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后,我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孩子,但偶尔在深夜里,还是会感觉到大腿上传来一阵温热的重量,那是林晓燕留给我的,一场持续了半辈子的幻觉。

  从1991年的那个夏夜到今天,三十年的光阴像村口那条河,看似平静,底下却卷走了我整个青春的兵荒马乱。我曾以为那是一个开始,后来才明白,那其实就是结局。

  我用了很长的时间去想,如果那天晚上,我没有因为贪凉多喝一碗绿豆汤而迟到,如果我能像赵军一样,早早地用几块砖头占个好位置,如果那片恰到好处的黑暗没有包裹住我们所有人的羞涩和秘密,后来的一切,会不会有所不同。

  但生活没有如果,它只是发生。

  一切,都要从那场露天电影说起。

   第1章 晒谷场上的光与影

  1991年的夏天,好像比往后的任何一个夏天都要长,都要热。知了在村头那棵老槐树上,声嘶力竭地叫着,把白晃晃的阳光都叫得有些发软。我们这些半大的小子,最大的盼头,就是傍晚时分,村长用大喇叭通知的消息:“今晚七点半,村委晒谷场,放电影喽——《黄飞鸿》!”

  这个消息,比冰镇的西瓜还要解暑。

  傍晚,暑气刚一消退,家家户户的炊烟就急不可耐地升了起来。我妈王秀英一边往灶膛里添柴,一边念叨我:“陈默,你个闷葫芦,吃完饭赶紧跟赵军去占位置,去晚了就只能站着看人后脑勺了。”

  我嘴上“嗯嗯”地应着,心里却另有盘算。我不想去太早,也不想坐太前。太早了,人来人往,浑身不自在。太前了,仰着脖子累不说,回头一望,乌泱泱的人群里,就找不到她了。

  她叫林晓燕,是我们村支书的女儿。人如其名,像清晨飞过屋檐的燕子,轻盈、漂亮,叽叽喳喳的,一笑起来眼睛弯成两道月牙,能把人心里那点少年心事照得亮堂堂的。她学习好,是镇上中学的尖子生,暑假回来,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连衣裙,走在村里的土路上,都像画里的人。

  而我,陈默,人也如其名,沉默寡言。我爸走得早,我妈一个人拉扯我和我姐长大,家里的光景紧巴巴的。我初中毕业就没再念了,跟着村里的瓦匠师傅学手艺,手上磨出的茧子,比我跟晓燕说过的话加起来都多。

  我喜欢她,这是我一个人的秘密。这个秘密像揣在怀里的一块烫手的山芋,我想扔掉,又舍不得。只能任由它在心里,把我的五脏六腑都烫得小心翼翼。

  晚饭后,我妈给我盛了一大碗绿豆汤,叮嘱我喝完再去。我磨磨蹭蹭地喝着,听着外面的人声渐渐鼎沸起来。赵军在院子外喊了我两嗓子,我不应,他就自己先跑了。等我终于放下碗,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只剩下西边天际一抹顽固的橘红色。

  晒谷场上早已人山人海。一块巨大的白布挂在两棵大树之间,成了我们那个贫瘠年代最华丽的银幕。孩子们在人群里钻来钻去,大人们摇着蒲扇,说着东家长西家短。空气里混杂着汗味、烟味、花露水的香味,还有炒瓜子和爆米花的焦香,构成了一种独属于夏夜露天电影的热闹气味。

  我像个幽灵一样,在外围绕了一圈,终于在靠近晒谷场边缘的一排长条凳上,找到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这里光线最暗,看得不算顶清楚,但胜在清静,而且能将大半个场子尽收眼底。

  我一眼就看见了晓燕。她和几个女同学坐在中间最好的位置,那是村长特意让人留的。她今天穿了件淡黄色的短袖衬衫,在昏暗的光线里,像一朵发光的小雏菊。她正侧着头和旁边的女孩说着什么,笑得前仰后合,两条乌黑的麻花辫在肩头俏皮地跳动着。

  我的心也跟着那辫子,一跳一跳的。

  电影开始了。是李连杰的《黄飞鸿之壮志凌云》。当“傲气傲笑万重浪”的音乐响起时,整个晒谷场都沸腾了。男人们看得热血沸腾,孩子们更是手舞足蹈地模仿着“佛山无影脚”。我的目光却始终无法完全聚焦在那块发光的白布上,总是不由自主地飘向那个淡黄色的身影。

  我看着她被电影里的情节逗得哈哈大笑,看着她因为紧张而捂住嘴巴,看着她和同伴小声地交流着剧情。她的一举一动,都像电影里的慢镜头,在我心里被无限拉长、定格。

  电影放到一半,十三姨被坏人抓走,黄飞鸿要去营救,情节正紧张。突然,人群一阵小小的骚动。我旁边原本空着的位置,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了几个婶子,她们正嗑着瓜子高声评判着剧情。我往角落里缩了缩,想离她们远点。

  就在这时,一个身影跌跌撞撞地从人群里挤了出来,似乎是想去上厕所。那是个女孩,身形很纤细。因为光线太暗,我看不清她的脸,只能借着银幕反射过来的微光,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她似乎有些着急,脚下被一个小板凳绊了一下,惊呼一声,就朝着我的方向倒了过来。

  我下意识地伸出手,想扶她一把。

  可我没来得及。

  黑暗中,那个柔软的、带着一股淡淡洗发水香味的身体,不偏不倚地,一屁股坐在了我的大腿上。

  那一瞬间,整个世界的喧嚣仿佛都被按下了静音键。我能听到的,只有自己擂鼓般的心跳声。电影里的打斗声,周围人的说笑声,夏夜的虫鸣声,全都离我远去。我僵住了,浑身的血液似乎都涌向了那一片被占据的地方。女孩的身体很轻,隔着薄薄的裤子,我能清晰地感受到那份温热和柔软。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手足无措地悬在半空中,不知道该放在哪里。

  时间仿佛凝固了,也许只有一秒,也许有一个世纪那么长。

  然后,一个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又觉得无比陌生的声音,在我耳边轻轻响起。那声音带着一丝刚从窘迫中缓过来的娇憨,还有一点点找到了安稳落脚点的惬意。

  “哥,这儿真舒服。”

  是林晓燕的声音。

  我浑身一个激灵,像被闪电劈中。那声音钻进我的耳朵,瞬间引爆了我心里所有压抑的情绪。我甚至能感觉到她说话时,温热的气息拂过我的耳廓,带来一阵难以言喻的战栗。

  “舒服”两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在我心里激起了滔天巨浪。在那个年代,在那个连拉一下手都会脸红心跳的村庄里,这两个字的分量,足以压垮一个少年所有紧绷的神经。

