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带10发子弹坐车
1970年的风,刮在红星机械厂的家属区,带着一股子煤烟和铁锈混合的味道。
我叫李卫,那年二十岁,是厂里的学徒工,一个月十八块钱工资。
除了年轻,和兜里那几张被汗攥得发软的毛票,我一无所有。
但我有林淑。
林淑是我的光。
她是厂办资料员,穿着洗得发白的碎花衬衫,两条乌黑的麻花辫垂在胸前,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我们俩的事,在厂里年轻人里头,不算秘密。
每天下了晚班,我都会在她家楼下那棵老槐树下等她。
她会提着一个搪瓷饭缸,里面是她特意给我留的,半块玉米饼子,或者一个地瓜。
“快吃,还热乎。”她把饭缸塞我手里,眼睛亮晶晶的。
我就着昏黄的路灯,狼吞虎咽,觉得那是全世界最好吃的东西。
“慢点,没人跟你抢。”她嗔怪着,嘴角却翘着。
那样的日子,穷,但是心里是满的。
我以为,只要我努力转正,提到二级工、三级工,工资涨到三十多块,我就能去她家提亲。
我以为,我们俩的情分,比什么都金贵。
我太天真了。
那天,我揣着刚发的工资,买了二两“的确良”布票,想给林淑做件新衣裳。
我兴冲冲地跑到她家楼下,却看见她爸,厂里的老车间主任,林满仓,正黑着一张脸,和一个半生不熟的中年男人说话。
那人是厂办副主任,姓王。
他旁边站着个年轻人,油头粉面,穿着崭新的中山装,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
是王副主任的儿子,王建国。
我心里咯噔一下。
林淑站在她爸身后,低着头,肩膀一抽一抽的。
“叔,我找林淑。”我硬着头皮走过去。
林满仓眼皮都没抬,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你来干什么?以后别来了。”
他的声音像冬天里的冰碴子,又冷又硬。
我懵了。
“叔,我……”
“小李是吧?”王副主任皮笑肉不笑地开了口,“年轻人,要有自知之明。”
他拍了拍身边儿子的肩膀,“这是我儿子建国,刚从部队复员,安排在采购科,正经干部身份。他和淑芬,是组织上介绍的,两家也同意了。”
组织上介绍的。
这六个字,像一记重锤,狠狠砸在我的天灵盖上。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什么都听不见了。
我死死盯着林淑,她终于抬起头,满脸都是泪。
她的嘴唇哆嗦着,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你看看你,你再看看建国!”林满仓终于正眼看我,眼神里全是鄙夷,“你一个临时工,吃了上顿没下顿,拿什么给淑芬幸福?一件的确良衬衫?一个安稳的家?”
他指着王建国,“人家一来就是干部,铁饭碗!住的是干部楼,你呢?你住在哪?集体宿舍那个大通铺吗?”
“我能转正!我能升级!我会对她好!”我急得脖子都红了。
“等你转正?等你升级?黄花菜都凉了!”林满仓不耐烦地挥挥手,“别在这丢人现眼了,赶紧走!”
“我不走!”我血往上涌,“林淑,你跟我说,你是不是自愿的!”
林淑拼命摇头,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
“爸,我不要……”
“你闭嘴!”林满仓一声怒喝,吓得林淑浑身一颤,“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不得你胡来!”
他转头对我,眼神阴狠:“小子,我告诉你,你要是再敢纠缠淑芬,我让你在厂里待不下去!你信不信?”
王建国在一旁抱着胳膊,冷笑着看我,像在看一只垂死挣扎的蚂蚱。
那种眼神,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我被林满仓推出了院子,大门在我面前“哐当”一声关上。
我攥着那二两布票,指甲深深陷进肉里。
心,像是被活生生撕开一个口子,灌满了北风。
凭什么?
就因为我穷?
就因为我爹妈是乡下农民,不是什么主任、科长?
