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四川达州的王女士在某电器商店购买了一台 300 元的电磁炉和一台 1500 元的微波炉,商家免费送给她一台电饭煲。王女士咨询售货员,一旦电饭煲出了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调换工作人员解释说赠品是商家免费送给消费者的,出了问题一概不负责任。王女士向本报生活帮栏目投诉:如果商品赠品出了质量问题,商家需要承担责任吗

  本报回复: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奖品(包括消费者因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所获得的赠品、免费服务等)以及用降价或者有奖销售等提供的商品、服务,都应保证质量,并不能免除经营者应当承担的更换、修理的责任。对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不要被赠品所迷惑,另外,在获得赠品时,切记要让销售商在发票上注明赠品的名称、品牌、型号等,证明赠品的出处,为以后维权取得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