  我张了张嘴,喉咙里却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个字也发不出来。我想推开她,告诉她坐错地方了,可我的身体却像被钉住了一样,动弹不得。我甚至贪婪地希望,这黑暗能再浓一些,这电影能再长一些。

  她似乎也意识到自己坐到了不该坐的地方,身体微微动了一下,想要起来。可就在这时,电影里黄飞鸿一个漂亮的“工字伏虎拳”打倒了一片敌人,人群中爆发出雷鸣般的叫好声。这阵骚动,让她起身的动作停顿了一下。

  她似乎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又或许是黑暗给了她勇气,她把身体稍微调整了一下,让自己坐得更稳当了些,然后用几乎只有我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带着一丝调皮的笑意,又补充了一句:“陈默哥,你这儿……比板凳软和多了。”

  “陈默哥”三个字,像一把钥匙,瞬间打开了我记忆的闸门。她认识我,她知道是我。

  这不是一个意外。

  这个认知,让我几乎要停止了呼吸。巨大的狂喜和同样巨大的慌乱,像两只无形的手,紧紧地攥住了我的心脏。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脸颊在以惊人的速度升温,烫得能煮熟一个鸡蛋。

  我依旧说不出话。我的整个世界,都浓缩在了大腿上那一片温软的触感,和耳边那若有似无的呼吸声里。我甚至能闻到她头发上那股廉价洗发水的清香,那是我闻过最好闻的味道。

  她没有再动,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坐着。我们俩以一种极其暧昧又诡异的姿势,被包裹在电影的光影和众人的喧嚣里,像一座孤岛。我能感觉到她身体的重量,她的呼吸,甚至能想象出她在黑暗中微微翘起的嘴角。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因为好玩?是因为一时兴起?还是……还是她也对我……

  我不敢再想下去。

  后半场电影演了什么,我一个镜头都没看进去。我的全部感官,都集中在了与她接触的那一小片皮肤上。我甚至能感觉到她随着剧情的起伏,身体偶尔会有的轻微颤动。每一次颤动,都像电流一样,从我腿上传遍全身。

  那一个多小时,是我人生中最漫长,也是最甜蜜的煎熬。

  电影终于结束,片尾曲响起,灯光亮起。

  几乎是在灯亮起的前一秒,她像一只受惊的兔子,猛地从我腿上弹了起来,头也不回地,迅速钻进了散场的人群里,消失不见了。

  我甚至没来得及看清她的表情。

  我坐在原地,双腿发麻,却久久没有站起来。周围的人三三两两地起身,搬着自家的板凳往回走,讨论着电影的情节。赵军跑过来,一巴掌拍在我肩膀上:“阿默,你傻坐着干嘛?走啊!刚才那段打得真过瘾!”

  我没理他,只是低着头,看着自己的大腿。那里,似乎还残留着她的温度和形状。

  那晚,我失眠了。

  脑子里反反复复回响着她那句话:“哥,这儿真舒服。”

  还有那句软软糯糯的“陈默哥”。

  我把脸埋在枕头里,被子上满是阳光晒过的味道,可我闻到的,全是她头发上的那股清香。我一会儿觉得这一切像做梦一样,不真实到了极点;一会儿又被巨大的喜悦包围,觉得我们之间,是不是就要有什么故事发生了。

  那个夏夜,一个十九岁的少年,因为一个女孩无心或有意的举动,和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彻夜未眠,心里翻起了万丈波澜。

  我以为,这是一个美梦的开始。

  却不知道,那已经是这个梦的全部了。

   第2章 一碗凉粉的距离

  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村里的公鸡扯着嗓子打鸣,把我的梦搅得稀碎。我睁开眼,看着从窗户缝里透进来的晨光,昨晚的一切迅速回笼,真实得让我心脏又开始不争气地狂跳。

  我几乎是弹起来的。穿衣服的时候,手都有些抖。我妈在院子里喂鸡,看我起来了,就喊:“阿默,锅里有粥,自己盛去。”

  我心不在焉地“哦”了一声,跑到院子里的水缸边,用葫芦瓢舀起一瓢凉水,从头浇到脚。冰凉的井水让我打了个哆嗦,也让那颗因为兴奋和紧张而快要爆炸的脑袋,稍微冷静了一点。

  我该怎么办?

  今天见到晓燕,我该说什么?是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还是……还是该有所表示?可我能表示什么呢?我一个穷瓦匠,她一个高中生,我们之间隔着的,何止是晒谷场上那几十米的距离。

  我端着粥碗,蹲在院门口的石阶上,眼睛却一直盯着通往村口的那条路。晓燕家就在那条路上,她每天早上都会和同学一起去镇上补课。

  果然,没过多久,那个熟悉的身影就出现了。她还是穿着那件淡黄色的衬衫,和两个女同学并排走着,手里拿着本书。阳光洒在她身上,让她看起来更加耀眼。

  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我下意识地站了起来,手里的碗都差点掉了。我看着她越走越近,在心里预演了无数种打招呼的方式。

  “晓燕,早啊。”——太普通了。

  “昨晚的电影好看吗?”——太刻意了。

  “那个……昨晚……”——不行,绝对不能提!

  就在我脑子里一团乱麻的时候,她已经走到了离我家门口不远的地方。她也看见我了。

  我们的目光在空中相遇了。

  那一刻,我看到她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她的脚步明显地顿了一下,眼神里闪过一丝我看不懂的情绪,像是惊讶,又像是慌乱。她飞快地把头扭了过去,拉着身边的同学,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小跑着从我家门口经过。

  从头到尾,她没有看我第二眼,更没有像往常一样,笑着喊一声“陈默哥”。

  她就像躲避瘟疫一样,从我面前逃走了。

  我愣在原地,端着那碗已经凉透了的粥,感觉自己像个傻子。心里那团刚刚燃起的火,被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连一丝青烟都没剩下。

  怎么会这样?

  难道昨晚的一切,真的是我的幻觉?或者,那只是她一个无伤大雅的恶作剧,天一亮,就烟消云散了?

