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实话,面对婆婆的创业邀请,300万桑蚕丝原材料,沈明珠的反应好妙呀!

  四喜:婆婆要用三百万桑蚕丝再创业,沈明珠却犹豫了,为什么?

  她没有欣喜若狂,反而为自己即将无法经营南溪宾馆餐饮部而难受,承包费加装修等等,总共花了她30万,矫情吗?

  一个30万,一个300万,咱普通人,根本不用考虑,必须奔着300万去呀。但凡有一点犹豫,都是对金钱的不尊重!

  可是沈明珠犹豫了。

  再回头二刷,才发现沈明珠做事,从来没有把钱当成唯一的目标呀!

  当时,婆婆何丽华跑到酒店见她,实则是羞辱她,问她有没有吃过燕窝,她妈会不会弄燕窝。

  她要是真奔着冯建奇家的钱而去的话,说不定立刻低头弯腰答应去学,今晚就学会。

  可是她不卑不亢,直言自己没有吃过,后来更大胆自说自己不喜欢吃!

  站在豪门门口,她从容自若,泰然处之!

  冯建奇死后,她决定生下孩子,从来也不是看的婆婆的承诺。

  如果真为了这承诺,她可以早早答应,立刻要求过户,可是一连几个月,她都没有想过过户,直到发现公公的支付宝里只有几百块钱了,她才决定为了给孩子一个保障,赶快过户。

  甚至婆婆给6800的鞋,小姑子给14000的衣服,她都卖给了闺蜜,买了金条存者。

  原来她从来没有梦想嫁给冯建奇,一下子过上了养尊处优的豪门生活,她本来要的就是寻常老百姓过得普普通通的小日子。

  所以,即便冯建奇活着,她也不是嫁进豪门,不过是见借了屋檐继续走自己的路。

  后来公公死了,婆婆要给死去的丈夫冯志一个周全,决定替夫还债!此时婆婆还不知道房子已经被抵押。

  可是婆婆做了决定,她也没有反对,其实她是最有理由反对的,毕竟她肚里还怀着一个吞金兽呀!

  但她还是答应了,此时她已经知道,只有把刚刚过户到自己名下的房子卖了,才能填公公造成的窟窿了。

  她知道她是冯家儿媳妇,凭着公公曾经把房子给她过户,她必须接过这一棒!

  你看,冯志果然没有看错人,她就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有担当有格局。

  尤其是丁虹送来22万,她马上还了养母养父的12万,以及大姐许知夏的5万,加亲爸卖摩托的3万,还有大妮的5万。

  整个过程清清爽爽,利利落落,没有仗着自己难,心安理得不还钱,或者拖泥带水,磨磨蹭蹭,迟迟不还,而是一有钱,立刻还。

  最后更是在大团圆的饭局上,把养母买的10万玉镯给了弟媳妇碧晨,让她当作许家传家宝传下去!

  怎么会有这么干干净净的女孩儿?!

  她不贪不争,知道自己本事在哪里,踏踏实实做事赚钱。

  她就是厚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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