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年,我考上军校,临走前,邻家姐姐抱着我哭:一定要回来娶我
1982年的夏天,太阳毒得像后娘的巴掌,扇在人脸上,火辣辣的疼。
我们那条老旧的筒子楼巷子,被这太阳一晒,什么味儿都出来了。
煤球味儿,剩饭味儿,还有家家户户窗台下那盆半死不活的吊兰蔫儿吧唧的味儿。
我的心,比这天气还燥。
邮递员那声嘶哑的“陈辉——有信!”,像一道惊雷,把整个巷子的瞌睡都给炸醒了。
我爹趿拉着拖鞋,比我还快,从里屋冲了出去。
我跟在后面,心脏在嗓子眼里咚咚地跳。
一张红得刺眼的硬壳纸。
上面烫金的几个大字,在阳光下,几乎晃瞎了我的眼。
“录取通知书”。
下面一行小字:解放军 XX 指挥学院。
我爹的手抖了。
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念,念得很大声,像是要告诉巷子里所有的人,他儿子,陈辉,出息了。
是个军官了。
我妈捂着嘴,眼泪先下来了。
周围的邻居们“呼啦”一下全围了上来,七嘴八舌的恭喜声,羡慕声,把我整个人都给淹没了。
我有点懵。
像是在做一个不真实的梦。
我抓着那张通知书,指节都发白了。
人群里,我一眼就看到了她。
林晚。
她就站在人群外围,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连衣裙,靠着那棵老槐树。
她没笑,也没说话,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我。
她的眼神很复杂,有高兴,有失落,还有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
那一刻,周围所有的嘈杂都消失了。
我的世界里,只剩下她。
林晚比我大两岁,是我们这条巷子里最好看的姑娘。
瓜子脸,大眼睛,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我们俩从小一起长大,我跟在她屁股后面,从“晚晚姐”叫到“林晚”。
她会把她妈给她的糖分我一半,会在我被高年级的欺负时,像个母鸡一样张开翅膀护着我。
我也会把省下来的零花钱,给她买最新款的头绳。
巷子里的人都开玩笑,说我是林家未来的上门女婿。
我听了就脸红,她听了就追着人打。
可我知道,我们之间,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那天晚上,我家摆了酒。
我爹喝高了,搂着我的肩膀,一遍遍地说:“我儿子是军官了,光宗耀祖了!”
我被灌了不少酒,头晕乎乎的。
我找了个借口,溜了出来。
巷子里很安静,月光洒在青石板上,像铺了一层霜。
我看到她坐在家门口的台阶上,抱着膝盖,看着天上的月亮。
我走过去,在她身边坐下。
“怎么不进去?”我问,嗓子有点哑。
她没看我,声音闷闷的。
“里面太吵了。”
我们俩就这么坐着,谁也不说话。
晚风吹过,带着一股槐花的香气。
我闻着她头发上洗发膏的味道,心里那股因为考上军校而膨胀起来的得意,忽然就变得空落落的。
“陈辉。”她突然开口。
“嗯?”
“当兵……是不是很苦?”
“不知道。”我说的是实话,“但我不怕苦。”
她转过头,看着我。
月光下,她的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
“要去多久?”
“四年。”我顿了顿,“毕业了,就分配。”
“那……会分到哪里去?”
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
我只能沉默。
她好像也知道答案,没再追问。
她低下头,玩着自己的衣角,过了很久,才用一种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
“你会忘了我吗?”
