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的夏天,太阳毒得像后娘的巴掌,扇在人脸上,火辣辣的疼。

  我们那条老旧的筒子楼巷子,被这太阳一晒,什么味儿都出来了。

  煤球味儿,剩饭味儿,还有家家户户窗台下那盆半死不活的吊兰蔫儿吧唧的味儿。

  我的心,比这天气还燥。

  邮递员那声嘶哑的“陈辉——有信!”,像一道惊雷,把整个巷子的瞌睡都给炸醒了。

  我爹趿拉着拖鞋,比我还快,从里屋冲了出去。

  我跟在后面,心脏在嗓子眼里咚咚地跳。

  一张红得刺眼的硬壳纸。

  上面烫金的几个大字,在阳光下,几乎晃瞎了我的眼。

  “录取通知书”。

  下面一行小字:解放军 XX 指挥学院。

  我爹的手抖了。

  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念,念得很大声,像是要告诉巷子里所有的人,他儿子,陈辉,出息了。

  是个军官了。

  我妈捂着嘴,眼泪先下来了。

  周围的邻居们“呼啦”一下全围了上来,七嘴八舌的恭喜声,羡慕声,把我整个人都给淹没了。

  我有点懵。

  像是在做一个不真实的梦。

  我抓着那张通知书,指节都发白了。

  人群里,我一眼就看到了她。

  林晚。

  她就站在人群外围,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连衣裙,靠着那棵老槐树。

  她没笑,也没说话,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我。

  她的眼神很复杂,有高兴,有失落,还有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

  那一刻,周围所有的嘈杂都消失了。

  我的世界里,只剩下她。

  林晚比我大两岁,是我们这条巷子里最好看的姑娘。

  瓜子脸,大眼睛,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我们俩从小一起长大,我跟在她屁股后面,从“晚晚姐”叫到“林晚”。

  她会把她妈给她的糖分我一半,会在我被高年级的欺负时,像个母鸡一样张开翅膀护着我。

  我也会把省下来的零花钱,给她买最新款的头绳。

  巷子里的人都开玩笑,说我是林家未来的上门女婿。

  我听了就脸红,她听了就追着人打。

  可我知道,我们之间,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那天晚上,我家摆了酒。

  我爹喝高了,搂着我的肩膀,一遍遍地说:“我儿子是军官了,光宗耀祖了!”

  我被灌了不少酒,头晕乎乎的。

  我找了个借口,溜了出来。

  巷子里很安静,月光洒在青石板上,像铺了一层霜。

  我看到她坐在家门口的台阶上,抱着膝盖,看着天上的月亮。

  我走过去,在她身边坐下。

  “怎么不进去?”我问,嗓子有点哑。

  她没看我,声音闷闷的。

  “里面太吵了。”

  我们俩就这么坐着,谁也不说话。

  晚风吹过,带着一股槐花的香气。

  我闻着她头发上洗发膏的味道,心里那股因为考上军校而膨胀起来的得意,忽然就变得空落落的。

  “陈辉。”她突然开口。

  “嗯?”

  “当兵……是不是很苦?”

  “不知道。”我说的是实话,“但我不怕苦。”

  她转过头,看着我。

  月光下,她的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

  “要去多久?”

  “四年。”我顿了顿,“毕业了,就分配。”

  “那……会分到哪里去?”

  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

  我只能沉默。

  她好像也知道答案,没再追问。

  她低下头,玩着自己的衣角,过了很久,才用一种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

  “你会忘了我吗?”

