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从季取变月取

  北京:公积金直付房租,可“按季划转”


  7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试点范围的通知》。该通知自2025年7月15日起试行。


  公积金从季取变月取

  政策原文:

  https://gjj.beijing.gov.cn/web/zwgk61/2024zcwj/436433464/436433466/743693161/index.html


  一、优化提取措施


  1.划转房租频率增加“按季直付”。缴存人申请“直付房租”后,公积金中心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租金支付周期,按月或按季划转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至住房出租机构账户,用于支付房租。


  2.业务申请时间扩展至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有效期内。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房屋租赁合同在备案有效期内的缴存人,可申请“直付房租”业务,支持存量合同办理,扩大业务覆盖范围。


  3.采取“直付房租”方式可提取支付的住房公积金与租金差额部分,由缴存人与试点住房出租机构自行协商支付。


  二、扩大试点范围


  扩大房源覆盖范围。将试点住房出租机构运营的商品房房源覆盖范围扩展至全市,公租房试点项目增加至3个,试点房源总量由4万套增加至33万套。


  后续,有意愿参与试点工作的住房出租机构,可与公积金中心沟通对接,待符合系统对接标准和业务规范要求后,开展试点工作,相关名单将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公布。


  直付房租常见问题解答


  一、“直付房租”业务提取限额是多少


  1.按月提取:


  ● 对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采取月租金和公积金月缴存额(以公积金中心资金划转当日,缴存人月缴存额为准)双限规则:若月租金>月缴存额,按月缴存额提取;若月缴存额>月租金,按月租金提取。其中,对于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可按照月租金提取,不再采用双限规则。

  ● 对于租住保租房提取、租住公租房提取的,可按照月租金提取。


  2.按季提取:


  ● 对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采取季度租金和公积金三个月缴存额(以公积金中心资金划转当日,缴存人月缴存额*3为准)双限规则:若季度租金>三个月缴存额,按三个月缴存额提取;若三个月缴存额>季度租金,按季度租金提取。

  ● 对于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可按照季度租金提取,不再采用双限规则。

  ● 对于租住保租房提取、租住公租房提取的,可按照季度租金提取。


  注: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提取金额为账户余额扣除10元。


  二、申请条件是什么?


  1.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

  2.缴存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3.缴存人租住公积金中心试点项目住房,且房屋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


  三、如何办理?


  ● 申请时间: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有效期内且起租日(含)前提出申请。

  ● 申请入口:“北京公积金”APP线上申请或官网查询网点。

  公积金从季取变月取

  山东枣庄:最高贷款额度160万元


  7月14日,枣庄公积金公众号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5年7月10日起执行。


  公积金从季取变月取

  政策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kum-xOltqDKuWFEqwKrEsQ


  一、贷款政策方面


  1.适度提高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


  符合多子女家庭条件,在枣庄市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30万元。


  2.合理确定最高贷款额度


  为保障缴存人刚性住房需求,支持枣庄市“好房子”建设和现房现售,满足多子女家庭购房需求,符合多项上浮额度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3.加大人才购房贷款支持力度


  符合《枣庄市住房公积金人才支持政策》规定的I类、II类人才标准,在枣庄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购买自住住房,收入稳定、有还款能力且信用良好,未办理过购房等原因提取(贷款申请前一年内租房提取除外)的,可按照最高贷款额度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达到贷款额5%后,可申请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二、提取政策方面


  优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提取范围。缴存人家庭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正常,且贷款无逾期的,可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还款总额。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需保留贷款额5%的部分,不得用于偿还商业贷款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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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江门:公积金提取新规,9月1日起实施


  7月4日,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新规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8月31日。


  公积金从季取变月取

  政策原文: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zfhcxjsj/zfgl/gjjzc/jmszc/content/post_3327134.html


  新修订的《提取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四大方面优化,具体如下:


  一、提取条件更宽松


  1.扩大加装电梯提取对象范围,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的自住住房加装电梯均可提取公积金;


  2.取消非普通住房限制,直系亲属购房提取取消非普通住房限制,首次购房即可提,不受住房面积、单价等约束;


  3.新增租赁保障房提取,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二、提取时间更灵活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间隔由不得少于6个月缩短为不得少于3个月。


  三、提取材料更明确


  《提取管理办法》对部分提取条件进行了修订,因此相应地明确了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本人及配偶和双方父母的自住住房加装电梯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提取方式更便捷


  增加“冲还贷”功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借款人的授权,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无需另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此方式适用于提前归还公积金贷款和偿还公积金贷款逾期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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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内江:住房公积金可直付购房款

  
新修订的《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7月15日,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变化及高频问题详解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进行解读。主要问答如下:


  公积金从季取变月取

  政策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d957tz0V03rf4zsv-eevTw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有哪些?


  1.住房消费类(5项):购房、首付、租房、大修、增设电梯;

  2.非住房消费类(3项):大疾、重大灾难、低保;

  3.销户类(4项):退休、判刑、离职、死亡。


  二、购买产权为40年的经营性公寓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不可以。购买公寓时,只有房屋产权为70年的住宅性公寓可以申请提取。此外,目前购买商铺、车库(车位)、车辆,房屋装修,物业费等均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


  三、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购房地户籍证明吗?

  
不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已取消购房地户籍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要求。


  四、同一套住房提取了首付后,还可以提取房贷吗?


  可以。缴存人办理首付提取后,提取时间满12个月后,还可申请该套住房的房贷提取。


  五、可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付购房款吗?


  可以。直付购房款是将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划转开发商账户,用于支付房款或首付款,无需缴存人垫付资金,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所购住房在内江市行政区域内;②是新建商品住房。


  来源:金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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