我的心,猛地一抽。
我看着她,看着她微微颤抖的睫毛,看着她紧紧抿着的嘴唇。
所有想说的豪言壮语,都堵在了喉咙里。
我只说了一句:“不会。”
临走那天,天还没亮。
我背着一个简单的行囊,我爸妈把我送到巷子口。
我妈的眼泪就没停过,我爸一个劲儿地抽烟,眼圈也是红的。
“到了部队,要听领导的话,好好干。”
“别惹事,照顾好自己。”
我一一应着。
巷子里很安静,只有我们一家人的声音。
我以为她不会来了。
就在我要转身上车的时候,一个身影从黑暗里冲了出来。
是林晚。
她什么也没说,冲过来,一把拉住我的胳g膊,把我拽到了旁边的墙角。
那里没有路灯,很黑。
我能闻到她身上熟悉的味道,能感觉到她身体的颤抖。
然后,她抱住了我。
紧紧地,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像是要把自己揉进我的身体里。
她的脸埋在我的胸口,我能感觉到温热的液体,迅速浸湿了我的军装。
她在哭。
没有声音,却比任何嚎啕大哭都让我心碎。
我的手僵在半空中,不知道该放在哪里。
“陈辉……”
她的声音带着浓重的鼻音,破碎,又无比清晰。
“你一定要回来。”
“一定要回来娶我。”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那句话,像一颗子弹,击穿了我所有的防备和少年人的故作镇定。
我浑身一震,终于伸出手,笨拙地回抱住她。
她的身体那么瘦,那么软。
“我答应你。”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坚定得不像话。
“我一定回来娶你。”
火车开动的时候,我把头探出窗外,看着那个越来越小的站台,看着我父母和她的身影,慢慢变成一个小点。
我的军旅生涯,就这样开始了。
而我的心里,揣着一个滚烫的承诺。
军校的生活,和我幻想的完全不一样。
这里没有诗和远方,只有汗水、泥浆和无休止的命令。
每天早上五点半的起床号,像是催命符。
三公里的晨跑,只是开胃菜。
接下来是队列、射击、战术……每一项训练,都把人的体能和意志逼到极限。
我的皮肤很快就晒得黝黑,手上磨出了厚厚的茧子。
人也瘦了一圈,但眼神变得锐利了。
晚上熄灯后,躺在硬板床上,浑身骨头都像散了架。
只有在那个时候,我才能从“学员陈辉”这个身份里短暂地抽离出来,变回那个巷子里长大的少年。
我会想起林晚。
想起她抱着我哭的样子,想起她那句“一定要回来娶我”。
那个承诺,成了我唯一的慰藉。
是我在最累、最想放弃的时候,咬牙坚持下去的全部动力。
我和她开始通信。
那个年代,没有手机,没有网络,一封信,要在路上走一个星期,甚至更久。
等待,成了一种甜蜜的煎熬。
她的信,总是用那种带香味的信纸写的,字迹娟秀,像她的人一样。
信里写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巷子里的王大妈和李大婶又吵架了。
她厂里新来了一个车间主任,特别讨厌。
她养的那盆吊兰,又开花了。
……
这些琐碎的日常,对我来说,却是一个遥远而温暖的世界。
我能想象出她写信时的样子,趴在桌子上,皱着眉头,偶尔咬一下笔杆。
我的回信,总是写得很长。
我会告诉她我训练有多苦,但一定会加上一句“我不怕”。
我会告诉她我的射击成绩是全队第一,让她为我骄傲。
我还会不厌其烦地描述军校的日出和日落,告诉她,我们看的是同一个太阳,同一片天空。
我在信的结尾,总会写上:
“等我。”
第一年寒假,我没能回去。
部队有规定。
除夕夜,战友们都在俱乐部看晚会,热闹非凡。
我一个人跑到操场上,看着天上的星星。
我想象着家里现在肯定在包饺子,林晚或许也在。
她会是什么样子?
是胖了还是瘦了?头发是长了还是剪短了?
思念像野草一样,在心里疯狂地长。
我收到她寄来的包裹。
里面是一件手织的毛衣,灰色的,样式很简单,但针脚细密。
还有一封信。
信里说,这是她织了整整一个秋天的,让我天冷了穿,别冻着。
她说,巷子里的人都说我变了,从照片上看,像个真正的军人了。
她说,她很想我。
我把那件毛衣紧紧地抱在怀里,上面仿佛还残留着她的体温和气息。
一个大男人,眼泪就那么不争气地掉了下来。
第二年,第三年……
时间在训练和信件的交替中,过得飞快。
我成了学员队的骨干,入了党,拿了好几次嘉奖。
我和林晚的信,积了厚厚的一沓。
我们聊未来的生活。
她说,等我回去了,我们就在巷子口开个小卖部。
她说,她想生个女儿,要长得像她,眼睛像我。
我看着信,傻傻地笑。
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可我没有发现,我们信里的内容,已经悄然发生了一些变化。
她开始越来越多地提到“现实”。
她厂里效益不好,好几个姐妹都下岗了。
