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齐珩最敬爱的兄长为救我而死。

  七年里,他提了七次退婚。

  最后一次,我跟他大吵一架,争执间不慎摔下山崖,记忆错乱。

  医馆中,他如释重负, 随手指了个绝症病人说:“他才是你未婚夫,看仔细,不要再认错人。”

  绝症男人咳着血,笑容苍白地朝我伸出手:“那走吧,我带你回家。”

  后来,我为救绝症的“未婚夫”,在隆冬大雪里跪求神医,赌上半条命。

  齐珩拦住我,声音颤抖:“你当真……忘了我吗?”

  1

  大夫断定我失忆时,我刚从昏迷中醒来。

  坠崖重伤,脑子里淤血难消,我已经三日没有意识了。

  三日前,我跟未婚夫齐珩因退婚的事大吵一架。

  看着他再次撕毁婚书,我放狠话:“我沈岁岁就算死,也绝不退婚!”

  齐珩冷哼一声:“你有本事死了,我就娶你。”

  他敢这么说,不是真的愿意娶死人。

  是因为道士算过,我能长命百岁。

  从那么高摔下来,没死,的确命挺大。

  我抬手,摸着头上纱布,自嘲地扯了扯唇角。

  外面传来一阵交谈声。

  粗布帘子隔断视线,看不到说话的人,只听一道略微苍老的声音说:“姑娘脑中的淤血,会影响她的记忆。”

  “症状的严重程度,得等人醒过来才知道。”

  “轻则忘记过去的片段,重则......忘记至亲好友,甚至忘记自己是谁。”

  说话这人应该是个大夫,中气很足,诊断却很荒谬。

  我哪里失忆了?

  能清楚记起早上吃了两碗酒酿圆子,也能掰着手指数出那人在我面前撕过七次婚书。

  我急着去解释,赤脚下地,冰得我一哆嗦。

  哆嗦劲还没过,就听到齐珩的声音。

  一贯冷淡的声线里,有一丝压抑着的喜悦。

  “如此也好。”

  他顿了顿,仿佛为了确认大夫的话,自言自语道:

  “在崖底找到她时,她还有微弱意识,的确不太认得我是谁。”

  这话让我隐约记起,坠崖那日的情景。

  当时,我的头撞在崖壁上,大脑一片空白,见到齐珩,下意识问了句“你是谁?”

  但也只是片刻的空白而已。

  我往外走的脚步有些迟疑。

  大夫叹了口气:“公子不必太过忧虑,待姑娘醒来,我用银针刺穴,试着把瘀血放出来,说不定——”

  齐珩打断大夫的话:“不必了,不用让她记起来,失忆挺好的。”

  他的声音里,透着如释重负的轻松。

  就那么,想甩开我吗?

  我跟他指腹为婚。

  从小到大,感情好到像是对方的影子。

  曾经,他年年的生辰愿望都是:长大娶岁岁。

  可在他兄长为救我而死后,一切都变了。

  七年里,他提了七次退婚......

  我深吸一口气,掀开了布帘。

  四目相对间,齐珩的眼里闪过诧异,而后变为死寂般的冷厉。

  我咽了咽口水,缓缓开口:“阿昼,其实我——”

  阿昼是他的乳名。

  他诧异过后,眼中划过一丝懊恼。

  而后,迅速避开我的视线,在病人中随意一指:“你认错人了,他才是你要找的人。”

  说话时,齐珩脸上闪过一阵自欺欺人的心虚。

  2

  我愣住。

  要出口的话僵在唇边。

  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什么?”

  他眉心紧锁,决然和犹豫在眼中纠缠。

  我原本以为,不管他的心结再深,也会顾念我们二十三年的情意。

  却不想,在我重伤刚拣回一条命时,他就要把我推给一个陌生男人。

  我眼底酸胀不已。

  控诉的话,几乎要汹涌而出,却在牙关打了几个转。

  他抢先一步开口:“我说,他是你的心上人,未婚夫,看仔细,再不要认错人了。”