  我的心,猛地一抽。

  我看着她,看着她微微颤抖的睫毛,看着她紧紧抿着的嘴唇。

  所有想说的豪言壮语,都堵在了喉咙里。

  我只说了一句:“不会。”

  临走那天,天还没亮。

  我背着一个简单的行囊,我爸妈把我送到巷子口。

  我妈的眼泪就没停过,我爸一个劲儿地抽烟,眼圈也是红的。

  “到了部队,要听领导的话,好好干。”

  “别惹事,照顾好自己。”

  我一一应着。

  巷子里很安静,只有我们一家人的声音。

  我以为她不会来了。

  就在我要转身上车的时候,一个身影从黑暗里冲了出来。

  是林晚。

  她什么也没说,冲过来,一把拉住我的胳g膊,把我拽到了旁边的墙角。

  那里没有路灯,很黑。

  我能闻到她身上熟悉的味道,能感觉到她身体的颤抖。

  然后,她抱住了我。

  紧紧地,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像是要把自己揉进我的身体里。

  她的脸埋在我的胸口,我能感觉到温热的液体,迅速浸湿了我的军装。

  她在哭。

  没有声音,却比任何嚎啕大哭都让我心碎。

  我的手僵在半空中,不知道该放在哪里。

  “陈辉……”

  她的声音带着浓重的鼻音,破碎,又无比清晰。

  “你一定要回来。”

  “一定要回来娶我。”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那句话,像一颗子弹,击穿了我所有的防备和少年人的故作镇定。

  我浑身一震,终于伸出手,笨拙地回抱住她。

  她的身体那么瘦,那么软。

  “我答应你。”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坚定得不像话。

  “我一定回来娶你。”

  火车开动的时候,我把头探出窗外,看着那个越来越小的站台,看着我父母和她的身影,慢慢变成一个小点。

  我的军旅生涯,就这样开始了。

  而我的心里,揣着一个滚烫的承诺。

  军校的生活,和我幻想的完全不一样。

  这里没有诗和远方,只有汗水、泥浆和无休止的命令。

  每天早上五点半的起床号,像是催命符。

  三公里的晨跑,只是开胃菜。

  接下来是队列、射击、战术……每一项训练,都把人的体能和意志逼到极限。

  我的皮肤很快就晒得黝黑,手上磨出了厚厚的茧子。

  人也瘦了一圈,但眼神变得锐利了。

  晚上熄灯后,躺在硬板床上,浑身骨头都像散了架。

  只有在那个时候,我才能从“学员陈辉”这个身份里短暂地抽离出来,变回那个巷子里长大的少年。

  我会想起林晚。

  想起她抱着我哭的样子,想起她那句“一定要回来娶我”。

  那个承诺,成了我唯一的慰藉。

  是我在最累、最想放弃的时候,咬牙坚持下去的全部动力。

  我和她开始通信。

  那个年代,没有手机,没有网络,一封信,要在路上走一个星期,甚至更久。

  等待,成了一种甜蜜的煎熬。

  她的信,总是用那种带香味的信纸写的,字迹娟秀,像她的人一样。

  信里写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巷子里的王大妈和李大婶又吵架了。

  她厂里新来了一个车间主任,特别讨厌。

  她养的那盆吊兰,又开花了。

  ……

  这些琐碎的日常,对我来说,却是一个遥远而温暖的世界。

  我能想象出她写信时的样子,趴在桌子上,皱着眉头,偶尔咬一下笔杆。

  我的回信,总是写得很长。

  我会告诉她我训练有多苦,但一定会加上一句“我不怕”。

  我会告诉她我的射击成绩是全队第一,让她为我骄傲。

  我还会不厌其烦地描述军校的日出和日落,告诉她,我们看的是同一个太阳,同一片天空。

  我在信的结尾,总会写上:

  “等我。”

  第一年寒假,我没能回去。

  部队有规定。

  除夕夜,战友们都在俱乐部看晚会,热闹非凡。

  我一个人跑到操场上,看着天上的星星。

  我想象着家里现在肯定在包饺子,林晚或许也在。

  她会是什么样子?

  是胖了还是瘦了?头发是长了还是剪短了?