  一整天,我都魂不守舍。跟着师傅去东头李三叔家砌墙,好几次都把泥抹错了地方,被师傅骂了好几句“魂都跑哪儿去了”。我的魂,确实跑了。它跟在那个淡黄色的身影后面,想问个究竟,却怎么也追不上。

  傍晚收工回家,路过村里的小卖部。几个婶子大娘正坐在门口的树荫下乘凉,手里摇着蒲扇,嘴里也没闲着。我低着头想快点走过去,却清楚地听到了我的名字。

  “……要我说啊,陈默那孩子,看着老实,心思可不小。”是张家婶子的声音,尖细又刻薄。

  “可不是嘛,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看看自己啥条件,林支书能把女儿嫁给他?”另一个声音附和道。

  “昨晚看电影,黑灯瞎火的,谁知道干了啥。我可听说了,晓燕那丫头今天回来,眼睛都是红的,估计是受了委屈,又不敢跟家里说。”

  这些话像一根根淬了毒的针,狠狠地扎进我的耳朵里,扎进我的心里。我浑身的血一下子冲到了头顶,攥紧了拳头,恨不得冲上去跟她们理论。

  可我能说什么?我说我们什么都没干?我说她只是不小心坐到了我腿上?这种话,在农村的唾沫星子里,只会越描越黑。沉默,是我唯一的,也是最无力的选择。

  我几乎是逃回了家。

  我妈正在做饭,看到我脸色铁青地回来,愣了一下:“这是咋了?被师傅骂了?”

  我摇摇头,一头扎进自己那间又小又暗的房间里,把自己扔在床上。张家婶子她们的话,在我脑子里嗡嗡作响。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黑灯瞎火的,谁知道干了啥。”

  “晓燕那丫头……眼睛都是红的。”

  原来是这样。原来在别人眼里,是我,是我这个穷小子,趁着天黑占了村支书女儿的便宜。而她,林晓燕,成了那个受了委"屈"的无辜女孩。

  所以她今天早上才会躲着我,因为她害怕,她觉得丢人。

  我心里又苦又涩,像是吞了一百个没熟的杏子。我甚至开始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要有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明明知道不可能,却因为她一个无心的举动,就想入非非。

  陈默啊陈默,你真是个傻子。

  接下来的几天,我彻底躲着晓燕。我不敢再去村口那条路,收工了也绕着道走。我怕见到她,更怕见到她那种躲闪和厌恶的眼神。

  而村里的流言蜚语,却像夏天的野草一样,疯长起来。版本也越来越多,有人说看见我拉她的手了,有人说看见我搂她的腰了,说得有鼻子有眼,好像他们当时就在我旁边举着蜡烛看似的。

  我成了村里年轻一辈的反面教材,成了那些长舌妇们嘴里“不老实”的代表。

  而晓燕,也彻底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她不再和同学在村里的小路上散步,不再去小卖部买冰棍。我猜,她大概也是被这些流言蜚逼得不敢出门了。

  我们俩,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夜晚,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成了全村人茶余饭后的谈资。而我们之间,却连一句话的解释都没有。

  一个星期后的下午,天气闷热得像个蒸笼,眼看就要下大雨。我帮家里把院子里晒的干菜收进屋,刚直起腰,就看到一个身影撑着一把伞,站在我家院门口。

  是晓燕。

  她一个人来的。穿着一身蓝色的校服,那件淡黄色的衬衫再也没见她穿过。她看起来瘦了些,脸色也有些苍白。她没有看我,只是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我的心跳又漏了一拍。

  “陈默哥。”她终于开口了,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带着一丝不易察察的颤抖。

  “……嗯。”我从喉咙里挤出一个字。

  我们俩就这么站着,一个在院里,一个在院外,隔着一道无形的墙。空气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像是鼓足了所有的勇气,从随身带着的布兜里,拿出一个搪瓷碗,递了过来。

  “我妈……让我给你送碗凉粉。”她依旧低着头,声音闷闷的。

  我愣住了,看着那碗凉粉。白色的凉粉切成细条,上面浇着红色的辣椒油和绿色的葱花,看起来很诱人。可我却觉得那碗凉粉有千斤重,我不敢接。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是她妈妈知道了流言,特意让她来划清界限?还是……

  “快拿着啊,要下雨了。”她催促道,把碗又往前递了递。

  我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接过了那碗凉粉。碗还是温的,和那天晚上她留在我腿上的温度,有些相似。我的指尖不小心碰到了她的指尖,她的手很凉。她像触电一样,飞快地把手缩了回去。

  “我……我走了。”她说完,转身就跑。

  “晓燕!”我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冲着她的背影喊了一声。

  她停下脚步,却没有回头。

  我看着手里的凉粉,深吸了一口气,问道:“那天晚上……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我多希望她能说是。这样,一切的尴尬和流言都可以迎刃而解。我可以继续做我的穷瓦匠,她可以继续当她的好学生。我们之间,可以回到最初的起点。

  她的背影僵了一下,肩膀微微耸动,像是在哭。

  雨点开始落下来,一滴一滴,砸在院子里的石板上,发出“啪嗒”的声音。

  过了很久很久,久到我以为她不会再回答了,风里才传来她细若游丝的声音。

  “没有。”

  说完,她撑开伞,头也不回地跑进了越来越密的雨幕里。

  我站在院子里,任由冰冷的雨水打在我的脸上,和不知道什么时候流出来的眼泪混在一起。我低头看着手里的那碗凉粉,红的辣椒油,绿的葱花,白的凉粉,被雨水打得一片模糊。

  “没有。”

  这两个字,像一把锤子,重重地砸在我的心上。它没有给我答案,反而让我陷入了更深的迷惘。

  她没有认错人。

  那她为什么要那么做?又为什么要躲着我?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下雨的午后,她孤独的背影,和那一句让我猜了半辈子的“没有”。

   第3章 母亲的叹息

  那碗凉粉,我最终没有吃。

  我把它端回屋里,放在桌子上,静静地看着。雨越下越大,天色暗得像傍晚。屋里没有开灯,那碗凉粉在昏暗的光线里,颜色显得格外浓重。我妈从厨房出来,看到桌上的碗,愣了一下。

  “哪来的凉粉?”

  “晓燕送来的。”我轻声说。

  我妈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她走到桌边,端起那碗凉粉,眼神复杂地看了看,然后转身就往外走。

  “妈,你干啥去?”我急了。

  “还回去!”我妈的语气斩钉截铁,“我们陈家虽然穷,但不占别人一碗凉粉的便宜。这碗凉粉,我们吃不起!”

  她说着,就拿起门边的雨伞,准备出门。我赶紧冲过去拦住她:“妈,外面下这么大雨,你别去了。”

  “你给我让开!”我妈一把推开我,眼睛都红了,“陈默,你是不是昏了头了?你知不知道现在外面的人都怎么说你?说你不要脸,说你惦记林家的闺女!现在她又给你送碗凉粉来,这是什么意思?这是打我们家的脸!”