她父母开始托人给她介绍对象,说女孩子家,不能总这么等着。
她都给拒了。
她在信里说:“陈辉,我信你。”
我的回信,却越来越空洞。
我只能反复地强调“等我回来”,“一切都会好的”。
我不知道,除了这些苍白的承诺,我还能给她什么。
我的世界,是军号、口令和演习场。
她的世界,是柴米油盐、人情世备。
我们之间的距离,不只是一千多公里的铁路线。
大四那年,我作为优秀学员,被派去参加一次重要的联合演习。
演习地点在西北的戈壁滩。
那里风沙漫天,杳无人烟。
我们一去就是三个月,完全与外界隔绝。
走之前,我给她写了封信,告诉她我要去执行一个长期任务,可能很久不能联系。
让她别担心,照顾好自己。
那三个月,是我军校生涯里最艰苦的一段日子。
我们住在帐篷里,喝着带沙子的水,吃着压缩饼干。
白天,顶着烈日,进行高强度的战术对抗。
晚上,气温骤降,冻得人瑟瑟发抖。
我病倒了。
高烧不退,说胡话。
在半梦半醒之间,我总能看到林晚。
她穿着那件碎花连衣裙,站在巷子口的老槐树下,对我笑。
她一遍遍地对我说:“陈辉,回家了。”
是战友们轮流照顾我,用雪水给我擦身子,才把我的命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演习结束,我瘦了二十斤,整个人像脱了一层皮。
但我的表现,得到了上级的肯定。
回到学校,我收到了积压了三个月的信件。
大部分是家里的,还有一封,是林晚的。
信封有点旧了,看得出被反复摩挲过。
我迫不及醇地拆开。
信里的内容,却让我如坠冰窟。
她说,她要结婚了。
她说,男方是她爸一个老战友的儿子,在市里的钢铁厂当技术员,人很老实。
她说,她等不起了。
她说,她妈因为她的事,天天跟她吵,气得住了院。
她说,陈辉,对不起。
信的最后,她说:
“忘了我吧。”
那张薄薄的信纸,在我手里,却重如千钧。
我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
我一遍一遍地看那封信,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刀子,在我心上割。
我不相信。
这不可能。
那个抱着我哭,说一定要嫁给我的女孩,怎么可能要嫁给别人?
我疯了一样冲出宿舍,跑到邮局,给家里打了个长途电话。
电话是我妈接的。
我还没开口,她就在电话那头哭了。
“辉啊,你可算来电话了。”
“林晚那丫头……下个月就要办喜事了……”
我妈后面的话,我一个字也听不清了。
耳朵里嗡嗡作响。
整个世界,都在天旋地转。
毕业分配,我主动申请去了最艰苦的边防哨所。
我想离那个让我伤心的地方,越远越好。
我想用训练和任务,把自己的脑子占满,不去想她。
可我做不到。
越是想忘记,她的样子就越清晰。
在边防的第一个冬天,大雪封山。
我和战友们巡逻在齐腰深的雪地里。
寒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
我的手脚都冻得失去了知觉。
那一刻,我忽然想,如果我死在这里,是不是就一了百了了。
可我脑海里,又浮现出她哭着对我说“一定要回来”的样子。
我答应过她,要回去的。
虽然,回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咬着牙,一步一步,走回了哨所。
我在边防待了五年。
五年里,我没回过一次家。
我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中。
我成了哨所最出色的军官,荣立了两次三等功。
我和家里的联系,也只有电话和信件。
他们从不主动提林晚,我也不问。
我们之间,好像达成了一种默契。
那个名字,成了一个禁忌。
五年后,我被调回了内地的军区机关。
我终于要回家了。
坐上回家的火车时,我的心情很平静。
甚至可以说是麻木。
我以为,五年的时候,足够我忘记一个人,抚平一道伤疤。
可当火车缓缓驶入那个熟悉的站台时,我的心,还是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
我爸妈来接我。
他们都老了。
我爸的背驼了,我妈的头发白了一大半。
他们看着我,眼圈红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我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肩膀上扛着两杠一星。
我不再是当年那个毛头小子了。
可在我爸妈眼里,我好像还是那个需要他们担心的孩子。
回到那条熟悉的巷子。
一切好像都没变。
老槐树还在,墙角堆着的煤球还在。
邻居们看到我,都热情地打招呼。
“哎哟,陈辉回来了!”
“当了大官了,就是不一样!”