  思念像野草一样,在心里疯狂地长。

  我收到她寄来的包裹。

  里面是一件手织的毛衣,灰色的,样式很简单,但针脚细密。

  还有一封信。

  信里说,这是她织了整整一个秋天的,让我天冷了穿,别冻着。

  她说,巷子里的人都说我变了,从照片上看,像个真正的军人了。

  她说,她很想我。

  我把那件毛衣紧紧地抱在怀里,上面仿佛还残留着她的体温和气息。

  一个大男人,眼泪就那么不争气地掉了下来。

  第二年,第三年……

  时间在训练和信件的交替中,过得飞快。

  我成了学员队的骨干,入了党,拿了好几次嘉奖。

  我和林晚的信,积了厚厚的一沓。

  我们聊未来的生活。

  她说,等我回去了,我们就在巷子口开个小卖部。

  她说,她想生个女儿,要长得像她,眼睛像我。

  我看着信,傻傻地笑。

  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可我没有发现,我们信里的内容,已经悄然发生了一些变化。

  她开始越来越多地提到“现实”。

  她厂里效益不好,好几个姐妹都下岗了。

  她父母开始托人给她介绍对象,说女孩子家,不能总这么等着。

  她都给拒了。

  她在信里说:“陈辉,我信你。”

  我的回信,却越来越空洞。

  我只能反复地强调“等我回来”,“一切都会好的”。

  我不知道,除了这些苍白的承诺,我还能给她什么。

  我的世界,是军号、口令和演习场。

  她的世界,是柴米油盐、人情世备。

  我们之间的距离,不只是一千多公里的铁路线。

  大四那年,我作为优秀学员,被派去参加一次重要的联合演习。

  演习地点在西北的戈壁滩。

  那里风沙漫天,杳无人烟。

  我们一去就是三个月,完全与外界隔绝。

  走之前,我给她写了封信,告诉她我要去执行一个长期任务,可能很久不能联系。

  让她别担心,照顾好自己。

  那三个月,是我军校生涯里最艰苦的一段日子。

  我们住在帐篷里,喝着带沙子的水,吃着压缩饼干。

  白天,顶着烈日,进行高强度的战术对抗。

  晚上,气温骤降,冻得人瑟瑟发抖。

  我病倒了。

  高烧不退,说胡话。

  在半梦半醒之间,我总能看到林晚。

  她穿着那件碎花连衣裙,站在巷子口的老槐树下,对我笑。

  她一遍遍地对我说:“陈辉,回家了。”

  是战友们轮流照顾我,用雪水给我擦身子,才把我的命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演习结束,我瘦了二十斤,整个人像脱了一层皮。

  但我的表现,得到了上级的肯定。

  回到学校,我收到了积压了三个月的信件。

  大部分是家里的,还有一封,是林晚的。

  信封有点旧了,看得出被反复摩挲过。

  我迫不及醇地拆开。

  信里的内容,却让我如坠冰窟。

  她说,她要结婚了。

  她说,男方是她爸一个老战友的儿子,在市里的钢铁厂当技术员,人很老实。

  她说,她等不起了。

  她说,她妈因为她的事,天天跟她吵,气得住了院。

  她说,陈辉,对不起。

  信的最后,她说:

  “忘了我吧。”

  那张薄薄的信纸,在我手里,却重如千钧。

  我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

  我一遍一遍地看那封信,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刀子,在我心上割。

  我不相信。

  这不可能。

  那个抱着我哭,说一定要嫁给我的女孩,怎么可能要嫁给别人?

  我疯了一样冲出宿舍,跑到邮局,给家里打了个长途电话。

  电话是我妈接的。

  我还没开口,她就在电话那头哭了。

  “辉啊,你可算来电话了。”

  “林晚那丫头……下个月就要办喜事了……”