我不甘心。
一连几天,我都像个孤魂野鬼,在林淑家楼下徘徊。
但林满仓看得死死的,我连林淑的影子都见不到。
终于,在一个下着小雨的晚上,林淑托她的小姐妹给我带了张纸条。
“后山,老地方,速来。”
我发疯似的往厂后山跑。
雨水和汗水混在一起,糊住了眼睛。
在那个我们曾经偷偷约会的小树林里,我见到了她。
她瘦了一圈,眼睛又红又肿。
“李卫……”她一开口,就哭了。
“别哭,别哭。”我手忙脚乱地给她擦眼泪,心疼得像刀绞。
“我爸把我锁在家里,不让我出门。他们……他们下个礼拜就要办喜事。”
她抓着我的胳膊,指甲掐得我生疼。
“李卫,你带我走吧!我们去哪都行!”
带她走?
我愣住了。
我们能去哪?我是临时工,没有介绍信,我们走到哪都是盲流。
没有户口,没有粮票,我们连饭都吃不上。
看着她满是期盼和绝望的脸,我第一次感到那么无力,那么痛恨自己的无能。
我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林淑眼里的光,一点一点,熄灭了。
她慢慢松开手,惨然一笑。
“我明白了。”
不,你没明白!
我想吼出来,却像被什么堵住了喉咙。
“李卫,你是个好人。”她说,“是我命不好。”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用手帕包着的东西,塞到我手里。
“这个,你留着。以后……好好过。”
说完,她转身就跑,消失在雨幕里。
我打开手帕,里面是我送她的第一件礼物,一个用弹壳做的口哨,已经被摩挲得锃亮。
旁边,还有几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粮票,和两块钱。
我像个傻子一样站在雨里,浑身冰冷。
手里那冰冷的金属和带着她体温的钱,像烙铁一样烫着我的心。
好人?
去他妈的好人!
这个世界,好人是没用的!
回到宿舍,我一夜没睡。
天亮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
厂门口的墙上,贴着一张红色的征兵布告。
我要去当兵。
林满仓不是说我没出息吗?王建国不是干部身份吗?
那我就去部队,去挣一个比他更硬的身份回来!
我要让所有看不起我的人都看看,我李卫,不是一个任人拿捏的软柿子!
我把林淑给我的东西贴身收好,写了一封退工申请,没跟任何人告别,直接去了征兵处。
体检、政审,一路绿灯。
我爹妈的成分是贫下中农,根正苗红。
临走那天,我特意坐车,绕到红星机械厂。
厂门口挂上了红双喜,鞭炮的碎屑铺了一地。
我知道,那是林淑结婚的日子。
我没有下车,只是隔着车窗,远远地看了一眼那栋熟悉的家属楼。
心里那道口子,又开始流血。
林淑,等我。
等我回来。
火车拉着长长的汽笛,一路向北。
我被分到了东北的边防部队。
新兵连的日子,苦得能把人身上的油都榨干。
零下三十度的天气,五公里越野,回来眉毛胡子上全是冰霜。
战术训练,在雪地里一趴就是几个小时,手脚冻得像胡萝卜,又红又肿。
很多人都哭了,都想家。
我没有。
我一滴眼泪都没掉。
每次快撑不下去的时候,我就想想林满仓那张鄙夷的脸,想想王建国那得意的冷笑。
我就想想林淑在雨夜里绝望的眼神。
这些,比任何口号都有用。
它们像一根鞭子,狠狠抽在我身上,让我不敢有丝毫松懈。
新兵连三个月,我是全连的训练标兵。
实弹射击,我十发子弹,九十八环。
武装越野,我永远是第一个冲过终点线。
新兵下连,我被分到了团里的尖刀连。
我们连长是个四川人,打过仗,身上有三处伤疤。
他看我的眼神,带着一股子欣赏。
“你小子,身上有股狠劲。”他说,“是块好料。”
在部队,光能吃苦还不够,你得有眼力见,还得会动脑子。
我白天玩命训练,晚上就抱着《毛选》和各种军事书籍啃。
我不识的字,就一个个地查字典。
我把所有的津贴都省下来,买了纸和笔,一遍遍地抄,一遍遍地记。
连里的老兵油子笑我,“李书生,又在考状元呢?”