  最后一个字落地,他眼中的犹豫消散,只剩下决然。

  大夫看看我,又看看齐珩,欲言又止。

  医馆里的杂声瞬间小了。

  包药的小童刻意放轻动作,侧耳听着我们这边的动静。

  都在好奇,是哪个可怜的傻子,连自己的未婚夫都能认错。

  那个被指为我未婚夫的男人,正扶着窗楹,弓着身子咳嗽。

  男人五官生得很好看,只是脸上泛着病态的苍白。

  听到这通胡乱指认,他不像常人一般懊恼,只是平静地看过来。

  目光落在齐珩脸上,似乎知道他还有话要说。

  齐珩沉冷的声音再次响起:“我只是路过,帮忙把你送到医馆而已。”

  “你昏迷时一直叫他的名字,至于他为什么没守着你,我不知道,你自己去问。”

  说完,像避瘟疫一般,后退一大步。

  然后头也没回,牵着马离开。

  我看着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只觉心底有什么东西“嘭”地一下,碎了。

  纵使我一遍遍告诉自己,他恨了我七年,这样对我也不稀奇。

  失去一份感情而已,反正七年来,我们的情意早就消磨殆尽。

  但眼睛还是不争气地酸了。

  积累多年的委屈,不甘,好似找到了决口。

  我跌坐在地上,扯下头顶的纱布。

  伤口的血痂被撕掉一大片,竟然不觉得疼,甚至有一丝快感。

  众人看向我的目光很复杂,有怜悯,有好奇。

  窗边那个苍白的男人,脚步虚浮地朝我走过来,在我面前站定。

  颀长的身影笼罩住我。

  我抬眼看他。

  做好了倘若他发难,就把一腔怨怼都发泄在他身上的打算。

  可他只是敛起衣袖,朝我伸出手,说了句:“那走吧,我带你回家。”

  他的声音很轻很柔,让我有些恍惚。

  齐珩有多久,没像这样,好好跟我说过话了?

  整整七年,两千多天。

  从齐聿死的那一刻,我也失去了曾经那个,满眼是我的少年。

  我近乎自弃般想,既然他要我认别人作未婚夫,那我便认。

  反正嫁给谁,到最后都一样。

  什么婚约,什么礼教,无所谓了。

  我咬咬唇,握住面前男人的手,点头:“好。”

  3

  男人不声不响地在前面引路,如果不是偶尔提醒我注意脚下。

  我会觉得他像山林里的一缕孤魂。

  走到日头西沉,终于到了他家。

  一个简陋的草庐。

  灶台上码着药材,走近便是扑鼻的药味。

  屋内只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

  桌上摊开的纸吸引了我的目光。

  那不是普通的纸,是比女儿红还贵的银光纸。

  上面用清隽的字体写着“自祭文”。

  我心头一跳,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男人缓步走到我身旁,递过来一杯热茶,顺手把那张纸折起。

  仍是平静无波的样子。

  似乎并不在意,我窥到他的隐秘。

  他温和开口:“吃笋吗?这个季节山里的笋很鲜美,尝尝?”

  自然亲昵的语气,似乎真信了,我失忆把他当作未婚夫的事。

  我有些心虚,装作嗅茶香,挤出一个鼻音:“嗯。”

  男人出了门,厨下传来断断续续的切菜声。

  切两下便要休息半刻。

  直到夜深我才吃上第一口笋。

  他苍白的脸上浮出平静之外的表情:“我这副身子,太没用了。”

  没用......

  这两个字在我脑子里转过无数遍。

  七年里,每次想起齐聿的死,我都怪自己没用。

  在齐聿那里,我是一个无能自救害死别人的废物。

  在齐珩那里,我是一个卑微渴求温情的废物。

  自厌达到顶峰时,我曾失足掉进湖里,失手打翻烛台,误食有毒的点心,跟齐珩争执坠崖......

  所有人都以为是意外。

  只有我知道,不是。

  我单纯地想,是不是把命赔给他兄长,他就能原谅我。

  直到现在才发现错的有多离谱。

  我压下心口的闷胀。

  笑着说:“怎会没用?活着就是最大的用。”

  男人神色微怔。

  “是么......”