我微笑着,一一回应。
可我的目光,却不受控制地,飘向了那扇熟悉的门。
林晚的家。
门是关着的。
窗台上,没有了那盆吊兰。
我妈看出了我的心思,拉了拉我的胳膊。
“走,回家,妈给你包了饺子。”
回到家,看着熟悉的陈设,闻着熟悉的饭菜香。
我那颗在外面漂泊了九年的心,终于有了一丝安定的感觉。
吃饭的时候,我妈状似无意地提起:
“你林叔他们一家,三年前就搬走了。”
我的手,顿了一下。
“哦。”
我淡淡地应了一声,继续吃饺子。
“他们单位分了房子,搬到市里去了。”我妈又说。
“嗯。”
“林晚那丫头……给你来过信,那时候你在边防,收不到,信又退回来了。”
我夹饺子的筷子,停在了半空中。
“她……还好吗?”
我终于还是问出了口。
我妈叹了口气。
“挺好的。嫁人了,生了个儿子,今年都上幼儿园了。”
“她男人,就是那个钢厂的技术员,对她不错,挺知道疼人的。”
我把饺子放进嘴里,机械地嚼着。
白菜猪肉馅的,是我从小最爱吃的味道。
可今天,吃在嘴里,却一点滋味都没有。
“那封信呢?”我问。
我妈从一个旧柜子里,翻出一个泛黄的信封。
是我熟悉的,林晚的字迹。
我接过信,手指有些颤抖。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上门。
房间还是我走之前的样子,书桌上还摆着我上学时的课本。
我坐在书桌前,小心翼翼地拆开那封迟到了五年的信。
信不长,只有一页纸。
“陈辉:
展信安。
不知道你能不能收到这封信。我给你寄过好几封,都退回来了。听你妈妈说,你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我要走了,要离开这条巷子了。
走之前,我想,还是应该跟你说几句话。
我知道,你肯定恨我。
恨我没有等你。
其实,那几年,我每天都在等你。你寄来的每一封信,我都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把你照片放在枕头下,每天晚上都要看一看。
我告诉自己,再等一等,陈辉就回来了。
可是,我等不到了。
我爸妈逼我,周围的人也都在说闲话。说我傻,说一个当兵的,能有什么指望。
我妈为了我的事,病倒了。医生说,不能再受刺激。
那天,她拉着我的手,求我,她说,晚晚,算妈求你了,你就嫁了吧。
我看着她一夜白了的头发,我没法再拒绝了。
领证那天,我去照相馆,一个人拍了一张穿婚纱的照片。
我想,这辈子,我终究还是为你穿过一次婚纱了。虽然,新郎不是你。
陈辉,我不求你原谅。
我只希望你好好的。
在部队,要照顾好自己,别受伤。
你要前程似锦。
而我,也要过我自己的日子了。
我们,就这样吧。
珍重。
林晚。”
看完信,我一动不动地坐了很久。
窗外的天,一点点暗了下去。
我没有哭。
眼泪,好像早在九年前的那个晚上,就流干了。
我只是觉得心里空得厉害。
像被人生生剜掉了一块。
原来,我恨了那么多年的人,也曾那样绝望地等过我。
我们都没有错。
错的是时间,是距离,是那回不去的八十年代。
那晚,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我又回到了1982年的那个夏天。
我没有去当兵。
我和林晚结了婚,在巷子口开了个小卖部。
她坐在柜台后面织毛衣,我就在门口摆个小马扎,修自行车。
巷子里的孩子跑来跑去,喊她“老板娘”。
她笑起来,还是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阳光暖暖的,岁月静好。
梦醒了。
天亮了。
枕头上,湿了一片。
我在家待了一个星期。
每天陪我爸下下棋,陪我妈逛逛菜市场。
我把那身军装收了起来,换上了便装。
走在街上,我和这个城市,显得格格不入。
这里发展得太快了。
高楼林立,车水马龙。
我记忆里的那个小城,已经找不到了。
临走的前一天,我一个人去了我们以前常去的那个公园。
公园里的小湖还在,湖边的柳树,比以前更粗了。
我看到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在湖边喂鱼。
女人穿着一条米色的连衣裙,长发披在肩上。
孩子很淘气,跑来跑去,咯咯地笑。
女人跟在后面,脸上带着温柔的笑意,嘴里不停地喊着:“慢点跑,小心摔了。”
那个声音……
我的脚步,像被钉在了原地。
是她。
林晚。
她比以前胖了一点,眉眼间,也多了几分岁月留下的痕迹。
但那温柔的轮廓,还是一眼就能认出来。
她好像感觉到了我的目光,朝我这边看了一眼。
四目相对。
那一瞬间,时间仿佛静止了。
她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然后是慌乱,最后,归于平静。
她对我,微微地点了点头。
那是一个陌生人之间,最礼貌,也最疏远的招呼。
我也对她,点了点头。
然后,我转过身,快步离开。
我没有勇气再看她一眼。
我怕我会忍不住,冲上去问她:
“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
“你……有没有后悔过?”