  “不是的,妈,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急着想解释,却发现自己根本无从说起。我能怎么说?说晓燕主动坐在我腿上?这种话说出去,只会被人骂得更难听。

  “我不想听!”我妈打断我,声音里带着一丝疲惫和失望,“阿默,你听妈说。我们是什么人家,林家是什么人家?他林支书是村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他家晓燕是要考大学,吃公家饭的人。你呢?你是个初中都没念完的泥瓦匠。你们俩,根本就不是一条路上的人。”

  我妈的话,像一把钝刀子,一下一下地割着我的心。这些道理我何尝不懂?可懂了,不代表心里就能接受。

  “妈知道你老实,也知道你心里想什么。可人得认命。”我妈的语气软了下来,她放下手里的碗和伞,拉着我坐到床边,昏暗中,我看到她鬓角又多了几根白发。

  “你爸走得早,妈一个人拉扯你们姐弟俩不容易。妈不求你大富大贵,就求你平平安安,娶个本分媳妇,好好过日子。别去想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想多了,会摔跟头的。”

  她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前两天,我让你李婶给你说了个媒。是邻村的姑娘,叫李娟,人长得壮实,手脚也勤快。她家条件不错,她爸是村里的会计。你李婶说,人家姑娘不嫌我们家穷,就看你人老实肯干。改天,你去见见。”

  李娟。

  这个名字我听过。据说是个很泼辣能干的姑娘,一个人能干一个男人的活。

  我的心沉到了谷底。原来我妈早就给我安排好了另一条路,一条她认为最稳妥、最正确的路。而我心里那些关于林晓燕的兵荒马乱,在她看来,不过是青春期不切实际的幻想,是需要被及时掐灭的火苗。

  “妈,我还小,不想这么早谈这些。”我低着头,做着最后的抵抗。

  “不小了,二十了!”我妈的声音又严厉起来,“村里像你这么大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你别再跟林家那丫头不清不楚的,不然,妈这张老脸都没地方搁!”

  说完,她端起那碗凉粉,毅然决然地走进了雨幕里。

  我没有再拦她。我知道,我拦不住。在生存的重压和世俗的眼光面前,我那些微不足道的少年心事,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那天晚上,我妈回来的时候,浑身都湿透了。她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烧水洗澡,然后就躺下了。我知道,她肯定在林家受了气。林支书的婆娘,是村里出了名的厉害角色。我妈把凉粉还回去,无异于是在说,我们家瞧不上你们家的施舍,也撇清了和你们家的关系。这在对方看来,恐怕就是一种挑衅。

  我可以想象,我妈在林家门口,是如何陪着笑脸,又是如何被人家冷言冷语地打发走的。

  那一刻,我心里充满了愧疚。因为我的懦弱和不作为,让我的母亲替我承受了这份难堪。

  从那天起,我和晓燕之间,仿佛被划上了一道深深的鸿沟。我们成了村里最熟悉的陌生人。在路上偶尔遇见,她会立刻低下头,绕得远远的。而我,也学会了目不斜视,假装看不见她。

  村里的流言蜚语,因为我妈强硬的态度,和我跟晓燕之间明显的疏远,渐渐平息了下去。大家似乎都默认了,那晚的事情,不过是一场误会,或者说,是我这个“癞蛤蟆”的一厢情愿,最终被现实无情地戳破了。

  生活好像又回到了原来的轨道。我每天跟着师傅砌墙、挑砖,把所有的精力都发泄在体力活上。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那晚的记忆,和那句“没有”,才会像鬼魅一样钻出来,反复折磨着我。

  我时常会想起那个下着雨的午后,她站在我家门口,脸色苍白,眼神倔强。她说“没有”,她没有认错人。

  这三个字,成了我心里一个解不开的结。如果她没有认错人,那她为什么要那么做?如果她对我真的有什么不一样的心思,那她又为什么要躲着我,任由流言伤害我们?

  我百思不得其解。

  而我妈,则开始紧锣密鼓地安排我跟李娟的相亲。她把这件事,当成了拯救我脱离“苦海”的唯一途径。

  “阿默,李娟那姑娘我见过了,真是个好姑娘。屁股大,能生养,说话也敞亮。你娶了她,以后家里家外都不用你操心。”我妈在我耳边不厌其烦地念叨着。

  我每次都沉默以对。我的沉默,在她看来就是默许。

  我知道,我正在被推着,走向一条我不想要,但又无力反抗的道路。

   第4章 那一抹槐花香

  在我心里,林晓燕之所以那么特别,不仅仅是因为她漂亮,学习好,更重要的,是源于一件被我深埋在心底的往事。那件事,发生在露天电影事件的前一年夏天。

  那年我十八岁,刚跟着师傅学手艺没多久,还是个毛手毛脚的半吊子。夏天农忙,村里家家户户都缺人手,我就暂时放下瓦刀,回家帮我妈割麦子。

  我们家地少,又在山坡上,收割机上不去,只能靠人力。我妈年纪大了,腰不好,割一会儿就得直起腰捶半天。我姐已经嫁到了邻村,家里所有的重活都压在了我一个人肩上。

  那天的太阳特别毒,晒得土地都快冒烟了。我从早上天不亮一直干到中午,只觉得眼冒金星,浑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麦芒扎在胳膊上,又疼又痒。汗水顺着额头流下来,流进眼睛里,涩得睁不开。

  中午,我妈提着饭篮子过来,有白面馒头和一罐子咸菜。我狼吞虎咽地啃着干硬的馒头,就着凉白开往下咽。我妈看着我被太阳晒得脱了皮的脸,心疼得直掉眼泪。

  “阿默,是妈没本事,让你跟着受苦了。”

  我最怕看我妈哭,赶紧把头埋得更低,闷声说:“妈,我不苦。”

  越是这么说,心里就越是酸楚。我恨自己没本事,不能像村里别的男人一样,让我妈过上好日子。那种无力感,像一块巨石,沉甸甸地压在我的胸口。

  吃完饭,我妈让我去地头的树荫下歇会儿,她来割。我没同意,抢过镰刀继续干。刚割了两下,就觉得一阵天旋地转,眼前一黑,一头栽倒在了麦地里。

  我中暑了。

  等我再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地头的树荫下,头上盖着一块湿漉漉的毛巾。我妈正焦急地给我扇着扇子,眼圈通红。

  “水……水……”我嗓子干得像要冒火。

  “哎,水来了!”我妈赶紧把水壶递到我嘴边。

  我喝了几口水,才缓过劲来。刚想坐起来,就看到不远处站着一个身影。

  是林晓燕。

  她手里拿着一个绿色的军用水壶,正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我。她的脸被太阳晒得红扑扑的,额头上也全是汗。

  我妈见我醒了,赶紧对晓燕说:“晓燕啊,今天真是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正好路过,还把你爸的水壶拿来,阿默今天就危险了。”

  我这才明白,原来是晓燕救了我。

  晓燕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露出两颗小虎牙:“王婶,您别这么说,这都是应该的。我爸在地那边,看见陈默哥倒了,就让我赶紧送水过来。”

