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真年代
张达富
时光荏苒,岁月如流。转眼人生到了回忆往事的年龄,童年那纯真的热爱与温暖,少年时苦涩而欢乐的生活,如今回忆起来却如陈年佳酿,越发醇厚绵长。
我出生在农村,那个年代的生活可算是贫穷难耐、凄凉困苦。但在儿童的世界里,生活虽苦,却因天真而充满乐趣,让每一份简单的快乐、每一次微小的成长,都成为刻在生命里的温暖印记。
我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写作文,第一篇作文是《记一位品德高尚的同学》。我哪里有事可记?在一位同学的帮助下,东拼西凑写成了第一篇作文。从那以后,我就爱上了写作,老师的表扬是我热爱写作的动力。小学读书时用的都是铅笔,有的同学会削铅笔,削得像铅笔刨刨出来的一样均匀;而我却笨拙得总也削不好,稍一用劲,铅笔芯就断了。我的一个叔叔削铅笔的手艺堪称一绝,他耐心细致,将铅笔一端削得光滑细腻,用它写起来笔迹均匀、深浅一致,特别好用。我总是拿出去跟同学炫耀一番。一直到五年级,我才有了一支钢笔,那是父亲花五毛钱买的,我特别珍爱。笔套摔坏后,我便用细细的棉线一圈圈缠绕固定。墨水滴漏沾到手指上,往往把手指染黑,我却依旧用它来完成作业,在自制的练习本上认真书写——那是用大白纸裁剪而成的小本子,我把它当作语文课外摘录本,看到、听到的好词好句,立刻一笔一画记下来,一学期便记满了一大本。里面有名言警句,也有格言俚语,诸如“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虽纸张朴拙,却盛满了求知的热忱。

同学间的情谊也格外纯粹。谁有一个皮球,便成了全班的焦点,有次,一位同学还把皮球让我带回家玩,皮球特有的橡胶清香沁人心脾。课间,我们在泥地上滚铁环、玩跳绳,笑声清脆响亮,满是欢乐。当我的钢笔实在无法再用时,同桌更是毫不犹豫地将她崭新的钢笔塞到我手中:“用我的吧,英雄牌的!”
这份温暖与鼓励,让我对写作兴趣盎然。从五年级开始,我作为学生代表多次站在讲台发言。有一次,我和一位同学交换了围巾——我的是方格子的,看起来很鲜艳,可临上台前,我却看中了那位同学蓝白相间的围巾,他毫不犹豫地跟我换了。后来,我一直戴着他的围巾,他也戴着我的。每当我上台发言,台下赞许的目光如星光汇聚;回家后,父母脸上漾着满意的微笑,不识字的父亲呵呵笑着,反复念叨着“一花独放不是春”。同桌悄悄递来的纸条上写着“你真的很好!”,那字迹带着由衷的暖意,给了我极大的鼓舞。更意外的是,我用那支带着同学体温的钢笔写下的《故乡风景》,竟被选入乡土教材,这对我来说是莫大的光荣——那是唯一一篇入选的学生作文。油印的纸页带着淡淡的油墨香,发到了全乡的中小学,那是我公开发表的第一篇作文。同学们投来羡慕的目光,老师颔首肯定,邻居大爷啧啧赞叹,说这孩子将来一定有出息。那些瞬间让我心潮澎湃,仿佛未来已为我铺就了灿烂前程。
从那时起,写作便成了我生命中最执着的热爱。高中毕业后,我在农村劳动,仍保持着写作的习惯,常在灯下默默抒写自己的苦闷与彷徨。直到走上讲台,我一边教书,一边写作,有感而发,写下的教学随笔、生活杂感常常见诸报端。虽没有惊人之作,只有平平常常的文字,却在字里行间沉淀了岁月的温情。那些缠绕钢笔的棉线、共享皮球的欢笑、油印教材的墨香,还有同学的鼓励、师长的认可、父母的期许,如同一束束光,照亮了我成长的旅途。
原来,这些温暖的记忆从不会褪色。那份源自旧时光的热爱与感动,早已融入心灵深处,温暖了每一个日子,让我平凡的人生有了些许亮色!
感谢童年的岁月,感谢纯真年代,让我拥有如此温暖的回忆,足以慰藉平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