我笑笑,不说话。
他们不懂。
我不是在考状元,我是在搏命。
我是在为一个公道,为一口气,为一个人,搏一个未来。
机会很快就来了。
那年夏天,我们驻地发山洪。
半夜里,洪水冲垮了下游一个村庄的堤坝。
我们连队奉命紧急出动,抢险救灾。
雨下得像瓢泼一样,河水暴涨,卷着泥沙和树木,像一头发怒的野兽。
有一个老乡家的孩子,被困在了河对岸的一棵老树上,哇哇大哭。
水流太急了,冲锋舟根本过不去。
连长急得直跺脚。
我看着那孩子,就想起了当年的自己,那么无助。
“连长,让我去!”我站了出来。
“你疯了?!”
“我水性好!老家就在河边长大!”我扯了个谎。
其实我水性一般,但那一刻,我什么都顾不上了。
不等连长同意,我把绳子一头在腰上缠死,另一头交给两个战友,一头就扎进了冰冷的洪水里。
水流比我想象的还要凶猛,好几次我都差点被卷走。
泥沙糊住了我的眼睛,呛得我肺都快炸了。
但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过去,必须过去!
我拼尽了全力,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抓住了对岸的树干。
我把孩子紧紧绑在自己身上,战友们在对岸拉着绳子,一点点把我们拖了回去。
当我双脚踩到实地的时候,腿一软,直接瘫了下去。
那孩子得救了。
我也因此,荣立了三等功。
年底,连里有一个考军校的名额。
连长第一个就推荐了我。
他说:“李卫这小子,有勇有谋,是个当干部的料。”
那一年,我二十二岁。
我穿着崭新的军装,走进了军校的大门。
我成了王建国那样的人,甚至,比他更正规。
我是正儿八经的军官生。
军校的生活,比新兵连更紧张,更系统。
除了军事技能,还要学政治、学文化、学战术指挥。
我像一块干涸的海绵,疯狂地吸收着一切知识。
我给家里写信,报喜不报忧。
我也给林淑写信。
我不知道地址,就写“红星机械厂家属院,林淑收”。
我在信里告诉她,我当兵了,我很好,我在努力。
我说,等我。
信,一封封地寄出去,却像石沉大海,没有一封回信。
我安慰自己,也许是林满仓把信都扣下了。
也许,她根本没收到。
直到两年后,我从军校毕业,正式授衔,成了一名少尉排长。
我接到了我妹妹的一封信。
信里说,我走后不到一个月,林淑就嫁给了王建国。
听说,婚礼办得很热闹。
第二年,她就生了个儿子。
妹妹在信的最后小心翼翼地问我:哥,你还好吧?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跑到操场,一圈一圈地跑,直到浑身脱力,瘫倒在地上。
我没有哭。
只是觉得心口那个地方,空了。
然后,那片空洞,被一种更冷、更硬的东西填满了。
是恨吗?
不全是。
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执念。
林淑,你终究还是没能等我。
没关系。
这场戏,还没唱完。
从军校毕业,我被分回了老部队。
我当了排长,后来又当了副连长,连长。
我带的兵,在全师都是出了名的。
军事比武,我们连年拿第一。
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扑在了部队里。
我不爱说话,不爱笑,整天板着一张脸,手下的兵都怕我。
他们私底下叫我“活阎王”。
他们不知道,我心里住着一个鬼。
那个鬼,日日夜夜都在提醒我,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回到哪里去。
时间一晃,就是五年。
1976年,我二十七岁,已经是正连级干部,肩上扛着两杠一星。
那年夏天,我终于得到了一个探亲假。
时隔六年,我再一次踏上了回家的路。
火车还是那么慢,窗外的风景却好像变了,又好像没变。
我不再是当年那个穿着破旧工装的穷小子。
我穿着笔挺的军官服,腰杆挺得笔直,眼神锐利如刀。
我先回了乡下老家。
爹妈看见我,激动得话都说不出来,围着我看了又看,摸了又摸。
“出息了,我儿子出息了!”我爹拍着我的肩膀,眼眶都红了。
我在家住了三天,给爹妈留下了一笔钱,然后告诉他们,我要去城里办点事。
我坐上了去红星机械厂的班车。
车上的人,看我的眼神都带着敬畏和好奇。
这就是林满仓当年想要的“身份”吗?
这就是他用女儿一辈子的幸福换来的东西吗?
