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楼定律
编者按

各种新的网络叙事形态为当代数字文化与叙事研究等领域提出了新议题。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安南伯格传播学院及社会学系教授杨国斌和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大-南加州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学院讲师王维在《传媒观察》2023年第11期刊文,以网络评论为例,借鉴较新的叙事学研究成果,对互联网时代的叙事实践和形态作初步探讨。研究发现,网络评论具有“非此非彼、模棱两可”的阈限叙事特征。网络化叙事的阈限性主要体现在互动性、非线性和开放性三方面。在网络化叙事中,网络平台的可供性是“想象的可供性”,网民按照自己的习惯以及对平台可供性的期待,进行网络化叙事的共创,这种能动性来自他们的“叙事惯习”。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时代,网络化叙事的逻辑依然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具有重要的建构作用。同时,网络化叙事的其他研究面向如智能工具叙事还有待学者和读者继续发掘。


2019年初,咪蒙旗下的微信公众号“才华有限青年”推出自称的非虚构故事《一个出身寒门的状元之死》。故事主角周有择以市高考理科第一的成绩考入名牌大学,上大学期间打工攒钱供妹妹读书,毕业几年后却因病早逝。该文迅速走红,其悲情的标题和感人的细节令人扼腕。不过随后,网民通过海量的评论对故事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有网友甚至把当年“周有择”所在省的市级高考状元名单翻了出来,查实并无此人。在舆论的压力下,咪蒙在微博发出道歉信,表示对在网上引发的负面影响进行了反思。事件发生后,咪蒙旗下所有社交媒体账号均被关停。
近些年,这类以悲情、温情或亲情故事赚取流量的商业制作不断走红,体现出一种叙事商业化的倾向。这种商业化叙事不仅在国内常见,也在全球范围内大行其道。因为当代社会的许多产业,从心理咨询、商业咨询,到广告、竞选,甚至各类公益项目宣传等,无不靠讲故事来赢得受众和用户。对此,叙事学者提出了尖锐批评,认为这类具有明显商业目的的策划性故事(curated stories),把问题聚焦在个体或道德层面,与新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理念不谋而合。商业化叙事以及各种新的网络叙事形态为当代叙事学研究、数字文化与叙事研究等领域提出了新议题。我们应如何看待叙事及其在当前的社会意义?如何认识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上新的叙事形态?本文以网络评论为例,借鉴较新的叙事学研究成果,对互联网时代的叙事实践和形态作初步探讨。
一、作为“阈限叙事”的网络评论:
叙事边界的拓展
《一个出身寒门的状元之死》刷屏后发生反转,无疑与网民在社交媒体上通过网络评论提出的质疑直接相关。网络评论,即通过网上留言、发帖、转帖、点赞等功能发表意见、分享信息等,一直是互联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形式上看,早期的BBS、论坛、博客中,发帖和回帖长短不均,长帖很多,也有简短的答复,且都以文字为主。微博时代之初有较严格的发帖字数限制,网民的表达趋于简短,呈现碎片化的特征,如频繁使用图像、表情包、英文字母缩写、外部链接等。在视觉平台如小红书中,图片或视频下面有留言功能。微信朋友圈的互动评论,大多形式简短,类似微博。微信公众号的推文,读者可以在下面留言——虽然平台对留言评论的数量也有筛选,但网民评论常常观点犀利,富有幽默和创意。网民常说的“重点看评论”,即是对这类网络评论的肯定。网民对发帖、回帖与评论互动,长期以来一直保持着高度热情。也正是在网民的互动中,诞生了无数的网络文化“奇观”。网络新词、网络新媒体事件等备受学界关注。