  我坚定地点头:“是。”

  他极轻地勾了勾唇角。

  浮起一抹浅淡的笑。

  然后又出了门。

  再回来时,怀里多了套被褥。

  只简单的把被褥铺在地上的动作,他做得也很吃力,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老天真是捉弄人,让修竹一样的清贵男人,孱弱成这样。

  我竟有些心疼起来。

  转念间,又觉得自己可笑。

  我一个被抛弃的人,有什么资格心疼别人。

  他执意自己睡在地上,让我睡在榻上。

  我和衣躺下,眼前又闪过当年的画面。

  原本该平安回京的齐聿,被乱刀砍死在马下。

  而我却被救下,踩着齐聿的性命,苟活到今日。

  齐珩将自己的兄长视作世上最重要的人。

  裴母早逝,是兄长教他说话学步,一手把他带大。

  画面一转,齐珩猩红着眼质问我:“为什么死的人不是你?”

  “踩着别人的尸骨活下来,你活得安心吗?”

  我不安心。

  七年了,我从未安枕过。

  一闭上眼,就会看见浑身是血的齐聿,和满眼怨恨的齐珩。

  ……

  “睡不着?”

  男人的声音蓦地响起。

  4

  奇异的,我紧促的呼吸平复了下来。

  “嗯,老毛病了。”

  他又问:“想说说话吗?”

  “嗯。”

  然后是一阵长久的沉默。

  我先打破沉默,翻过身,看着地上男人:“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阿昼。”

  “不是这个,我问的是,你真正的名字。”

  这话一出口,很明显我知道他不是阿昼。

  男人转眸,对上我的视线,似乎并不意外。

  原来,他早就看出了我没失忆。

  没有责怪我,反而眸中染上笑意,轻轻启唇:“张行之。”

  这下,轮到我意外了。

  张行之?

  张行之是什么人?豪门世家嫡子,贵人中的贵人。

  张家祖上百年基业,积攒的财富权势,足够买下半个京城。

  听说连旁支,都非露水泡茶不饮,非现宰的肉不吃,衣穿汉锦,地铺白玉,挑剔到极致。

  他张行之怎会在山野中,住着破草庐,身边连服侍的人都没有……

  男人看出了我的疑惑。

  淡淡开口:“很奇怪吧?”

  “跟世人口中的张家人,不太一样吧?”

  他收回视线,出神地望着房顶。

  似乎在跟我说话,又似乎在自言自语。

  “我从出生起,就病弱。”

  “却偏偏背负着全族的期望和责任。”

  “三岁开蒙,五岁遍读四书,一日十二个时辰,大约有十个时辰在书房。”

  他顿了顿,又看过来,似乎想确认我有没有在听。

  见我听得认真,才继续说下去。

  “生病时,做什么都是酷刑,可我没有停下来的选择。”

  “父亲说,张家继承人可以病,但不能平庸。”

  “他们把最好的院子给我住,用千年老参吊着我的命。”

  “我过着看似花团锦簇的生活,可却渐渐发现,自己对一切都失去了感知。”

  “不再好奇,不再有情绪,只觉得无趣。”

  “那日,婢女打碎了一个花瓶,我鬼使神差地拿起碎瓷放在手腕上。”

  “瓷片刺破皮肤的瞬间,我恍然惊醒,羞愧,迷茫,痛苦……让我几乎无法喘息……”

  “于是,我逃来了这里。”

  一番话,让我今日对他的了解全都推翻。

  原以为是个少言寡语的人,可他能一口气说这么多话。

  原以为是个惜命的人,可他竟也想过死。

  我似乎明白了,他为何要带我回来。

  一副孱弱之躯,游走在煊煊高门中的,那种感觉,大概很孤寂吧。

  他需要一个,跟他一样病了的灵魂。

  我小心翼翼地问出那个问题:“那你……还能活多久?”

  他摇头:“也许一年,也许一个月。”

  我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心里有些发堵。

  我们两个默契地忘了这夜的对话,可有什么东西,悄悄地不同了。

  张行之不像表面那般清冷。

  是个顶顶温柔的人。

  他会给我写字的笔杆缠上暖绒。

  会不经意地把手炉放进我掌心。

  也会在我伤口化脓,高烧不退时,整夜整夜地守着我。

  这些,是齐珩曾为我做过,且绝不会再为我做的事。

  渐渐地,我想起齐珩时,心不再一抽一抽地疼。

  在我整个人变得越来越平和的同时,张家派人来了。

  一辆镶金紫檀木马车把我和张行之,一起带回了张家老宅。

  他被家主叫走问话,我在前厅等着。

  一边喝茶,一边欣赏条案上挂着的丹青。

  身后,响起一道冷厉的声音:“你跟来这里做什么?”

  是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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