我心里冷笑。
红星机械厂,还是老样子。
大门口的标语换了,但那股熟悉的煤烟味没变。
我没有直接去家属院,而是先去了厂部。
我找到了厂武装部。
我把我的军官证和介绍信递了过去。
武装部的部长一看,立刻站了起来,又是敬礼又是握手,热情得不得了。
“首长,您来我们厂指导工作,我们热烈欢迎啊!”
我淡淡地说:“不是指导工作,我是红星厂出去的兵,这次是回来探亲。”
“哦哦哦,那更是我们厂的光荣!您是哪个车间的?叫什么名字?我马上通知车间领导!”
“不用了。”我打断他,“我叫李卫,以前是机修车间的学徒工。”
“李卫?”武装部长愣了一下,显然对这个名字毫无印象。
这很正常。
谁会记得一个六年前自己滚蛋的临时工呢?
“我这次回来,想顺便了解一下家属的情况。”我平静地说,“我爱人,叫林淑,以前是厂办的资料员,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我故意这么说。
武装部长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很精彩。
他结结巴巴地说:“这个……李……李首长,您可能有所不知,林淑同志她……她已经结婚了啊。”
“我知道。”我点点头,表情没有一丝波澜,“她的爱人,是叫王建国吧?采购科的。”
“对对对。”武装部长连连点头,额头上已经见了汗。
“麻烦你,帮我把他们叫来,另外,把林淑的父亲,林满仓,也一起叫来。”我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我想和他们,聊一聊。”
我的语气很平静,但武装部长却像是听到了什么命令,一个哆嗦,马上拿起电话。
“我马上去办!马上去办!”
我在武装部的办公室里坐着喝茶。
茶是好茶,但我一口都喝不进去。
我在等。
等一场迟到了六年的审判。
大概过了二十分钟,门外传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
门被推开了。
进来三个人。
走在最前面的是林满仓,他比六年前老了很多,头发白了大半,背也有些驼了。
他身后是王建国,胖了,也更有“领导”派头了,挺着个啤酒肚,一脸不耐烦。
最后一个,是林淑。
她走在最后面,低着头,我看不清她的脸。
“老张,你搞什么名堂?厂里正忙着呢,叫我们来干什么?”王建国一进来就嚷嚷,官腔十足。
当他看到坐在椅子上,穿着军官服的我时,声音戛然而止。
林满仓也愣住了,他眯着眼睛,死死地盯着我的脸。
“你……你是……”
我站起身,慢慢转向他们。
“林主任,王科长,好久不见。”
我的声音不高,但在安静的办公室里,每个字都清清楚楚。
林满仓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他认出我了。
王建国也张大了嘴,指着我,“你……你不是那个……”
“哪个?”我看着他,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笑意,“是那个被你们赶出家门的临时工,李卫。”
林淑猛地抬起头。
四目相对。
她的眼睛里,瞬间掀起了惊涛骇浪。
震惊,不信,然后是巨大的悲伤和委屈。
她瘦得厉害,眼窝深陷,当年的灵气和光彩,已经荡然无存。
我的心,被狠狠地揪了一下。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林满仓的声音都在发抖。
我没理他,而是从公文包里,拿出我的军官证,轻轻放在桌子上。
“啪”的一声轻响。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那个红色的封皮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
我看着林满仓,慢慢地说:“林主任,你当年说,我一个临时工,给不了林淑幸福。你问我,住在哪?”
“我现在回答你。我住部队的干部宿舍,两室一厅。”
“你问我,拿什么给她幸福?”
我顿了顿,目光扫过王建国那张涨成猪肝色的脸。
“我现在是正连级军官,月薪七十八块。我不知道,这个答案,你满不满意?”