作为互联网时代的表达方式,网络评论有多种体裁和形式。有学者研究美国上市公司的BBS论坛,发现其用户评论有4种不同的体裁,即问讯类、争论类、商品推销和晒黑料类、人身攻击类。中国大陆BBS论坛上的评论体裁更为繁多,往往根据论坛的不同议题呈现出不同体裁。时事评论是其中较常见的体裁,其影响大至常常形成网络事件。各类互联网平台的消费者评论,如影评、饭店酒店的点评和B站视频上的弹幕等,也都有其独特的体裁特征。视频、直播、播客平台的评论更因其视觉和声音的表达形式自成体裁。不过,网络评论虽然在网络文化中占据重要位置,但作为一种新的表达形式和体裁,却很少受到学界关注,长期处于边缘状态。
从叙事学传统来看,人是讲故事的动物。不论在日常生活还是文学艺术中,人们的交流和表达都遵循一定的形式,最主要的形式即是叙事(narrative),而叙事的核心特点是完整性。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给悲剧下过定义,强调悲剧是一个完整的故事,由起始、中段和结尾组成。现代叙事学者认为,叙事是“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对事件进行陈述”。叙事的基本逻辑是按时间顺序由开始到结尾展开。还有学者认为,叙事之所以在社会生活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是因为人的社会活动本身具有叙事性。比如在街上碰到熟人,打招呼聊天,就要有个恰当的开始和结尾。不善交谈的朋友有时甚至因为不知如何结束聊天而犯愁。民俗学者西村真志叶在她所著的《日常叙事的体裁研究:以京西燕家台村的“拉家”为个案》(2011)一书中,考察了京西燕家台村“拉家”的日常实践,描述了“拉家”从开始到结束的过程。作为日常叙事的“拉家”,具有明显的开始、中段和结束的特点。生活中的各种事件,从生老病死到各类商业、政治、文化和社会活动,都有其特定的“叙事”形式,即有始有终。借用历史学家海登·怀特的话来说,“一个文化、社群或社会阶层,一旦丧失其叙事能力,就是它进入危机状态的征兆。”
有些网络评论具有明显的叙事特征,但也有很多网上的留言、评论,是只言片语,甚至仅仅是几个简单的符号、字母、标签、表情包之类。如何看待这些零碎的表达方式?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上碎片化的表达,是否仍具有叙事特征?
早在1999年,新媒体研究者马诺维奇(Manovich)就提出,互联网的核心架构和逻辑是数据库,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叙事。网页是开放型的,新内容、新链接不断堆积,没有完整的逻辑关系,只是数据的堆积和罗列。网页用数据表征世界,而不是像讲故事那样,赋予现象叙事逻辑。凯瑟琳·海尔斯(Hayles)认为,叙事和数据库并不是二元对立的形式,而是共生的关系:“数据库能够把数据并置在一起,使其发生关联,但却无法对其做出解释。数据库需要叙事来为其结果赋予意义。而在计算文化盛行的千禧年代,叙事也需要数据库来强化其文化权威,使叙事的洞见更具普遍意义。”
潘忠党、於红梅曾使用“阈限性”这一概念探讨在网络媒体普及的条件下人们的日常传播实践与城市空间之间的互构。他们发现,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所活动于其中的城市空间,常常是流动的空间,如公交车,而他们使用的媒体亦是移动性的(手机)。在这类开放场所,人们的传播实践及城市空间的体验,是“对某时某地既有结构性规则的颠覆”以及“对该时该地潜力的挖掘和明示”,具有“非此非彼、模棱两可、转瞬即逝的特性”,即阈限性特征。
鉴于在数字文化中普遍存在不同象征形式的交叉和混杂现象,有学者主张不应拘泥于具体某种象征形式(不论是叙事还是数据库)自身的特性,而要注重研究它们之间的交叉、互动和重叠。他们提出,不同象征形式的交叉点,属于“叙事的阈限”或“边界地带”。这类叙事边界地带包括数字、清单(list)、表格、可视化图表等。一篇题为《作为阈限叙事的数据自我追踪及其潜能》的论文提出,用可视化图表、数字等方式展示出来的个人健康数据(如体重、血压、心率、每天步数),虽说是数据的展示,但仍然包含了意义和阐释,并非纯粹无序的数据堆积。因此,数据可视化图表之类的形式,虽不是传统的线性叙事,但仍具有叙事的某些特征,可视为“阈限叙事”。