可我知道,这些问题,都没有任何意义了。
她有她的生活,我也有我的路要走。
我们,早就成了两条无法再相交的平行线。
回到部队,我递交了结婚申请。
对方是组织上介绍的一个军医,叫李倩。
人很文静,也很体贴。
我们没有太多的感情基础,但彼此都觉得,是适合结婚过日子的人。
婚礼办得很简单。
没有鲜花,没有婚纱。
只有战友们的几句祝福,和食堂里加的两个菜。
新婚之夜。
李倩有些紧张地坐在床边。
我给她倒了杯水。
“早点睡吧,明天还要上班。”我说。
她点点头。
我们和衣躺下,中间隔着一个人的距离。
黑暗中,我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
我想起了很多年前,林晚在信里说,她想生个女儿,眼睛要像我。
而现在,躺在我身边的这个女人,我甚至还不完全了解她。
这就是人生吧。
充满了阴差阳错和无可奈何。
我和李倩的日子,过得平淡如水。
她是个好妻子。
把我的生活照顾得井井有条,从不让。
她知道我心里有个人,但她从不问。
她只是默默地对我好。
时间久了,我也会觉得愧疚。
我会试着对她好一点,给她买她喜欢的衣服,陪她去看她想看的电影。
我们像一对最普通的夫妻一样,相敬如宾。
一年后,我们的女儿出生了。
李倩给她取名叫“思安”。
她说,希望她一辈子,平平安安。
女儿的出生,给这个家带来了很多生气。
她很爱笑,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你的时候,心都化了。
抱着她软软的小身体,我第一次感觉到了,什么是责任。
我不再是那个只为自己而活的陈辉了。
我是个丈夫,也是个父亲。
我的工作越来越忙。
职位也越来越高。
我成了别人口中的“陈师长”。
我把所有的时间,都奉献给了部队。
回家的日子,屈指可数。
我和李倩的交流,也越来越少。
有时候,我半夜回家,她和女儿已经睡了。
我一个人坐在客厅里,抽着烟,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
会有一种巨大的孤独感,将我淹没。
我不知道,我追求的到底是什么。
是这身军装承载的荣耀?还是别人眼中的成功?
我好像拥有一切,又好像,一无所有。
女儿上小学那年,我接到了我妈的电话。
她说,林晚的男人,出事了。
钢厂的锅炉爆炸,人当场就没了。
我拿着电话,半天没说出话来。
“她一个女人,带着个孩子,厂里那点抚恤金,根本不够……”我妈在电话那头叹气。
“我知道了。”
我挂了电话,心里五味杂陈。
我让我的通讯员,以我个人的名义,给林晚汇去了一笔钱。
不多,但应该能帮她解燃眉之急。
我没有留下我的名字。
我只是想,为我们那段早已死去的青春,做最后一点事。
几天后,我收到了一个包裹。
是退回来的。
里面是我汇去的那笔钱,一分不少。
还有一张纸条。
上面只有两个字:
“谢谢。”
字迹,还是那么熟悉。
我看着那两个字,苦笑了一下。
她还是那么倔。
跟我记忆里那个追着人打的姑娘,一模一样。
后来,我听说,她辞了厂里的工作,自己盘了个小店,卖早餐。
每天起早贪黑,很辛苦。
但她一个人,硬是把孩子拉扯大了。
再后来,我们就彻底断了联系。
我只在每年回家探亲的时候,能从我妈嘴里,听到一些关于她的零星消息。
听说她儿子考上了重点大学。
听说她的小店,生意越来越好。
听说,她一直没有再嫁。
有一年,我回家过年。
除夕夜,一家人吃完年夜饭,在看春晚。
女儿靠在我身边,李倩在厨房里洗碗。
窗外,是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一片祥和。
我看着电视里赵本山的小品,忽然就走了神。
我想起了很多年前,林晚信里写的那个愿望。
在巷子口,开个小卖部。
她坐在柜台后织毛衣,我坐在门口修自行车。
原来,她后来的人生,竟然以另一种方式,实现了我们当年的梦想。
只是,那个坐在门口修自行车的人,不是我。
我拿起外套,走了出去。
李倩从厨房出来,问我:“去哪儿?”