整个办公室,死一样的寂静。
林满仓的嘴唇哆嗦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王建国的额头上,冷汗涔涔。
他看着我肩上的两杠一星,眼神里充满了恐惧。
在那个年代,一个正连级的野战部队军官,能量有多大,他比谁都清楚。
别说他一个小小的采购科科长,就是他爹那个副主任,在我面前也得客客气气。
“你……你想干什么?”王建国色厉内荏地喊道。
“我不想干什么。”我重新坐下,端起茶杯,吹了吹上面的茶叶末,“我就是回来看看。”
我看向林淑。
她一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一尊雕像。
眼泪,无声地从她脸上滑落。
六年了。
我无数次在梦里想象过我们重逢的场景。
我以为我会愤怒,会质问她为什么不等我。
但此刻,看着她那张憔悴的脸,我只剩下心疼。
“你过得好吗?”我问她,声音不自觉地放柔了。
她没有回答,只是拼命地摇头,眼泪掉得更凶了。
“你哭什么!”王建国突然像被踩了尾巴的猫,冲她吼道,“当着外人的面,像什么样子!给我回去!”
他伸手就去抓林淑的胳膊。
“把你的手拿开。”我冷冷地开口。
我的声音不大,但王建国的手却像被电击了一样,僵在半空中。
他回头看着我,眼神里有愤怒,但更多的是忌惮。
“这是我们的家事,你一个外人,管不着!”
“外人?”我笑了,“王建国,六年前,你抢走我女人的时候,怎么没觉得自己是外人?”
“你胡说八道!我和淑芬是自由恋爱!”
“是吗?”我看向林淑,“林淑,你告诉他,你们是不是自由恋爱?”
林淑浑身一颤,嘴唇咬得发白。
“你说话啊!”我逼视着她。
“我……”她看了一眼旁边的林满仓,又看了一眼王建国,眼神里充满了恐惧和挣扎。
“她当然是自愿的!”林满仓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他强撑着说,“李卫,你别在这里无理取闹!这是我们厂,不是你的部队!淑芬现在是建国的妻子,是孩子的妈,你这么做,是想破坏军婚吗?这是犯法的!”
他居然还敢提军婚。
我气得笑了。
“林主任,你搞清楚。现在,我才是军人。”
我站起身,一步步走到他们面前。
我的身高比王建国高了半个头,常年锻炼的身体,带着一股迫人的气势。
“破坏军婚?好啊,那我们就算算这笔账。”
我盯着王建国,“我问你,你和林淑结婚的时候,知不知道她和我正在处对象?”
王建国眼神躲闪,“我……我不知道。”
“不知道?”我冷笑,“全厂的年轻人都知道,你会不知道?你爹,王副主任,会不知道?”
“林主任,我再问你。”我转向林满仓,“你把林淑许配给他的时候,是不是强行拆散了我们?”
林满仓脸色发青,嘴硬道:“我那是为她好!父母之命,天经地义!”
“为她好?”我的声音陡然拔高,“为她好,就是把她从一个火坑推到另一个火坑吗?”
我指着林淑,“你看看她现在的样子!这六年,她过的是什么日子,你这个当爹的,难道一点都不知道吗?”
“我……”林满仓语塞。
“我告诉你,她过的是什么日子!”我几乎是吼出来的,“王建国,你敢不敢说,你没打过她?”
王建国的脸瞬间白了。
“你敢不敢说,你没在外面乱搞?”
王建国的腿开始发抖。
“你敢不敢说,你采购科那点猫腻,都经得起查?”