从叙事学角度看,“阈限叙事”正是对既有叙事结构的某种颠覆和拓展,以及对新传播体裁(如可视化数据)潜能的“发掘和明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网络评论视为阈限叙事的范本。网络评论以及众多不断涌现的新的数字文化表达形式,颠覆了传统叙事的线性结构,拓宽了叙事的边界,使叙事的方式更开放,叙事的体裁更多样化。从叙事学角度看,网络评论的形式对于受众展开互动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网络评论的基本形式,本文称之为网络化叙事(networked narrative)。
二、网络化叙事的阈限性:
互动性、非线性和开放性
网络评论具有“非此非彼、模棱两可”的阈限叙事特征。那么,如何进一步分析其阈限性呢?本文认为,网络化叙事的阈限性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即互动性、非线性和开放性。
网络化叙事的核心是互动性。网民通过社交媒体强大的网络连接进行即时性互动。这个互动的过程既是传播的过程,又是生产叙事的过程,也使得叙事具有了明显的网络化特征。
由于网络互动的过程有多方参与,且往往因缺少组织和协调导致互动的时间长短不一,因此,叙事中“故事情节”的发展方向变幻莫测,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也就决定了网络化叙事具有非线性的特征。有些网络化叙事没有明确的结尾,还有的叙事呈现出循环性,比如旧故事被网民重新转发,又回到大众视野,成为新故事。2023年8月3日,涿州抗洪期间,某省共青团在其微博上发出一则题为《抗洪吃饭的一名小战士吃着吃着睡着了:致敬抢险救灾一线最可爱的人!》的图片新闻。有网友发现,同一张图片,人民日报于2020年7月20日就曾发在微博上。网民把这两则相隔3年的同一张新闻图片的微博页面放在一起,发到了网上,一个荒诞离奇的新故事由此诞生。
网络化叙事可以打破时空,用数字文化特有的拼贴、重复等手法,把本来散落在网络空间的零碎表述,串连成故事。创作的过程和结果,均呈现网状结构(network structure)。与传统的线性结构恰恰相反,网状结构呈现出交叉、重叠、弥漫、分布性等特征。这些特征意味着网状结构比传统线性叙事具有更大的开放性。网状结构在本质上是开放性结构。网络化叙事的开放性,主要表现在作者与受众的界限不再泾渭分明。互联网的互动性特征使得叙事主体多元化,受众成为“共创者”(co-creator),传统意义上作者与受众的二元对立思维被打破。互动过程中,受众的参与成为叙事发展的重要动因。
受众参与方式有多种:一种是解读。受众通过解读,给看似凌乱、没有逻辑的文本赋予完整的意义,这本身就是创造意义的过程。在互联网上,零碎的信息,如微博、推特的发帖,经读者解读,而呈现出一定的故事性。Sadler(2021)通过对推特上的发帖的研究说明,推特用户正是通过自身对推特文本的解读,而给支离破碎的文本赋予了叙事的意义。他把推特文本的叙事称为“碎片化叙事”(fragmented narratives)。
另一种受众参与方式是通过留言和评论等方式,对原文直接进行补充、编辑、改造、扩展、纠错、点赞,等等。阅读过程同时也是互动和共创的过程。比如2009年百度贴吧网帖“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引发近万网友“跟帖”,网易新闻跟帖中的“盖楼”现象等,都是通过网民的积极互动而生成的有影响的网络化叙事。
三、“想象的可供性”:
网络化叙事者的叙事惯习
在网络化叙事中,叙事的完整性是相对的。叙事的主体也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作者,还包括网民。为什么散落在网络空间的网民,能够在没有协调和组织的条件下进行共创活动?这与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的可供性(affordance)有关。BBS论坛的基本构架即是“发帖-回帖”式的互动,社交媒体平台更是增添了许多便于网民互动和发布信息的功能(如图片和视频链接)。不过,网络平台的可供性只是网络化叙事的条件之一,而且该条件本身也受到网民认知和习惯的影响。人类学学者研究发现,同样的平台(如推特)在不同的社会文化条件下,其可供性的使用情况有显著差别,技术可供性受用户主观因素的影响。鉴于此,有传播学者提出了“想象的可供性”(imagined affordance)的概念,来强调人与技术互动过程中人的主观能动性:“可供性包含了用户的期望与观念……他们的恐惧、期待、使用习惯。”“想象的可供性”突出的是感性的、感觉的以及非工具理性的人与技术之间的关系。