  她说话的声音,清脆得像山泉水,叮咚作响,一下子就浇灭了我心里的暑气。

  我挣扎着想坐起来跟她说声谢谢,可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晓燕见状,赶紧走过来,蹲在我身边,说:“陈默哥,你别动,好好躺着。我水壶里装的是我妈早上煮的绿豆汤,放了糖,解暑的。”

  她一边说,一边拧开水壶盖,递到我嘴边。

  一股清甜的香气扑面而来。我看着她近在咫尺的脸,她的睫毛很长,在阳光下像两把小扇子。我能清楚地看到她鼻尖上细小的汗珠。我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心跳得比刚才中暑时还厉害。

  我不敢看她,偏过头,就着她的手,小口小口地喝着绿豆汤。那是我这辈子喝过的,最好喝的绿豆汤。甜丝丝的,凉沁沁的,一直甜到了我的心里。

  喝完绿豆汤,她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递给我妈:“王婶,你用这个给陈默哥擦擦汗吧。”

  那是一块白色的手帕,上面绣着一朵小小的粉色槐花。

  我妈接过去,在我脸上胡乱地擦着。我能闻到手帕上残留着一股淡淡的槐花香,混着她身上少女的体香,让我一阵心猿意马。

  那天下午,我没再下地。晓燕陪着我妈,在树荫下坐了很久,直到我感觉好多了,她才告辞。临走前,她回头对我笑了笑,说:“陈默哥,你可要好好休息啊。”

  那个笑容,像一道光,瞬间照亮了我灰暗的青春。

  从那天起,林晓燕在我心里,就不再只是一个漂亮的女同学了。她成了我的“救命恩人”,成了一个具体的、温暖的存在。她蹲在我身边喂我喝绿豆汤的样子,她递给我妈那块绣着槐花的手帕,她临走时那个灿烂的笑容,都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我开始默默地关注她。我知道她喜欢吃镇上那家新开的蛋糕店里的鸡蛋糕,我就攒下半个月的零花钱,偷偷去买给她,然后说是赵军送的。我知道她上学要走一段很黑的夜路,我就在她下晚自习的时候,远远地跟在她后面,用我那个破手电筒,为她照亮一小段路,等她快到家了,再悄悄地溜走。

  我做的这些,她都不知道。我像一个守护着宝藏的骑士,远远地看着我的公主,不敢靠近,却心甘情愿。

  所以,当那天晚上,在露天电影院的黑暗里,她坐在我腿上,用那么亲昵的语气叫我“陈默哥”的时候,我才会那么震惊,那么狂喜。我以为,我所有的默默付出,她都看在了眼里。我以为,她是在用一种属于少女的、大胆又羞涩的方式,回应我的感情。

  我甚至天真地想,她是不是也像我一样,把那次麦地里的相遇,当成了一个特别的开始。

  可现实,却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

  流言四起时,我多么希望她能站出来,哪怕只是对我说一句:“陈默哥,别听他们胡说。”可她没有,她选择了逃避,选择了沉默。

  那碗凉粉,更像是一种诀别。

  后来,我把那块绣着槐花的手帕,偷偷地藏了起来。那是我妈用完后,忘记还给她的。我把它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我枕头底下最深处。在无数个失眠的夜里,我会把它拿出来,凑在鼻子前闻一闻。那股淡淡的槐花香,仿佛还在,提醒着我,曾经有过那么一个瞬间,我离我的梦想那么近。

  近到,我甚至能感受到她的呼吸和心跳。

  可终究,那也只是一个瞬间而已。

   第5章 河边的沉默

  日子在沉默和躲闪中一天天过去。我和晓燕,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生活在同一个村庄,却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

  我妈安排的相亲,最终还是来了。

  那天,我被我妈逼着,换上了一件过年才舍得穿的蓝色涤卡上衣,头发用头油抹得锃亮,骑着家里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都响的二八大杠自行车,去了邻村李娟家。

  李娟家是砖瓦房,院子扫得干干净净。她本人比我妈形容的还要壮实,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说话嗓门很大,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确实很敞亮。

  她对我似乎很满意,一个劲地给我夹菜,问我学手艺累不累,一个月能挣多少钱。她爸,那个村会计,戴着一副老花镜,也在一旁不停地夸我老实肯干,是过日子的人。

  整顿饭,我吃得味同嚼蜡。我脑子里想的,全是晓燕那张苍白的脸。

  从李娟家回来,我妈看我没什么反对的意思,就当我默认了。她高兴得合不拢嘴,当天就请了李婶,去跟李家商量订亲的事。

  我心里憋闷得难受,晚饭也没吃,一个人跑到村口的小河边。

  夏天的夜晚,河边最是凉快。河水在月光下泛着粼粼的波光,青蛙和蛐蛐叫成一片。我捡起一块石子,用力地扔向河中心,听着“噗通”一声响,心里却更烦躁了。

  我不知道自己在这里坐了多久,直到身后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

  我回头一看,心跳瞬间停止了。

  是林晓燕。

  她就站在我身后不远处,月光洒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银色的光晕。她还是穿着那身蓝色的校服,怀里抱着几本书,看样子是刚从镇上补课回来。

  我们俩就这么隔着几步远的距离,互相看着,谁也没有说话。

  河边的虫鸣声,在这一刻显得格外清晰。

  “你……今天去相亲了?”最终,还是她先开了口。她的声音很轻,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在安静的夜里,却像一声惊雷在我耳边炸响。

  我愣住了,我没想到她会知道,更没想到她会主动问我。

  我点了点头,喉咙发干:“嗯。”

  她“哦”了一声,低下头,踢着脚下的一颗小石子。月光下,我看不清她的表情,却能感觉到一股浓浓的失落,从她身上弥漫开来。

  “那个叫李娟的……好吗?”她又问,声音更低了。

  “挺好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说出最客套的话。

  然后,又是长久的沉默。

  这沉默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把我们俩都困在里面,动弹不得。我有很多话想问她。我想问她那天晚上到底是怎么回事,想问她为什么要躲着我,想问她那句“没有”到底是什么意思。

  可话到嘴边,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我怕一开口,就会打破这脆弱的平衡,连这最后一点点相处的机会,都会失去。

  “陈默哥,”她忽然抬起头,眼睛在月光下亮晶晶的,像是盛满了星光,“你是不是觉得……我那天晚上,是个坏女孩?”

  我心里一震,连忙摇头:“没有,我从来没这么想过。”

  “那你为什么躲着我?”她追问道,声音里带上了一丝委屈的哭腔,“村里人那么说我,你也跟他们一样,觉得是我不要脸,主动去招惹你?”