王建国“扑通”一声,腿软得差点坐到地上去。
这些事,是我回来之前,托部队的老乡打听到的。
王建国这几年,靠着他爹和岳父的关系,在采购科捞了不少油水,日子过得滋润,人也变得飞扬跋扈。
他在外面养着一个相好的,厂里风言风语,很多人都知道。
对林淑,更是非打即骂。
林淑生了儿子后,身体一直不好,人也变得沉默寡言,林满仓不是不知道,只是为了自己的面子,为了这个“干部女婿”,一直装聋作哑。
“你……你血口喷人!”王建国指着我,声音都在颤。
“我是不是血口喷人,你心里清楚。”我逼近一步,“王建国,我今天把话放这。你这种人,不配拥有林淑。”
我不再看他,而是转身,面对着林淑。
那个我爱了六年,也恨了六年的女人。
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郑重地问:
“林淑,我回来了。”
“现在,我再问你一遍。”
“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林淑身上。
她的脸上,泪水和雨水交织。
不,那不是雨水,那是她积攒了六年的,所有的委屈和痛苦。
她看着我,眼神里有太多的东西。
有愧疚,有悔恨,有不敢相信的惊喜,还有一丝深埋在绝望之下的,死灰复燃的希望。
“淑芬!你别听他胡说!你是有丈夫有孩子的人!”林满仓急了,声音尖利。
“林淑!你要是敢跟他走,我……我打断你的腿!”王建国也回过神来,面目狰狞地威胁。
林淑没有理他们。
她的眼里,只有我。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
一秒。
两秒。
十秒。
她突然,笑了。
那笑容,像一朵在废墟里顽强绽放的花,带着一股决绝的美。
然后,她重重地点了点头。
“我跟你走。”
这四个字,轻飘飘的,却像一颗炸雷,在办公室里炸响。
“你敢!”王建国疯了一样扑过来。
我侧身一挡,抓住他的手腕,轻轻一拧。
“嗷——”他发出一声杀猪般的嚎叫,疼得跪在了地上。
我当兵这么多年,练出来的擒拿手,对付他这种酒囊饭袋,绰绰有余。
“反了!反了!你这个不孝女!”林满仓气得浑身发抖,指着林淑,一口气没上来,脸憋得通红。
我没再理会这两个跳梁小丑。
我走到林淑面前,脱下自己的军大衣,披在她单薄的肩膀上。
她的身体,还在微微颤抖。
我伸出手,轻轻擦去她脸上的泪水。
“别怕。”我说,“有我。”
她抬起头,泪眼婆娑地看着我,然后,一头扎进我怀里,放声大哭。
那哭声,撕心裂肺。
积压了六年的所有委屈、恐惧、绝望,在这一刻,尽数迸发。
我紧紧地抱着她,任由她的眼泪浸湿我的军装。
我知道,从这一刻起,再也没有人可以伤害她了。
离开武装部的时候,武装部长一路把我们送到厂门口,腰弯得像只煮熟的虾。
王建国被我卸了胳膊,正鬼哭狼嚎地被他爹扶着往医务室去。
林满仓瘫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像是一瞬间被抽走了所有的精气神。
我牵着林淑的手,走在红星机械厂的大道上。
阳光正好,照在我们身上,暖洋洋的。
厂里的工人们,对着我们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我不在乎。
林淑一开始还有些不自在,低着头。
我把她的手握得更紧了。
“抬起头来。”我说,“从今以后,你不用再看任何人的脸色。”
她慢慢地,抬起了头,挺直了腰杆。
我们俩就这么,在全厂人惊异的目光中,一步步走出了那个困了她六年的牢笼。
接下来的事情,比我想象的要顺利,也比我想象的要复杂。
离婚。
在七十年代,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在小地方。
王建家自然是不肯的。
王建国他爹,那个王副主任,动用了自己所有的关系,想给我施压。
他甚至找到了我们部队的上级,告我“破坏他人家庭,作风有问题”。
但是,他低估了我这几年在部队积攒下的声望,也高估了他自己的能量。
我的直属领导,我们团的政委,亲自出面处理了这件事。
政委是个明事理的人,他详细调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找了厂里的很多人谈话,了解了王建国的所作所为。
当他得知王建国不仅家暴,还在外面乱搞男女关系,甚至有经济问题的时候,脸色变得非常难看。
“这是典型的流氓行为!是给我们干部队伍抹黑!”政委在电话里,对王副主任说得毫不客气。
最终,在部队的强大压力下,王家妥协了。
王建国不仅同意了离婚,他采购科长的位置也岌岌可危,厂纪委已经介入调查。
至于林满仓,他彻底成了一个笑话。
他当初为了攀高枝,逼走了一个潜力股,迎进了一个败家子。
如今,女婿倒台,女儿离婚,他自己也因为这件事,在厂里抬不起头来,没过多久就申请了提前病退。
我去看过他一次。
他住在一个又暗又小的老房子里,整个人瘦得脱了形。
看见我,他没有了当年的盛气凌人,只是浑浊的眼睛看了我很久,嘴唇动了动,最后只说了一句:
“我对不起淑芬。”
我没有说话,放下一些营养品,转身走了。
我不想原谅他,也谈不上报复的快感。
只是觉得,世事弄人。
他也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被一种扭曲的价值观,蒙蔽了双眼。
最棘手的问题,是孩子。
林淑的儿子,小名叫石头,已经五岁了。
那是王建国的种,但也是林淑身上掉下来的肉。
林淑舍不得。
我带她去看了孩子。
孩子养在王建国的父母家,被奶奶惯得又胖又霸道。
看见林淑,他怯生生地躲在奶奶身后,喊了一声“妈”。
林淑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她想去抱抱孩子,孩子却往后缩,眼神里满是陌生。
王建国的妈,那个曾经对林淑颐指气使的老太太,此刻却换了一副嘴脸,拉着林淑的手哭哭啼啼。
“淑芬啊,你别怪建国,他也是一时糊涂。你看在石头的份上,就跟他好好过吧。孩子不能没有妈啊!”
