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诡3:杜玉和韦韬只是八品县尉,为何却对卢凌风一点都不客气?
《唐朝诡事录之长安》第六个案件是《去天尺五》,长安城短短一天之内发生了三起命案,死者分别是死于丰乐坊的花店老板花福、死于靖恭坊的马奎、死于延祚坊的何乾,后来苏无名从大萨宝史千岁的口中得知原来失踪或死亡的十天之内已有六人之多,而且都是商人。
长安城以朱雀大街为界一城分两县,东边是万年县,西边是长安县,丰乐坊和延祚坊在长安县,靖恭坊在万年县,长安县的县尉是韦韬,万年县的县尉是杜玉,两人有默契互不去对方管辖的地方查案,比如韦韬就责怪杜玉不应该出现在延祚坊。

杜玉和韦韬对苏无名一点都不客气,就算是面对上官卢凌风也只是表面客气,态度是不冷不热,比如韦韬就直接问卢凌风是雍州府来查还是长安县自己查?又比如韦韬看见杜玉出现在何乾被害的现场,直接说他不管了让雍州府自己来查!
杜玉比韦韬更加过分,韦韬还客气地问一句由谁来查?杜玉就质问莫非雍州府想直接查案?卢凌风和苏无名旁听,杜玉审完之后直接下了逐客令,可以说根本就没把凌风当作上官。

卢凌风是雍州司法参军,正七品下,长安和万年是京县,京县县尉从八品下,雍州管20多个县,其中就包括长安县和万年县,相当于现在地级市和下辖县的关系;司法参军和县尉的职责类似(当然县尉管的事务更多更杂一些),相当于现在市局公安局长和县局局长的关系。
所以卢凌风这个雍州司法参军其实可以算得上是杜玉和韦韬这两个县尉的顶头上司,那两人为何在卢凌风面前不卑不亢甚至是不怎么客气呢?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案件属地管辖权的原因
先看几个细节:
1.卢凌风就任司法参军后一直推行入坊流动办案,花福被害第一个赶到现场的就是卢凌风和苏无名,韦韬来到之后卢凌风说并非有人报案,这是突发案件所以由韦县尉来查比较妥当。
2.马奎被害苏无名第一个验尸,杜玉不满说雍州府是不是要插手直接查案?苏无名马上表达了歉意,卢凌风又说是突发案件应该由杜县尉来查。
3.韦韬负气说由雍州府来查何乾之死,卢凌风连忙说此案突发,还是由长安县先查比较妥当。

由此可见雍州府和下辖各县有默契或者是不成文的规定,辖区内的突发案件由各县先查,雍州府不插手,如果是有人直接向雍州府报案或者案情重大,那么雍州府才会直接接手,比如后面发现死者不止三人卢凌风就直接宣布由雍州府接管案件,这其实就是一个案件属地管辖权的问题。
这三个案件一开始都属于突发案件,卢凌风自然不好越俎代庖打破府县之间达成的默契,其实现在差不多也是这样,不是大案要案,市局一开始也不会介入。
二、城南韦杜,去天尺五
韦家和杜家是关中士族的代表,唐代韦家和杜家都各有十余人为相,虽然比最顶级的门阀陇西李氏、赵郡李氏、博陵崔氏、清河崔氏、范阳卢氏、荥阳郑氏、太原王氏这五姓七望差了一些,但也只是略逊一筹而已,论家世杜玉和韦韬比出身于范阳卢氏的卢凌风差不了多少。
苏无名也说两人各有才华,被认为是前途无量的双子星,作为世代簪缨的高门大族子弟都有自己的骄傲,他们看不上门第明显不如自己的苏无名,比如韦韬邀请卢凌风去他家赴宴,却直言不讳地说苏无名没资格参加,苏无名自己也有自知之明,面对卢凌风两人自然也没必要刻意迎逢,不卑不亢就是这些高门大族子弟之间最好的相处方式。
本文标题:唐诡3:杜玉和韦韬只是八品县尉,为何却对卢凌风一点都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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