  我妈后面的话,我一个字也听不清了。

  耳朵里嗡嗡作响。

  整个世界,都在天旋地转。

  毕业分配,我主动申请去了最艰苦的边防哨所。

  我想离那个让我伤心的地方,越远越好。

  我想用训练和任务,把自己的脑子占满,不去想她。

  可我做不到。

  越是想忘记,她的样子就越清晰。

  在边防的第一个冬天,大雪封山。

  我和战友们巡逻在齐腰深的雪地里。

  寒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

  我的手脚都冻得失去了知觉。

  那一刻,我忽然想,如果我死在这里,是不是就一了百了了。

  可我脑海里,又浮现出她哭着对我说“一定要回来”的样子。

  我答应过她,要回去的。

  虽然,回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咬着牙,一步一步,走回了哨所。

  我在边防待了五年。

  五年里,我没回过一次家。

  我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中。

  我成了哨所最出色的军官,荣立了两次三等功。

  我和家里的联系,也只有电话和信件。

  他们从不主动提林晚,我也不问。

  我们之间,好像达成了一种默契。

  那个名字,成了一个禁忌。

  五年后,我被调回了内地的军区机关。

  我终于要回家了。

  坐上回家的火车时,我的心情很平静。

  甚至可以说是麻木。

  我以为,五年的时候,足够我忘记一个人,抚平一道伤疤。

  可当火车缓缓驶入那个熟悉的站台时,我的心,还是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

  我爸妈来接我。

  他们都老了。

  我爸的背驼了,我妈的头发白了一大半。

  他们看着我,眼圈红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我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肩膀上扛着两杠一星。

  我不再是当年那个毛头小子了。

  可在我爸妈眼里,我好像还是那个需要他们担心的孩子。

  回到那条熟悉的巷子。

  一切好像都没变。

  老槐树还在,墙角堆着的煤球还在。

  邻居们看到我,都热情地打招呼。

  “哎哟,陈辉回来了!”

  “当了大官了,就是不一样!”

  我微笑着,一一回应。

  可我的目光,却不受控制地,飘向了那扇熟悉的门。

  林晚的家。

  门是关着的。

  窗台上,没有了那盆吊兰。

  我妈看出了我的心思,拉了拉我的胳膊。

  “走,回家,妈给你包了饺子。”

  回到家,看着熟悉的陈设,闻着熟悉的饭菜香。

  我那颗在外面漂泊了九年的心,终于有了一丝安定的感觉。

  吃饭的时候,我妈状似无意地提起:

  “你林叔他们一家,三年前就搬走了。”

  我的手,顿了一下。

  “哦。”

  我淡淡地应了一声,继续吃饺子。

  “他们单位分了房子,搬到市里去了。”我妈又说。

  “嗯。”

  “林晚那丫头……给你来过信,那时候你在边防,收不到,信又退回来了。”

  我夹饺子的筷子,停在了半空中。

  “她……还好吗?”

  我终于还是问出了口。

  我妈叹了口气。

  “挺好的。嫁人了,生了个儿子,今年都上幼儿园了。”

  “她男人,就是那个钢厂的技术员,对她不错,挺知道疼人的。”

  我把饺子放进嘴里,机械地嚼着。

  白菜猪肉馅的,是我从小最爱吃的味道。

  可今天,吃在嘴里,却一点滋味都没有。

  “那封信呢?”我问。

  我妈从一个旧柜子里,翻出一个泛黄的信封。

  是我熟悉的,林晚的字迹。

  我接过信,手指有些颤抖。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上门。

  房间还是我走之前的样子,书桌上还摆着我上学时的课本。

  我坐在书桌前,小心翼翼地拆开那封迟到了五年的信。

  信不长,只有一页纸。

  “陈辉:

  展信安。

  不知道你能不能收到这封信。我给你寄过好几封,都退回来了。听你妈妈说,你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我要走了,要离开这条巷子了。

  走之前,我想,还是应该跟你说几句话。

  我知道,你肯定恨我。

  恨我没有等你。

  其实,那几年,我每天都在等你。你寄来的每一封信,我都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把你照片放在枕头下,每天晚上都要看一看。