林淑的心,乱了。
回去的路上,她一言不发。
晚上,她对我说:“李卫,要不……算了吧。石头还小。”
我看着她,沉默了很久。
“林淑。”我说,“我知道你舍不得孩子。但是你想过没有,你回去,能得到什么?”
“一个打你骂你的丈夫,一对看不起你的公婆,还有一个根本不跟你亲的儿子。”
“你觉得,那样的日子,你还能过下去吗?”
“你为了孩子忍着,可孩子在那种环境里长大,真的会好吗?”
她捂着脸,痛苦地哭了起来。
我知道,这些话很残忍。
但长痛不如短痛。
我不能让她再回到那个地狱里去。
“孩子,我们以后可以经常回来看他。等他长大了,懂事了,他会明白你的苦衷。”
我抱着她,“林淑,你失去的,是六年。但你还有未来。你的未来,必须有你自己。”
最终,她还是选择了跟我走。
法院把孩子判给了王家,林淑获得了探视权。
离开的那天,我们没有告诉任何人。
清晨,天还没亮,我带着林淑,坐上了南下的火车。
这一次,不再是孤身一人。
我的身边,有了她。
火车开动的时候,林淑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城市,终于忍不住,又哭了。
我知道,她在告别她的过去。
告别那段不堪回首的婚姻,告别她的青春,也告别她的孩子。
我把她揽进怀里。
“都过去了。”
是啊,都过去了。
回到部队,我打了结婚报告。
政委大笔一挥,批了。
我们在部队的小礼堂,办了一场简单的婚礼。
没有豪华的酒席,没有喧闹的宾客。
只有连队的战友们,和一张挂着红双喜的桌子。
战友们起着哄,让我们讲讲恋爱故事。
我看着身边,穿着我为她买的红裙子,脸上带着羞涩笑容的林淑,觉得这六年的苦,都值了。
我说:“我们的故事很简单。我跟她约定好了,我去给她挣一个天下,然后回来娶她。”
战友们轰然叫好。
林淑的脸红得像桌上的苹果,她在我腰上偷偷掐了一下。
我握住她的手,笑了。
婚后的日子,平静而幸福。
部队分给了我一套家属房,两室一厅,窗明几净。
林淑把屋子收拾得一尘不染,她在阳台上种了花,还学会了做我们家乡的菜。
我每天训练回来,推开门,就能闻到饭菜的香气。
她会笑着迎上来,帮我脱下外套,问我累不累。
那种感觉,叫作“家”。
她脸上的笑容,一天比一天多。
人也慢慢丰腴起来,气色好了,眼睛里又有了当年的光。
她不再是那个唯唯诺诺、满眼哀愁的妇人,她会跟我开玩笑,会跟我撒娇,也会在我训练晚归的时候,板着脸教训我。
这才是我的林淑。
这才是她本该有的样子。
一年后,林淑怀孕了。
她既高兴,又有些担心。
她会经常看着自己的肚子发呆,我知道,她想起了石头。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在她睡不着的时候,陪她说话,给她讲部队里的趣事。
我休假的时候,会陪她一起回北方,去看石头。
王建国因为经济问题,被判了三年。
王家彻底败落了。
石头跟着爷爷奶奶,过得并不好。
见到林淑,他会怯生生地上前,拉住她的衣角。
林淑每次去看他,都会给他买新衣服,新玩具,把他抱在怀里,给他讲故事。
临走的时候,孩子会追着车跑,哭着喊“妈妈,别走”。
林淑在车里,哭得肝肠寸断。
我抱着她,心里也不好受。
“等他再大一点,我们就把他接到身边来。”我对她说。
她含着泪,点了点头。
十月怀胎,林淑给我生了一个女儿。
女儿长得很像她,特别是那双眼睛,又黑又亮。
我给她取名叫李念。
思念的念。
我抱着小小的、软软的女儿,心里被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感填满了。
我李卫,有家了。
有妻子,有女儿。
我不再是那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了。