本文认为,在网络化叙事中,网络平台的可供性是“想象的可供性”。网络化叙事的参与者,按照自己的习惯以及对平台可供性的期待,进行网络化叙事的共创。他们不是平台的被动用户。网络化叙事者的这种能动性来自他们的“叙事惯习”(narrative habitus)。叙事惯习的概念,是英国犯罪社会学学者Jennifer Fleetwood对布迪厄“惯习”概念的引申。布迪厄认为,人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中,就会养成什么样的惯习。惯习具有社会性。同一阶层的人因为有相似的经济、文化和生活方式,所以其观念和行为也相似,从而有别于其他阶层的人。布迪厄还提出,虽然社会生活中用各种条条框框来规范行为,但在大部分情况下,人们的行为是“习惯成自然”,不需要刻意考虑规则的约束,这就是惯习的力量。惯习是社会因素与个人实践在个体身上结合的产物,因此惯习的根本特征在于它的具身性(embodiment)。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惯习是实践理性的结果,同时又影响着日常实践。
Fleetwood(2016)根据布迪厄的社会学理论,将叙事惯习定义如下:“布迪厄认为惯习是人在场域中所处位置的内化。同理,叙事惯习则是对和场域相关的叙事正统(doxa)的内化,包括词汇、叙事模式、比喻、话语模式、主体位置等等。”也就是说,不同的场域产生不同的惯习,也产生不同的叙事惯习。人们在生活和工作中使用的语言、讲话的方式、语气、修辞等,都是从生活、教育和实践中习得而来。而这一切又与他们所处的社会阶层和位置(场域)有直接关系。在不同的场域,人们说话的方式,甚至使用的语言、语气、语调等等,都有所不同。俗话道“说话分场合”。这在人们熟悉的场合可以做到,但是如果到了不熟悉的场合,就会不知所措——因为活动的场域发生了变化,超出了原有“叙事惯习”。跟惯习一样,叙事惯习也带有具身性特征。因此有学者说:“我们在自己的身体里,通过自己的身体,讲身体的故事”(we tell stories about,in,out of,and through our bodies),“叙事是具身的”。
从叙事惯习的角度看,网民是网络化叙事的参与者。他们不仅能够在零碎的网络评论中看出故事性,而且还能通过评论、转发、点赞等方式,参与故事的演绎和创造。这是因为网民具备了网络场域的“叙事惯习”。网民们在网上生活(如在朋友圈或论坛里看帖、发帖),懂网络交流方式,知道什么情况下可以发言,用什么样的方式(如使用表情包、红包)发言,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不能发言(如避免被“封号”)。正是有了这样的叙事惯习——我们不妨称之为“网络叙事惯习”——网民才能够游刃有余地穿梭于网络空间,参与到网络化叙事的过程中。
网络叙事惯习是否也如同一般的叙事惯习,有具身性特征?本文答案是肯定的(但智能工具的叙事另当别论)。网络叙事惯习的具身性特征来自两方面:一是上文提到的“想象的可供性”,想象所包含的各类情感、感觉等因素,离不开身体和人的意识。二是来自身体各部位的动作。我们坐或站在电脑前面(或手握手机),用手指轻触键盘,眼睛盯着屏幕,打开网页或客户端看帖、点赞、发帖。网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与身体的动作分不开,其头脑也在运转、思考、感觉。网络表达方式的简单化,就与网络叙事惯习的具身性相关。网民使用符号化和图像化的表达方式(如表情包和英文字母缩写),一方面克服了输入汉字速度慢的缺点,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交流表达的趣味性。这些都与网络叙事惯习的具身性有关。刘亚秋对于有机性记忆的论述,从记忆的角度旁证了叙事惯习的具身性特征。她写道:“记忆的有机性首先涉及身体性记忆……如普鲁斯特在《追忆似水年华》中提及,腿和胳膊都充满了沉睡着的记忆,甚至嗅觉和味觉中都沉淀了过往的岁月,这类记忆就是有机的。”