  我告诉自己,再等一等,陈辉就回来了。

  可是,我等不到了。

  我爸妈逼我,周围的人也都在说闲话。说我傻,说一个当兵的,能有什么指望。

  我妈为了我的事,病倒了。医生说,不能再受刺激。

  那天,她拉着我的手,求我,她说,晚晚,算妈求你了,你就嫁了吧。

  我看着她一夜白了的头发,我没法再拒绝了。

  领证那天,我去照相馆,一个人拍了一张穿婚纱的照片。

  我想,这辈子,我终究还是为你穿过一次婚纱了。虽然,新郎不是你。

  陈辉,我不求你原谅。

  我只希望你好好的。

  在部队,要照顾好自己,别受伤。

  你要前程似锦。

  而我,也要过我自己的日子了。

  我们,就这样吧。

  珍重。

  林晚。”

  看完信,我一动不动地坐了很久。

  窗外的天,一点点暗了下去。

  我没有哭。

  眼泪,好像早在九年前的那个晚上,就流干了。

  我只是觉得心里空得厉害。

  像被人生生剜掉了一块。

  原来,我恨了那么多年的人,也曾那样绝望地等过我。

  我们都没有错。

  错的是时间,是距离,是那回不去的八十年代。

  那晚,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我又回到了1982年的那个夏天。

  我没有去当兵。

  我和林晚结了婚,在巷子口开了个小卖部。

  她坐在柜台后面织毛衣,我就在门口摆个小马扎,修自行车。

  巷子里的孩子跑来跑去,喊她“老板娘”。

  她笑起来,还是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阳光暖暖的,岁月静好。

  梦醒了。

  天亮了。

  枕头上,湿了一片。

  我在家待了一个星期。

  每天陪我爸下下棋,陪我妈逛逛菜市场。

  我把那身军装收了起来,换上了便装。

  走在街上,我和这个城市,显得格格不入。

  这里发展得太快了。

  高楼林立,车水马龙。

  我记忆里的那个小城,已经找不到了。

  临走的前一天,我一个人去了我们以前常去的那个公园。

  公园里的小湖还在,湖边的柳树,比以前更粗了。

  我看到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在湖边喂鱼。

  女人穿着一条米色的连衣裙,长发披在肩上。

  孩子很淘气,跑来跑去,咯咯地笑。

  女人跟在后面,脸上带着温柔的笑意,嘴里不停地喊着:“慢点跑,小心摔了。”

  那个声音……

  我的脚步,像被钉在了原地。

  是她。

  林晚。

  她比以前胖了一点,眉眼间,也多了几分岁月留下的痕迹。

  但那温柔的轮廓,还是一眼就能认出来。

  她好像感觉到了我的目光,朝我这边看了一眼。

  四目相对。

  那一瞬间,时间仿佛静止了。

  她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然后是慌乱,最后,归于平静。

  她对我,微微地点了点头。

  那是一个陌生人之间,最礼貌,也最疏远的招呼。

  我也对她,点了点头。

  然后,我转过身,快步离开。

  我没有勇气再看她一眼。

  我怕我会忍不住,冲上去问她:

  “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

  “你……有没有后悔过?”

