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钟嘉欣婚变的闹剧结束了!无端冤枉港媒,帽子太大戴不起
11月15日傍晚,钟嘉欣在铜锣湾商场被三十支话筒堵住,她只丢下一句话:“我先生刚把吉他收进柜子,他没时间陪我打官司。”二十四小时后,香港《明报》头版出现一行小字“港媒从未发布钟嘉欣婚变”,字号不大,却像一记闷棍敲在内地某些自媒体的脊梁上。同一天,TVB企业传讯部把三份截图打包发去法务部,邮件标题只有五个字:证据已固定。
这场闹剧从10月底一个外网博主开始,那人用英文写了不到一百字,说“Linda Chung filed divorce in Vancouver”,没有法院案号,没有律师签名,连张背影图都没配。内地搬运号拿到这句英文,直接翻译成“港媒独家爆料”,流量瞬间冲破百万。为什么敢甩锅给港媒?因为“港媒”两个字在内地网络就是天然挡箭牌,出了事不用负责,还能顺带踩一脚香港同行,一石二鸟。

钟嘉欣这边反应极快。15日下午活动结束,她让经纪人把现场剪成三十秒语音,发到个人社交账号,配上一张全家吃早餐的合照,定位是温哥华自家厨房。定位是重点,她要让所有人知道她人不在香港,更不可能在香港起诉丈夫。语音里她提到“我先生为了陪孩子,把乐队排练都改到下午两点”,这句话把“起诉离婚”的漏洞撕得更大:一个被妻子告上法庭的男人,还有心思排练?

港媒第二天集体出场。《明报》先查自家数据库,再查TVB、星岛、东方过去三十天的稿件,确认“零报道”。《星岛日报》把搜索范围扩大到付费订阅库,连付费墙后面的八卦周刊都没放过,结果还是零。资深娱记朱其瑞在专栏里补刀:过去两年,内地自媒体把“港媒爆料”四个字用成万能胶,粘过张柏芝三胎、刘德华跳楼、古天乐离婚,没有一次能拿出香港主流媒体的原始链接,但每一次都能冲上热搜。

TVB的动作更实际。企业传讯部把造谣账号的截图、点赞数、转发路径全部存档,还顺手做了时间轴:外网帖子发布时间、内地搬运时间、话题登顶时间,精确到分钟。法务部评估后给出两条路:香港《诽谤条例》起诉或加拿大法院起诉。成本分别是150万港币和80万加元,周期一年到三年。TVB内部文件写着“保留权利,先冷处理”,这五个字翻译过来就是:证据在手,随时收网,但要看钟嘉欣想不想折腾。

钟嘉欣想不想?她出道二十年,唯一一次打官司是2012年告狗仔偷拍,最后庭外和解。她性格里带着加拿大式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次却罕见地让经纪公司放话“保留法律权利”,目的不是真的告,而是把“港媒造谣”的帽子摘干净。她清楚,一旦背上“香港媒体爆料”的标签,以后任何假新闻都能挂她名字,商业价值会被慢慢啃光。

内地自媒体为什么偏爱“港媒”?因为平台算法对“港媒”两个字有流量加权。抖音内部员工透露,带“港媒爆料”的标题,完播率平均高出27%,平台会优先推送到二级流量池。于是,一个无备案、无固定办公地址的营销号,也能借“港媒”壳子把自己包装成国际大媒。风险几乎为零:香港媒体难跨境维权,内地平台对“港媒”来源又不要求举证,就算被投诉,删稿道歉就算过关,收益早已落袋。

香港这边也有苦说不出。过去三年,港媒被内地自媒体冒用名字超过1200次,真正提告的只有两起,一起是《南华早报》告某公众号冒用商标,另一起是《明报》告短视频号伪造封面。两起案件都胜诉,但赔偿金额加起来不到20万人民币,还不够律师出差住宿。朱其瑞在专栏里算了一笔账:香港媒体平均打一场跨境官司要花200万港币,最后赔回来的钱只够买两个版面,性价比太低,只能忍。

钟嘉欣事件最微妙的地方在于,她本人没有经济损失。广告商没撤代言,演唱会门票没退票,品牌方甚至觉得她“好妈妈”形象更稳。她依旧可以靠家庭话题上封面,依旧可以唱儿歌开巡演。真正受损的是港媒的公信力,以及内地读者对跨境信息的信任度。一次假新闻看似无害,累积起来就是信用塌方:以后就算香港媒体真挖出大料,内地读者也会先问一句“是不是又是自媒体冒名?”

事情到11月17日基本熄火。外网原帖已删,内地搬运号悄悄把标题里的“港媒”改成“网传”,再把“起诉离婚”改成“感情生变”,继续挂着赚广告分成。TVB的法务部把硬盘锁进保险柜,钟嘉欣飞回温哥华陪女儿参加万圣节派对,她在社交平台发了一张南瓜灯照片,配文“回家真好”。一切看似归于平静,但“港媒”两个字已经被当成抹布,用完就扔,下一次出现,可能又贴在谁身上。

读者大爷大妈们,下次再看到“港媒爆料”,先问一句:是哪一家港媒?有链接吗?如果答不上来,就把这篇文章甩过去。钟嘉欣没离婚,港媒没爆料,真正离婚的,可能是我们对真话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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