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后,全国陆续将副高级职称的评审权,从省级评评委下放到市级专业评审委员会。

  10年过去,从试点到推广,副高职称评审权下放,存在"一优三劣"的态势。

  "一优",存在更加客观公正的优势。以前副高职评审权全部集中在省里,除个别高评委对被评审者有一知半解的情况掌握之外,其他评委基本都是"跟风"或"盲评"。评审权下放后,评审地域小了,评委对本地区的专业人才相对比较熟悉与了解,评审结果也相对客观公平公正。

  "第一劣″,从全省的角度上看,被评审人员通过率人为扩大,副高人员每年通过率增加。如例:全省每年有100人参评副高,若按25%比例的通过率,最多增加1个半个的指标,也就是26或27人。但现在下放到10个市里去评审,每个市都会超比例通过率,一年就会增加十几或二十几个副高人员。

  "第二劣",保密程度差,容易泄露评委人员信息,影响评审公平性。电脑抽签生成评委,一般都是提前一周告知评委,在一个小地域内本专业的专家彼此都了解,一周内很难确保消息不被泄露。

  "第三劣",地域小,评委之间都太熟太了解,也不完全是好事,即使是与评委签了保密协议,但评审过后很多评审过程中,不该在"江湖"中出现的细节,都成了"小道消息"。

  本文标题:职称评审权下放,存在"一优三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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