  可我知道,这些问题,都没有任何意义了。

  她有她的生活,我也有我的路要走。

  我们,早就成了两条无法再相交的平行线。

  回到部队,我递交了结婚申请。

  对方是组织上介绍的一个军医,叫李倩。

  人很文静,也很体贴。

  我们没有太多的感情基础,但彼此都觉得,是适合结婚过日子的人。

  婚礼办得很简单。

  没有鲜花,没有婚纱。

  只有战友们的几句祝福,和食堂里加的两个菜。

  新婚之夜。

  李倩有些紧张地坐在床边。

  我给她倒了杯水。

  “早点睡吧,明天还要上班。”我说。

  她点点头。

  我们和衣躺下,中间隔着一个人的距离。

  黑暗中,我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

  我想起了很多年前,林晚在信里说,她想生个女儿,眼睛要像我。

  而现在,躺在我身边的这个女人,我甚至还不完全了解她。

  这就是人生吧。

  充满了阴差阳错和无可奈何。

  我和李倩的日子,过得平淡如水。

  她是个好妻子。

  把我的生活照顾得井井有条,从不让。

  她知道我心里有个人,但她从不问。

  她只是默默地对我好。

  时间久了,我也会觉得愧疚。

  我会试着对她好一点,给她买她喜欢的衣服,陪她去看她想看的电影。

  我们像一对最普通的夫妻一样,相敬如宾。

  一年后,我们的女儿出生了。

  李倩给她取名叫“思安”。

  她说,希望她一辈子,平平安安。

  女儿的出生,给这个家带来了很多生气。

  她很爱笑,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你的时候,心都化了。

  抱着她软软的小身体,我第一次感觉到了,什么是责任。

  我不再是那个只为自己而活的陈辉了。

  我是个丈夫,也是个父亲。

  我的工作越来越忙。

  职位也越来越高。

  我成了别人口中的“陈师长”。

  我把所有的时间,都奉献给了部队。

  回家的日子,屈指可数。

  我和李倩的交流,也越来越少。

  有时候,我半夜回家,她和女儿已经睡了。

  我一个人坐在客厅里,抽着烟,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

  会有一种巨大的孤独感,将我淹没。

  我不知道,我追求的到底是什么。

  是这身军装承载的荣耀?还是别人眼中的成功?

  我好像拥有一切,又好像,一无所有。

  女儿上小学那年,我接到了我妈的电话。

  她说,林晚的男人,出事了。

  钢厂的锅炉爆炸,人当场就没了。

  我拿着电话,半天没说出话来。

  “她一个女人,带着个孩子,厂里那点抚恤金,根本不够……”我妈在电话那头叹气。

  “我知道了。”

  我挂了电话,心里五味杂陈。

  我让我的通讯员,以我个人的名义,给林晚汇去了一笔钱。

  不多,但应该能帮她解燃眉之急。

  我没有留下我的名字。

  我只是想,为我们那段早已死去的青春,做最后一点事。

  几天后,我收到了一个包裹。

  是退回来的。

  里面是我汇去的那笔钱,一分不少。

  还有一张纸条。

  上面只有两个字:

  “谢谢。”

  字迹,还是那么熟悉。

  我看着那两个字,苦笑了一下。

  她还是那么倔。

  跟我记忆里那个追着人打的姑娘,一模一样。

  后来,我听说,她辞了厂里的工作,自己盘了个小店,卖早餐。

  每天起早贪黑,很辛苦。

  但她一个人,硬是把孩子拉扯大了。

  再后来,我们就彻底断了联系。

  我只在每年回家探亲的时候,能从我妈嘴里,听到一些关于她的零星消息。

  听说她儿子考上了重点大学。

  听说她的小店,生意越来越好。

  听说,她一直没有再嫁。

  有一年,我回家过年。

  除夕夜,一家人吃完年夜饭,在看春晚。

  女儿靠在我身边,李倩在厨房里洗碗。

  窗外,是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一片祥和。

  我看着电视里赵本山的小品,忽然就走了神。

  我想起了很多年前,林晚信里写的那个愿望。

  在巷子口,开个小卖部。

  她坐在柜台后织毛衣,我坐在门口修自行车。

  原来,她后来的人生,竟然以另一种方式,实现了我们当年的梦想。

  只是,那个坐在门口修自行车的人,不是我。

  我拿起外套,走了出去。

  李倩从厨房出来,问我:“去哪儿?”

  “出去抽根烟。”

  我走到阳台上,点了一根烟。

  夜空被烟花照得忽明忽暗。

  我看着远方,那个我曾经生活过的城市的方向。

  林晚。

  你现在,在做什么呢?

  是不是也在看春晚,是不是也想起了我?