“出去抽根烟。”
我走到阳台上,点了一根烟。
夜空被烟花照得忽明忽暗。
我看着远方,那个我曾经生活过的城市的方向。
林晚。
你现在,在做什么呢?
是不是也在看春晚,是不是也想起了我?
我们这辈子,是再也见不到了吧。
这样也好。
相见不如怀念。
让你在我心里,永远是那个穿着碎花连衣裙,笑起来有两个梨涡的姑娘。
一晃,又是十几年过去。
我到了快退休的年纪。
女儿也大学毕业,有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我和李倩,也从相敬如宾,过成了相濡以沫。
她身体不好,我一有时间,就陪她去散步,给她做她爱吃的菜。
我们的话,也渐渐多了起来。
我们会聊女儿的未来,聊退休后的生活。
我们计划着,等退了休,就去全国各地走一走。
那些我曾经驻守过的地方,我想带她去看看。
有一天,我们在整理旧物。
我翻出了一个铁盒子。
里面,是我所有的军功章,还有那沓厚厚的,林晚写给我的信。
李倩走了过来。
她拿起一封信,看了看。
“是她吧?”她问,语气很平静。
我点了点头。
“想去看看她吗?”她又问。
我愣住了。
我看着她,她的眼神,很坦然。
“都过去了。”我说。
“过去,不代表可以忘记。”她说,“去吧,去跟你的过去,做个了断。”
“你心里没有这个疙瘩,我们以后的日子,才能过得踏实。”
我看着她,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这个女人,陪了我半辈子。
她比我自己,更懂我。
我最终还是回去了。
一个人。
我没有告诉我爸妈。
我只想,安安静静地,去看看。
那个城市,已经变得我完全不认识了。
我凭着记忆,找到了那条老巷子。
巷子还在,但已经破败不堪。
大部分的房子都空了,墙上写着大大的“拆”字。
那棵老槐树,也被人砍了,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树桩。
我找到了林晚家以前的那个位置。
门窗都烂了,院子里长满了杂草。
物是人非。
我打听到了她早餐店的地址。
那是一家很小的店面,在一个菜市场的拐角。
店名叫“晚晚早餐”。
我站在马路对面,远远地看着。
店里很忙。
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穿着围裙,在灶台前忙碌着。
她的头发盘了起来,露出光洁的额头。
她的动作很麻利,一边炸油条,一边招呼客人。
是她。
林晚。
岁月在她脸上刻下了痕-迹,但那股子干练和坚韧,却一点没变。
一个年轻的男人在旁边帮忙,应该是她儿子。
长得很高,很帅,眉眼间,有几分她的影子。
我看到她和客人说话时,脸上带着笑。
那种发自内心的,满足的笑。
我站了很久。
直到店里的人渐渐散去。
我看到她捶着腰,坐到门口的小凳子上休息。
她儿子给她端了杯水。
母子俩说着话,脸上都带着笑意。
那一刻,我忽然就释然了。
我一直以为,是我辜负了她。
是我让她的人生,变得不幸。
可现在我才发现,没有我,她一样可以过得很好。
她有她的事业,有她引以为傲的儿子。
她的人生,是完整的,也是幸福的。
而我,只是她青春里,一个匆匆的过客。
我转身,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她好像感觉到了什么,朝我这边望了过来。
我们的目光,隔着一条马路,再次相遇。
这一次,她的眼神里,没有惊讶,没有慌乱。
只有一片平静的,温柔的,像水一样的了然。
她对我,笑了笑。
还是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我也对她,笑了笑。
然后,我转过身,大步地,走进了人海里。
我没有回头。
我知道,这一次,是真的告别了。
告别那个在墙角抱着我哭的女孩。
告别那个“一定要回来娶我”的承诺。
告别我那段,用一辈子来怀念的,青春。
回到家,李倩正在阳台上浇花。
看到我回来,她问:“见到了?”
“见到了。”
“还好吗?”
“很好。”我说,“她过得很好。”
李倩笑了。
“那就好。”
她把水壶递给我。
“来,帮我给这盆君子兰浇点水。”
我接过水壶,阳光洒在我们身上,暖洋洋的。
我知道,我的人生,下半场,才刚刚开始。
而这一次,我会握紧身边人的手,好好地,走下去。
本文标题:82年,我考上军校,临走前,邻家姐姐抱着我哭:一定要回来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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