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事件,令人发指!25岁男子严重暴力性侵2名幼女,造成重大人身伤害

撰文丨毒眼
2025年8月20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了一则“严重暴力性侵2名幼女”恶性案件。其暴力程度令人发指,刀砍、掐脖、切割颈部、敲晕、沉溺......而2名受害女童,一个才6岁,另一个仅仅4岁。

罪犯蒋先亮出生于1993年,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华阳村人,作案时25岁。2017年他曾因盗窃入狱6个月,同年8月刑满释放。2018年12月22日下午16时许,蒋先亮窜至达州市大树镇一村民家附近,对两名幼童实施了严重暴力强奸。
蒋先亮事先见过两名受害幼女,案发当日,他发现两名女童独自在家玩耍,遂潜入受害人家中,在厨房先后对两名受害女童(周某甲、周某乙)实施了奸淫行为,导致两名女童昏厥。随后蒋先亮将二人搬到厕所的过道上,继续实施性侵。

蒋先亮在对6岁女童周某甲实施强奸时,因周某甲醒来哭闹,为了不让其出声,蒋先亮一只手死死卡住周某甲的脖子,见仍能发声,蒋先亮便用菜刀砍其头部、切割颈部,致使周某甲再度昏迷。而就在此时,4岁的周某乙苏醒,蒋先亮为了阻止其哭闹,用刀子切割她的脖子,周某乙因虚弱而暂时不能发声。
随后,蒋先亮上至二楼,盗取了一部价值419元的手机和6205元现金。下楼后,蒋先亮并没有离开,而是再次对4岁的周某乙实施了奸淫,由于周某乙哭闹,蒋先亮便拎起她的双脚,将头反复溺在水中,并捂住周某乙的口鼻致其窒息。就在此时,蒋先亮听见门外传来人声,于是扔下周某乙仓忙逃离了现场。2018年12月23日,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发布悬赏通告,向社会广泛征集蒋先亮线索,并于当日就将其抓获。

这起案件带有强烈的主观恶意,让人难以想象一个25岁的青年,为何能做出如此骇人听闻、伤天害理的事情。案发后,两名受害女童,因送医及时,经过紧急抢救挽回了生命。后经司法鉴定,6岁的周某甲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4岁的周某乙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由于该案性质恶劣,2020年4月达州市中院本着从严处罚的原则作出判决:蒋先亮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和盗窃罪,决定执行死刑。蒋先亮对审判结果不服提起上诉,认为自己犯的是强奸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2020年11月,四川高院将案件发回达州中院重新审理。2020年12月,达州市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强奸罪量刑畸轻,而本案中蒋先亮有着强烈的杀人动机,应当判处死刑。2021年6月,四川高院通过审理作出最终判决:判处蒋先亮死刑。

2022年3月,人民法院安排蒋先亮见了亲属最后一面,随后便被执行死刑,结束了他荒诞而罪恶的一生。也为这起暴力侵害幼童的重大恶性案件画上了沉重的句号。处决蒋先亮,既是对受害女童及其家庭的告慰,也是向全社会传递“侵害未成年人必遭严惩”的强烈信号。

这个案件最大的焦点在于“受害人年龄极小”,罪犯作案动机卑劣、手法“极其残忍”,主观恶意深,社会影响恶劣至极。四川高院的最终判决,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被认为罪刑相适、罚当其罪。
参考消息来源:北京日报、四川高院、人民法院案例库、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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