  我们这辈子,是再也见不到了吧。

  这样也好。

  相见不如怀念。

  让你在我心里,永远是那个穿着碎花连衣裙,笑起来有两个梨涡的姑娘。

  一晃,又是十几年过去。

  我到了快退休的年纪。

  女儿也大学毕业,有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我和李倩,也从相敬如宾,过成了相濡以沫。

  她身体不好,我一有时间,就陪她去散步,给她做她爱吃的菜。

  我们的话,也渐渐多了起来。

  我们会聊女儿的未来,聊退休后的生活。

  我们计划着,等退了休,就去全国各地走一走。

  那些我曾经驻守过的地方,我想带她去看看。

  有一天,我们在整理旧物。

  我翻出了一个铁盒子。

  里面,是我所有的军功章,还有那沓厚厚的,林晚写给我的信。

  李倩走了过来。

  她拿起一封信,看了看。

  “是她吧?”她问,语气很平静。

  我点了点头。

  “想去看看她吗?”她又问。

  我愣住了。

  我看着她,她的眼神,很坦然。

  “都过去了。”我说。

  “过去,不代表可以忘记。”她说,“去吧,去跟你的过去,做个了断。”

  “你心里没有这个疙瘩,我们以后的日子,才能过得踏实。”

  我看着她,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这个女人,陪了我半辈子。

  她比我自己,更懂我。

  我最终还是回去了。

  一个人。

  我没有告诉我爸妈。

  我只想,安安静静地,去看看。

  那个城市,已经变得我完全不认识了。

  我凭着记忆,找到了那条老巷子。

  巷子还在,但已经破败不堪。

  大部分的房子都空了,墙上写着大大的“拆”字。

  那棵老槐树,也被人砍了,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树桩。

  我找到了林晚家以前的那个位置。

  门窗都烂了,院子里长满了杂草。

  物是人非。

  我打听到了她早餐店的地址。

  那是一家很小的店面,在一个菜市场的拐角。

  店名叫“晚晚早餐”。

  我站在马路对面,远远地看着。

  店里很忙。

  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穿着围裙,在灶台前忙碌着。

  她的头发盘了起来,露出光洁的额头。

  她的动作很麻利,一边炸油条,一边招呼客人。

  是她。

  林晚。

  岁月在她脸上刻下了痕-迹,但那股子干练和坚韧,却一点没变。

  一个年轻的男人在旁边帮忙,应该是她儿子。

  长得很高,很帅,眉眼间,有几分她的影子。

  我看到她和客人说话时,脸上带着笑。

  那种发自内心的,满足的笑。

  我站了很久。

  直到店里的人渐渐散去。

  我看到她捶着腰,坐到门口的小凳子上休息。

  她儿子给她端了杯水。

  母子俩说着话,脸上都带着笑意。

  那一刻,我忽然就释然了。

  我一直以为,是我辜负了她。

  是我让她的人生,变得不幸。

  可现在我才发现,没有我,她一样可以过得很好。

  她有她的事业,有她引以为傲的儿子。

  她的人生,是完整的,也是幸福的。

  而我,只是她青春里,一个匆匆的过客。

  我转身,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她好像感觉到了什么,朝我这边望了过来。

  我们的目光,隔着一条马路,再次相遇。

  这一次,她的眼神里,没有惊讶,没有慌乱。

  只有一片平静的,温柔的,像水一样的了然。

  她对我,笑了笑。

  还是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我也对她,笑了笑。

  然后,我转过身,大步地,走进了人海里。

  我没有回头。

  我知道,这一次,是真的告别了。

  告别那个在墙角抱着我哭的女孩。

  告别那个“一定要回来娶我”的承诺。

  告别我那段,用一辈子来怀念的,青春。

  回到家,李倩正在阳台上浇花。

  看到我回来,她问:“见到了?”

  “见到了。”

  “还好吗?”

  “很好。”我说,“她过得很好。”

  李倩笑了。

  “那就好。”

  她把水壶递给我。

  “来,帮我给这盆君子兰浇点水。”

  我接过水壶,阳光洒在我们身上,暖洋洋的。

  我知道,我的人生,下半场,才刚刚开始。

  而这一次,我会握紧身边人的手,好好地,走下去。

  本文标题:82年,我考上军校,临走前,邻家姐姐抱着我哭:一定要回来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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