗位。曾兵不明白,是他们能力太强,还是若大的抚州市,没有但此重任的官员,亦或是有其它不能说的原因?退一步讲,即便是重新担任正县级的职务,为何不委以同级别的虚职,反而仍然在领导岗位,这不是高调是什么?
其三,从所任岗位上来看,邱建国和苏建国虽然算是平级调动,但曾兵以为,抚州方面是对两人委以了重任。据抚州政务网介绍,邱建国任管委会主任的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是江西省政府首批批准为省级开发区,是抚州市发展开放型经济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主攻工业的主战场。按照如此的地位来讲,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或许还是抚州市委党委。苏建国不仅从地方官变身为“京官”,从公路建设发生的诸多腐败案件来看,苏建国的新职应该是个肥差。曾兵以为,两人新职虽然是平级,但邱建国的地位略高于苏建国,正符合原来的县委书记、县长的职务梯次。
其四,从抚州市人事安排来看,两人履新应该是早有“预谋”。抚州市公路局多名工作人员透露,苏建国来当局长之前,局里只有党委书记、副局长等人。曾兵在抚州政务网看到, 2011年7月18日 的抚干发[2011]20号文件,公路局前任局长吴宜文被调任中共东乡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正县级),而此时与 2010年9月10日 发生的“宜黄拆迁自焚事件”,差两个月就满一年,抚州方面是否早已为苏建国选定好了新位置呢?否则,何以理解局长的位置为何一空就是小半年?看来,抚州上层还是很关心被问责官员的复出问题。
实际上,在二人一年前被免职时,就有分析人士做出过判断。依照200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十条———(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但免职被认为是一种“处理”而非“处分”措施,“并不妨碍被免职者出任他职”。如此说来,前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和县长苏建国的复出是“合法”的。“合法”是体制制造的无奈,曾兵希望,复出也就罢了,但不要让问责与复出形成太大的反差,曾兵等草根实在是一时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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