  “我没有!”我急了,站起身来,“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我只是怕你为难。”

  “我有什么好为难的?”她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一滴一滴,砸在脚下的尘土里,“我只是……我只是那天看你一个人坐在角落里,觉得你很孤单。我……我就是想过去跟你说说话,可是人太多了,我不好意思。后来……后来就不小心……”

  她的话说得断断续续,却像一把钥匙,瞬间打开了我心里所有的锁。

  原来是这样。

  原来她不是恶作剧,也不是对我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她只是出于一种最单纯的善意,想来安慰一下我这个“孤单”的人。而那个意外的跌倒,和那句脱口而出的“舒服”,只是一个少女在窘迫之下,不知所措的反应。

  是我,是我把一切都想得太复杂了。是我用自己那些卑微又龌龊的念头,玷污了她最纯粹的善意。

  而村里的流言,更是把这份善意,扭曲成了一桩丑闻。她一个女孩子,面对全村人的指指点点,她能怎么办?她只能选择沉默和逃避。

  我看着她哭得梨花带雨的样子,心疼得像被刀绞一样。我恨自己,恨自己的愚蠢和懦弱。如果我能早一点,勇敢一点,去找她问清楚,也许就不会有后面这么多的误会和伤害。

  “对不起。”我走上前一步,声音沙哑,“晓燕,对不起,都是我不好。”

  她摇着头,眼泪流得更凶了:“不怪你……都怪我……如果我那天不去招惹你就好了……”

  “不,不怪你。”我伸出手,想帮她擦掉眼泪,可手伸到一半,又僵在了空中。我有什么资格去碰她呢?

  我们俩,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要走了。”她擦了擦眼泪,吸了吸鼻子,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一些,“我下个星期,就要去县里上学了,住校,以后……可能就不怎么回来了。”

  我的心,猛地沉了下去。

  去县里上学,意味着我们以后,可能连见面的机会都没有了。

  “祝你……前程似锦。”我从牙缝里,挤出这四个字。

  “也祝你……和李娟,百年好合。”她说完,抱着书,转身就跑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村口的小路上,再也忍不住,一拳狠狠地砸在了旁边的柳树上。树皮很粗糙,硌得我手背生疼。可这点疼,又怎么比得上心里的万分之一。

  那天晚上,我跟赵军喝了很多酒。赵军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一个知道我心思的人。

  我把河边发生的一切都告诉了他。

  赵军听完,沉默了很久,然后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阿默,忘了吧。你跟她,就像地里的泥,和天上的云,凑不到一块儿去的。人家是要飞走的,你呢,就踏踏实实地在地上待着。娶了李娟,好好过日子,比啥都强。”

  我趴在桌子上,眼泪混着酒,流了一脸。

  是啊,我是泥,她是云。

  云偶尔会投下一片影子,落在泥土上,可风一吹,就散了。

  而泥土,永远只能仰望着天空。

   第6章 二八大杠的后座

  和林晓燕在河边那次无声的告别之后,我的世界仿佛被抽走了所有的色彩,只剩下黑白两色。

  我接受了我妈的安排,和李娟订了亲。

  订亲那天,李家来了很多人,摆了好几桌。按照村里的规矩,我给李娟买了一身新衣服,还有一块上海牌手表。李娟很高兴,拉着我的手,挨桌去给亲戚敬酒。她手上的力气很大,攥得我有些疼。我看着她脸上毫不掩饰的喜悦,心里却是一片麻木。

  我像一个提线木偶,被我妈和未来的岳父岳母推着,完成着一道道程序。我收下亲戚们递过来的红包,说着言不由衷的感谢话,脸上挤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赵军也来了,他看出了我的不对劲,把我拉到一边,递给我一根烟。

  “阿默,想开点。日子是过出来的,不是想出来的。李娟这人,实在,会疼人,以后你就知道了。”

  我抽着烟,没有说话。烟雾缭绕中,我仿佛又看到了晓燕那双含着泪的眼睛。

  她要去县里上学了。

  这个念头,像一根刺,扎在我心里。我知道,这一走,我们之间就真的再无可能了。我们会被时间和距离,冲刷得干干净净。

  订完亲,生活并没有太大的改变。我依旧每天跟着师傅出去干活,只是我妈脸上的笑容多了,逢人就夸我懂事,夸她未来的儿媳妇能干。李娟也时常会来我们家,帮我妈干点活,或者给我送些她自己做的鞋垫、布鞋。

  她对我很好,好得让我有些不知所措,甚至有些愧疚。她会记得我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天冷了,会提醒我多穿件衣服。我手上被砖头划破了口子,她会大惊小怪地给我找来红药水和纱布,小心翼翼地包扎。

  村里人都说我好福气,找了这么一个会疼人的媳'妇'。

  我只能用加倍的沉默,来回应这一切。

  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学得比以前更刻苦。我不想让自己有任何空闲的时间,因为一旦停下来,晓燕的影子就会见缝插针地钻进我的脑子里。

  我以为,只要我足够忙碌,就能把她忘了。

  可我错了。

  晓燕走的那天,是个大晴天。

  我事先并不知道。是赵军跑来告诉我的。那天我正好在家休息,正在院子里劈柴。赵军气喘吁吁地跑进我家院子,说:“阿默,林晓燕今天走!去县里上高中!她家的拖拉机坏了,林支书正满村找车呢!”

  我握着斧头的手,一下子僵住了。

  “你……你跟我说这个干嘛?”我故作镇定地问。

  “你说干嘛!”赵军急了,“你那辆二八大杠不是刚修好吗?骑上,去送送她啊!这可能是你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机会了!”

  我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去,还是不去?

  理智告诉我,我不该去。我已经订了亲,李娟是我的未婚妻。我再跟晓燕有任何瓜葛,都是对李娟的不负责任,也会让村里人再次说三道四。

  可情感上,却有一个声音在疯狂地叫嚣着:去!去见她最后一面!

  “我……”我犹豫着。

  “你什么你!”赵军一把抢过我手里的斧头,“陈默,你要是现在不去,你后悔一辈子!快去!”

  他这句话,像一把火,点燃了我心里最后一点勇气。

  后悔一辈子。

  是啊,我已经错过了那么多次,这一次,我不想再错过了。

  我扔下斧头,冲进屋里,推出了我那辆擦得锃亮的二八大杠。我甚至来不及跟我妈打声招呼,就跨上车,冲出了院子。

  我骑得飞快,风在耳边呼呼作响。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找到她,送她一程。

  在村口,我看到了焦急的林支书和他婆娘,还有站在一大堆行李旁的林晓燕。

  她穿着一件崭新的白衬衫,蓝色的长裤,两条辫子梳得整整齐齐。她看到我骑着车过来,愣住了,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和喜悦。

  我把车停在她面前,因为骑得太急,胸口剧烈地起伏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还是林支书先反应过来:“是阿默啊,你这是……?”

