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补助申请报告

时间:2026-02-12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家里有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高龄老人的朋友注意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和财政厅的通知,

  给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发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让老人们能在养老机构得到更好的照顾,

  赶紧来看看具体咋回事!

  一

  哪些老人能领补助?

  入住养老机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纳入广西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年满60周岁(含)以上且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和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3.自愿入住平南县辖区内养老机构。

  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地区参保人员已通过基金支付基本护理服务费用的,不纳入本救助范围。

  二

  能领多少钱?

  平南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为平南县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之和。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老年人的补助标准,按照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并相应扣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老年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

  例如:贵港市平南县8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为每人每月2136元,贵港市平南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80元,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已获得养老服务补贴每人每月5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每人每月180元,那么算出每人每月补助金额为(2136-780)-50-180=1126元。

  三

  怎么申请补助?

  入住与评估

  符合条件的老人自己或家属自愿选好养老机构。对需要进行失能等级评估的,由平南县民政局组织人员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目前,符合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养老机构有(排名不分先后):平南县爱心敬老院、平南县五姐妹养老服务中心、平南县康乐颐养院、平南县夕阳红颐养院、平南县红泰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平南县松鹤颐养院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平南县真情康养中心。

  提交材料

  入住满30天后,老人、家属拿着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养老服务协议、有效缴费凭证,填好《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申请表》,交给平南县民政局。行动不便或有其它特殊情况的可由家属或入住机构代为申请。由入住机构代为申请的,应与入住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四

  申请后怎么审核?

  审核内容

  平南县民政局需审核申请人实际入住养老机构的情况,以及其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经困护理补贴、经困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相关补助情况。

  公示要求

  审核通过后,在申请人入住的养老机构或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结果处理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出予以发放补助的决定,同时确定补助金额。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发放补助的决定,同时书面告知理由。

  五

  补助钱怎么发?

  补助按月发,并于申请通过的次月起通过“一卡通”管理系统拨付至本人“一卡通”指定账户或补助对象授权确认的账户。

  平南县民政局咨询电话:0775-783107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主管| 中共平南县委宣传部

  出品| 平南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 平南县民政局

  编辑| 雷 蕾

  责编| 林玉卉

  审核| 韦挺松

  签发| 唐华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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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困难补助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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