日子就像部队门前那条小河,安静地流淌。
我因为工作出色,又升了职,当了副营长。
林淑在部队的家属工厂找了份工作,每天和军嫂们一起上下班,生活充实而快乐。
女儿念念,也一天天长大,成了军区大院里最漂亮的小姑娘。
我们偶尔还会提起红星机械厂,提起林满仓,提起王建国。
但那些人和事,都像是上辈子的事了,遥远而模糊。
林淑说:“李卫,我不恨他们了。”
我知道,她是真的放下了。
时间,是最好的解药。
它磨平了伤痛,也沉淀了幸福。
1985年,我已经是副团职干部。
那年,国家开始搞百万大裁军。
很多战友,都面临着转业。
部队领导找我谈话,给了我两个选择。
一是继续留在部队,有机会再往上走一步。
二是转业回地方,可以安排一个不错的实权位置。
我回家和林淑商量。
“都听你的。”她说,“你在哪,家就在哪。”
我看着她,看着已经长成少女的女儿,心里有了决定。
这十几年,我亏欠她们太多了。
我常年待在部队,家里的一切都靠林淑一个人。
女儿从小到大,我陪伴她的时间,屈指可数。
我跟部队,跟我的理想,已经交代得够多了。
剩下的时间,我想留给我的家人。
我选择了转业。
转业地点,我填了我们相识的那个城市。
不是为了衣锦还乡的炫耀。
而是想给我们的故事,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我们回去的时候,红星机械厂已经改制,成了一家股份公司。
当年的家属楼,很多都拆了,盖起了新的商品房。
物是人非。
我被安排在市公安局,当了副局长。
林淑在一家事业单位,做着清闲的工作。
我们买了一套大房子,把我的父母,还有林淑的母亲,都接了过来。
林满仓在几年前已经去世了。
林淑的母亲见到我们,老泪纵横,拉着我的手,一遍遍地说:“李卫,我们林家对不起你。”
我们也把石头接了过来。
他已经是一个二十岁的青年,因为家庭变故,高中没读完就辍了学,在社会上瞎混。
他对我,充满了敌意和戒备。
我没有骂他,也没有强迫他。
我给他找了份工作,让他自己去闯。
我告诉他:“你的人生,要靠你自己走。但你要记住,这里永远是你的家。”
一个周末的下午,阳光很好。
我陪着林淑,在城市新修的公园里散步。
公园里有一片人工湖,波光粼粼。
我们走着走着,林淑突然停下脚步。
“李卫,你还记得吗?”她问。
“记得什么?”
“当年,你就是在这里,把那个弹壳做的口哨送给我的。”
我愣了一下,才发现,这里就是当年厂后山的位置。
山被推平了,树被砍了,变成了一片风景优美的公园。
当年的小树林,变成了如今的垂柳湖畔。
“记得。”我笑了,“我还记得,你当时脸红得像个苹果。”
她也笑了,眼角有了细细的皱纹,但在我眼里,还是那么好看。
“那个口哨,我一直留着。”她说。
“我知道。”
当年我从部队回来,她把口哨还给了我。
后来我们结婚,我又把它给了她。
它就像我们爱情的信物,见证了我们所有的分离和重逢。
“李卫。”她靠在我的肩膀上,轻声说,“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谢你,没有放弃。”
我搂住她的肩膀,看着远处,夕阳正慢慢落下,把整个天空都染成了温暖的金色。
我没有放弃。
因为我知道,在那个大雨的夜里,当我一无所有的时候,是她,把她身上仅有的两块钱和所有的粮票,都给了我。
那个时候,我就发誓。
这个女人,我李卫,要定了。
用我的一生。
本文标题:女子带10发子弹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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