下面,本文以网易新闻跟帖为例,进一步说明网络化叙事的特点及其叙事逻辑的作用。
四、网易新闻跟帖——一个案例
在中国互联网新闻史上,网易跟帖的出现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在2000年左右的新世纪之交,新闻门户网站勃兴,网易与搜狐、新浪等互联网巨头并分流量。与此同时,因为被互动式特征吸引,网民在互联网社区中的参与热情高涨,这推动着新闻门户网站创意出新。2000年,新浪推出了“”的互动机制,即用户可以发表评论。2003年12月3日,网易新闻中出现了第一条跟帖,开启了网易跟帖的时代;2005年2月24日,网易新闻中出现了第一座“跟帖楼”,“盖楼”开始风靡。网易跟帖随即成为网易新闻产品乃至中国互联网新闻的最大亮点之一,这集中体现在网易于2008年所做的年终策划主题“无跟帖,不新闻”中。网易新闻客户端的下载页面以“网易跟帖大楼 深藏民间高手”高度概括其跟帖功能,点明“看‘大神’”的受众围观动力,强调跟帖所体现的“个人思考”和“态度”,应和网易新闻“有态度”的旗号。
网易新闻跟帖具有典型的网络化叙事特征。从表面看,跟帖有很大的随意性——简短、零碎、重复、没有明显的故事线。但是新闻跟帖的主要特色“盖楼”,却隐含了叙事结构。它鼓励用户不断跟帖,把“楼”盖高。网民很快发现,“盖楼”的最好策略是编故事:故事只要有了开头,就可以不断编下去。在网易新闻跟帖的历史上,网民创造了无数精彩的盖楼,以至于网易平台专门开办“跟帖大讲堂”,来宣讲著名的盖楼案例。如“跟帖大讲堂”第三期,介绍的是“保持队形(上)”,还列举了若干“保持队形”式的“盖楼”案例:
保持队形。顾名思义就是一座网易盖楼里,每层楼的内容形式大体一致,经过网易网友的演绎,这样一座楼往往排山倒海,气势不凡。网易盖楼团得名于网易网友的疯狂跟帖,其诙谐和怪异,打造出一个个回帖高楼。更为奇妙的是,跟帖网友之间像是有默契,只要有人开了头,或排比,或接龙,其他网友总会承上启下地将跟帖继续下去,还不忘提醒下一位网友“保持队形”。到了后来,一个个的跟帖甚至可以连成一篇长文来看。
这种“保持队形”式的跟帖,基本形式是基于同一个评论帖,在对语言稍加修改后,不断重复,因此楼在形式上保持了“队形”的一致性。“稍加修改然后重复发帖”正是数字文化的特征。它充分利用了数字文化的可编程性(programmability)和互文性(referentiality),对网上素材进行混合加工(remix),从而迅速进行网上叙事生产。然而这些看似随意的重复性跟帖,却有其内在的叙事逻辑。

在上面的例子里,每一帖都有新网友从新的城市给“雨神”萧敬腾发出邀请函。网民以戏谑的方式表达他们在炎热夏天求雨的渴望心情。故事性虽然再简单不过,但地点、人物、行动却样样俱全。其网络化特征表现在:网民来自五湖四海,但都通过网络,汇聚到网易,并且能够通过“保持队形”的形式,按叙事的逻辑编故事。
“跟帖大讲堂”的“课前导读”对新闻跟帖的“二楼定律”介绍如下:
二楼定律最早的来源已不可考,只能说源于网易的造楼过程。网易网友以毒舌见长,尤喜欢在跟帖中对新闻现象进行反讽,而很多二楼回帖的网友经常反话正解,不明就里匆忙留言,导致出言愚蠢、滑稽,为众人所围观。故有“自古二楼出SB”之说,也就是“二楼定律”。
为什么有“二楼定律”,却没有“三楼定律”或“四楼定律”?从叙事逻辑上看,二楼的帖最缺少情境。评论刚开始,事情的来龙去脉尚不清楚,意味着叙事逻辑还不清晰。因此,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二楼不论如何回复一楼,都容易被后来的评论者颠覆、纠错、解构或嘲讽。而对二楼之后的发帖者来说,越往后,故事情境就越清晰,对前楼的叙事逻辑也就越清楚,因此可以顺着前面的逻辑把故事编下去,不那么容易被解构。而一旦网民养成习惯,就会刻意在看上去较为滑稽离谱的二楼下面回复和“盖楼”,所以出现了更多体现“二楼定律”的帖子。从叙事角度看,这种叙事实践体现了读者作为网络化叙事主体的自发性和能动性。