  “叔,婶,”我喘着气,看着晓燕,鼓足了所有的勇气,“我……我送晓燕去镇上坐车吧。”

  林支书和他婆娘对视了一眼,眼神有些复杂。他们当然知道我和晓燕之间的那些传闻,也知道我已经和李娟订了亲。

  就在我以为他们会拒绝的时候,晓燕却开口了:“爸,妈,就让陈默哥送我吧,班车快赶不上了。”

  她的话,像一道圣旨。

  林支书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了点头:“那……那就麻烦你了,阿默。路上骑慢点。”

  他帮着我把晓燕的行李绑在车后座上。我能感觉到他婆娘不善的目光,像针一样扎在我背上。

  我没有理会。我拍了拍后座,对晓燕说:“上来吧。”

  晓燕点了点头,小心翼翼地侧身坐了上来。

  当她的手轻轻地扶住我的腰时,我浑身一僵。和那天晚上不同,这一次,隔着薄薄的衬衫,我能清晰地感觉到她手心的温度。

  我的心,又一次不争气地狂跳起来。

  我骑得很慢,很稳。从我们村到镇上,不过十来里路,我却希望这条路永远没有尽头。

  我们俩一路都没有说话。只有车轮压过土路时,发出的“沙沙”声,和两旁稻田里传来的蛙鸣。

  阳光透过路两旁的白杨树,在地上洒下斑驳的光影。我能闻到她身上传来的一阵阵洗发水的清香,和那天晚上,一模一样。

  快到镇上的时候,她突然在我身后,轻轻地开口了。

  “陈默哥,谢谢你。”

  “不客气。”我的声音有些干涩。

  “你……和李娟,什么时候结婚?”她问。

  我的心,像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揪了一下。

  “快了,可能……年底吧。”我撒了个谎。其实我妈想让我们过完年就结婚。

  她“哦”了一声,没有再说话。但我能感觉到,她扶在我腰上的手,收紧了一些。

  到了镇上的汽车站,我帮她把行李卸下来。去县里的班车,已经发动了,售票员正在大声地招揽着乘客。

  “我……我该走了。”她看着我,眼睛里有水光在闪动。

  “嗯,”我点了点头,“到了县里,好好学习。”

  “你也是……要好好过日子。”她说。

  我们俩相视无言。车站里人来人往,我们俩却像被隔绝在另一个空间。

  “晓燕!快上车了!”售票员在车门口喊道。

  她咬了咬嘴唇,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突然上前一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飞快地塞进了我的上衣口袋里。

  然后,她头也不回地,跑上了汽车。

  我愣在原地,伸手进口袋里,摸到了一个硬硬的,方方的东西。

  我拿出来一看,是一支崭新的英雄牌钢笔。

  车子缓缓开动了。我看到晓燕坐在靠窗的位置,她没有看我,只是把脸转向了窗外。

  我握着那支钢笔,站在尘土飞扬的车站里,看着那辆绿色的客车越开越远,直到变成一个小黑点,消失在路的尽头。

  我知道,我的青春,也跟着那辆车,一起开走了。

   第7章 尘封的信与远方的婚讯

  送走林晓燕之后,我的生活彻底成了一潭死水。

  我把那支英雄钢笔,和我偷偷藏起来的那块绣着槐花的手帕,一起放在了一个小木盒里。那是我的一个秘密,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关于青春和遗憾的秘密。

  年底,我和李娟结了婚。

  婚礼办得很热闹,家里来了很多亲戚朋友。我穿着一身不合身的西装,胸前戴着一朵大红花,机械地笑着,敬酒,收红包。李娟穿着红色的嫁衣,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她很开心,喝了很多酒,脸颊红扑扑的。

  闹洞房的时候,赵军他们把我灌得酩酊大醉。我趴在桌子上,嘴里胡乱地喊着什么。赵军后来告诉我,我那天晚上,一直在喊一个人的名字。

  不是李娟。

  婚后的日子,平淡如水。李娟确实是个好妻子,她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对我妈孝顺,对我体贴。她很能干,不仅把家里的几亩地种得很好,还养了猪和鸡,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我们村里的人,都羡慕我娶了个好媳妇。我妈也整天笑得合不拢嘴。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心里,始终有一个填不满的空洞。

  我和李娟之间,相敬如宾。我们很少吵架,但也缺少了夫妻间应有的那种亲昵和激情。她跟我说话,我大多时候都是“嗯”、“哦”、“好”。她有时候会抱怨我像个闷葫芦,但抱怨完了,还是会默默地给我端来洗脚水。

  我对她,有愧疚,有感激,唯独没有爱情。

  第二年,我们的儿子出生了,取名陈念。有了孩子,家里更热闹了,我的生活也更忙碌了。我努力地做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我把所有的工资都交给李娟,拼命地干活,想给他们母子俩一个更好的生活。

  我以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只要我把那段记忆埋得足够深,它就不会再来打扰我。

  关于林晓燕的消息,都是零零碎碎地从村里人的闲谈中听来的。

  听说她考上了省城的一所大学,是那年我们镇上唯一一个考上重点大学的。

  听说她在大学里当了学生会干部,还谈了一个男朋友,是城里人。

  听说她大学毕业后,留在了省城,进了一家很好的单位。

  每一次听到她的消息,我的心都会不受控制地疼一下。她飞得越来越高,越来越远,成了我遥不可及的星辰。而我,依旧是那片土地上的泥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我们之间,隔着千山万水,隔着无法逾越的阶层。

  时间一晃,就到了1998年。那年夏天,南方发大水,我们村虽然没受灾,但日子也过得人心惶惶。

  一天,我从镇上赶集回来,邮递员叫住了我,递给我一封信。

  “陈默,有你一封信,省城寄来的。”

  我愣住了。我在省城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会是谁给我写信?