新闻跟帖这种网络化叙事,虽然具有或隐或显的叙事逻辑以支配叙事的发展,但其叙事发展仍具有明显的开放性和可塑性。巧妙的首帖(firsting)常常能触及网民感兴趣的社会问题,因此起到吸引网民参与的作用,是叙事开始的标志。这样的故事一旦开始,众多网民便会进行富有创意的自由发挥,把故事持续编下去。故事是开放的,没有明确的结尾。例如,在一则《郑州游客从鲇鱼山水库钓上55公斤大青鱼》的网帖下方,网友们虚构了“小李与局长”两个人物,通过二人的一唱一和嘲讽社会现实。据网易跟帖大讲堂介绍,“小李与局长”的故事,还有后续版本,如《郑州1.6米青鱼卖出8000元》这则新闻一出现,网友们又搬出了“小李与局长”的句式,把故事编了下去,还形成了一个系列跟帖专题。
五、未结束的结语
新闻跟帖的成功之处,在于它的“盖楼”设计巧妙地利用了叙事逻辑,推动网民的参与。当然,新闻跟帖只是众多网络化叙事体裁中设计较为巧妙的一种。其它的网络评论体裁,也都或隐或显地贯穿着网络化叙事的逻辑。
在数字化时代,表达的形式趋于多样化和碎片化,但表达的逻辑仍离不开叙事。不论什么事情,如果有头无尾或虎头蛇尾,便会使人感觉“事情没有办完”,对网民来说也会留下遗憾,甚至引起失望和不满的公众情绪。互联网上发生的很多社会事件,之所以发展成网民的抗争,往往是因为一开始网上爆料的事情没有明确的下文,或者事情本身存在的疑问、疑点太多,网民得不到答案。网民以转发、评论等形式,对公共问题不断进行追问和讨论,从叙事角度看,类似侦探小说叙事情节的发展——发现疑点、寻找线索和人证物证,直到案情真相大白。如果疑点得不到解答,案情未破,故事就无法收尾。
在互联网之前,叙事逻辑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具有重要的建构作用。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时代,网络化叙事的逻辑对于社会生活同样重要。网络公共交流不应违背网络化叙事的内在逻辑。
假如把本文也看作是一次网络化叙事的实践,那么本文只算是故事的开头。这个故事有很多未能触及的方面,有待学者和读者参与共创,继续把故事讲下去、丰富下去。比如,网络化叙事的体裁和媒介形式多种多样,有短信息,也有长文(如非虚构写作);有文字,也有视频音频。这就要求研究者更仔细地区分网络化叙事的体裁和媒介,研究跨体裁叙事、跨媒介叙事的特点,包括叙事风格、网络化美学的特征等。例如与抗争性叙事相比,商业化叙事在语言和风格上有何异同?又如,在流量经济和数据资本主义时代,网络评论的参与者也是数字劳动者,他们参与网络互动的同时,无偿地为社交平台贡献了用户数据。那么,从平台劳动者的角度,如何看待网络化叙事?第三,网络化叙事的社会效果并不都是正面的,其中时有乱象,产生负面影响,如本文开头提到的“寒门状元之死”等商业化叙事案例。因此,网络化叙事一直是网络治理的对象。如何在治理过程中,平衡利弊,保护网民参与的空间和热情,也是网络化叙事研究中一个有待探讨的问题。
最后,在算法主导的流量经济和ChatGPT时代,网络化叙事将受到怎样的冲击,也是研究网络化叙事的一条线索。各类智能工具能以不同方式参与到网络化叙事中,影响叙事的过程和结果,如机器人参与网上聊天,或者用智能工具写新闻、讲故事。但是依赖智能工具的叙事,能否替代网民直接参与的叙事?至少在现阶段,本文认为还不能——因为网民有其不可替代的叙事惯习。上文曾提及,叙事惯习有具身性和感知性的特点。网民的叙事惯习通过身体和感官获得。他们的爱恨情仇、焦虑、恐惧等种种情绪,在日常网络实践中,不知不觉地塑造着他们的惯习,又潜移默化地影响他们的网络交流。智能工具可以掌握比网民多得多的语言,但却无法像网民那样,通过身体和感官来感知世界。智能叙事工具没有具身性的叙事惯习。因此,智能工具讲的故事再动听,都不是网民的真切心声。
(本文写作过程中,《传媒观察》编辑部同仁及复旦大学周葆华教授曾提出宝贵修改意见,在此一并致谢。)
(责任编辑:江潞潞)

(载《传媒观察》2023年第11期“本刊特稿”专栏,注释从略。学术引用请参考原文。)
本文标题:二楼定律
本文链接:http://www.hniuzsjy.cn/yulu/21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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