  我接过信,看到信封上那娟秀的字迹时,我的手,不受控制地抖了一下。

  是林晓燕的字。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字体。我曾经在她丢掉的作业本上,见过无数次。

  我的心,像被投入了一颗炸弹,瞬间掀起了惊涛骇浪。

  我几乎是跑回了家,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小心翼翼地撕开信封。

  信纸很薄,带着一股淡淡的墨水香味。信里的内容,却像一把刀,将我尘封多年的记忆,剖得鲜血淋漓。

  “陈默哥:

  见字如面。

  请原谅我的冒昧。时隔多年,不知你是否还记得我。

  我下个月,就要结婚了。他是我大学同学,一个很好的人。我们准备在省城安家。

  写这封信给你,没有别的原因,只是想在开启新的人生之前,和我混乱的青春,做一个正式的告别。

  关于1991年的那个夏天,关于那场露天电影,关于那碗凉粉,关于河边的沉默,关于你送我去车站……所有的一切,我都记得。

  那天晚上,在晒谷场,我确实是故意的。我不是认错人,也不是不小心。我只是……只是想离你近一点。

  陈默哥,你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在你默默关注我的时候,我也在偷偷地看着你。

  我记得你帮我妈挑过水,记得你在麦地里中暑的样子,记得你偷偷跟在我身后为我照亮夜路……你以为你做得很隐秘,其实我都知道。

  我喜欢你,从很久以前就开始了。

  可我不敢说。我们家的条件,我爸妈的期望,都像一座大山,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他们希望我考上大学,走出这个村子,过上和他们不一样的人生。而你,注定是留在这里的人。

  那天晚上,我借着黑暗,做了一件这辈子最大胆的事。我以为,那会是一个开始。

  可我没想到,村里的流言会那么可怕。我更没想到,你会因为那些流言而躲着我。我给你送凉粉,是想告诉你,我不在乎那些。可妈把凉粉还了回来。那一刻,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完了。

  河边那次,我问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个坏女孩,其实我多希望你能抱抱我,告诉我你不在乎。可你没有。你只是祝我前程似锦。

  你送我去车站,我把那支钢笔塞给你,是想告诉你,我希望你能多读书,多看看外面的世界,不要一辈子只当一个泥瓦匠。

  可是,我们终究还是走散了。

  这些年,我时常会想起你。想起你沉默的样子,想起你骑着二八大杠时,那宽厚又让人安心的后背。

  但我知道,我们都回不去了。你有你的家庭,我也有我的未来。

  这封信,就当是我对过去的一个交代吧。烧了它,或者忘了它,都随你。

  祝你,一切都好。

  林晓燕

  1998年7月”

  我读完信,早已泪流满面。

  原来,我不是单相思。

  原来,她也曾那样热烈地喜欢过我。

  原来,我们之间,只差了那么一点点的勇气。

  我握着那封信,像握着我整个青春的残骸。我哭得像个孩子,为我们错过的爱情,为我们被现实捉弄的命运。

  李娟推门进来,看到我这个样子,吓了一跳。

  “当家的,你这是咋了?”

  我慌忙擦干眼泪,把信藏到身后。

  “没事,眼里……进沙子了。”

  那天晚上,我没有烧掉那封信。我把它和那支钢笔,那块手帕,一起放回了那个小木盒里。

  我知道,我永远也忘不掉。

   第8章 再见,已是中年

  光阴荏苒,岁月如梭。

  一转眼,又是二十多年过去。我的儿子陈念也大学毕业,在城里找了工作,结了婚。我和李娟,都成了年过半百的人。

  这些年,我凭着自己的手艺和吃苦耐劳,在镇上开了个小小的装修队,日子过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李娟的身体不如从前了,常年操劳让她患上了风湿,一到阴雨天就腿疼。我们的头发都白了,脸上也刻满了皱纹。

  夫妻俩过了一辈子,爱情虽然谈不上,但早已变成了无法分割的亲情。我会记得给她买治风湿的药膏,她会记得我胃不好,给我熬小米粥。我们就这样,平淡地,相携着,走进了人生的下半场。

  那个装着我青春秘密的小木盒,被我锁在柜子最深处,再也没有打开过。林晓燕这个名字,也几乎不再被人提起。

  直到去年冬天,我妈去世了。

  按照村里的习俗,要在老家办丧事。我回到了那个生我养我的村庄。村子变化很大,很多老房子都拆了,盖起了新楼房。年轻人大多都出去打工了,村里只剩下一些老人和孩子。

  晒谷场还在,但已经很多年没有放过露天电影了。那两棵挂幕布的大树,长得更高更粗了。

  在灵堂前守夜的时候,赵军过来陪我。他也老了,头发都秃了顶。我们俩喝着酒,聊着过去的事。

  “阿默,你还记得林晓燕不?”赵军突然问。

  我心里咯噔一下,点了点头。

  “她回来了。”赵军说,“前两天在村口碰见的。开车回来的,车是好车。人保养得不错,看着比我们年轻多了。听说她男人前几年做生意失败,欠了一屁股债,后来得病死了。她现在一个人带着孩子,在省城过。”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闷得难受。

  “她……这次回来干嘛?”我问。

  “听说是她爸身体不好,回来看看。估计也待不了几天。”

  我“哦”了一声,没有再说话,只是把杯子里的白酒,一饮而尽。

  出殡那天,来了很多亲戚和乡亲。我穿着孝服,跪在灵前,机械地磕头还礼。

  就在我磕得头昏眼花的时候,我看到一个人,走到了我面前。

  她穿着一件黑色的呢大衣,头发盘在脑后,脸上化着淡妆。虽然岁月在她眼角留下了痕迹,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是林晓燕。

  她也看着我,眼神里有惊讶,有悲伤,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绪。

  我们俩,隔着三十年的光阴,再次相遇。

  她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从旁边拿起三炷香,点燃,对着我妈的遗像,恭恭敬敬地鞠了三个躬。

  然后,她走到我面前,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的信封,递给我。

  “陈默哥,节哀。”

  她的声音,比年轻时低沉沙哑了些,但依旧很好听。

  我接过信封,入手很厚。我点了点头,说了声“谢谢”。

  除此之外,我们再也找不到任何话语。

  她没有多做停留,转身就汇入了人群中。我看着她的背影,忽然觉得,我们之间,好像从来没有开始过,也从来没有结束过。我们只是在各自的生命轨迹里,艰难地前行,偶尔,会看到对方投射过来的,一道遥远而模糊的影子。

  丧事办完后,我一个人回到老屋,拆开了那个信封。里面是厚厚的一沓钱。

  我把钱收好,想着以后找机会还给她。

  我走到院子里,看着那棵老槐树,想起了1991年的那个夏天。

  那个穿着淡黄色衬衫的女孩,那个放着《黄飞鸿》的晒谷场,那片恰到好处的黑暗,和那句让我记了一辈子的话。

  “哥,这儿真舒服。”

  一阵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仿佛在诉说着那些再也回不去的往事。

  我笑了笑,眼角却有些湿润。

  人生,或许就是由无数个遗憾组成的吧。而那个夏夜,那个坐在我腿上的女孩,就是我整个青春里,最美,也最疼的一个遗憾。

  本文标题:91年村里放露天电影,黑暗中,一个女孩坐我腿上:哥,这儿真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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