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的3大荒谬,足以让监理方有苦难言,施工方寸步难行!
在国家对安全、质量管理的高压态势下,各地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大力推行和渗透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如今的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一改从前的管理模式,在安全质量管理行为方面不再任由施工单位胡来,更不敢和施工单位搅在一起,随之而来的是严抓严控。但是,因为他们缺乏应有的项目管理思维,也由原来的左倾转化为如今的右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大错误观念:

一是在安全管理上一味的追求100%的合规就能够保证安全不出事故。作为建设单位的项目总、项目工程师们的初衷是好的,但是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独特性的特点,再加上如今市场环境下的施工单位的建设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因此项目上基本没有可能达到100%的安全合规,因此,项目上每天都处在拼命的检查、拼命的整改的漩涡中。
况且由于建设单位的专业深度不足,他们所提出的问题大都是非重要性的安全问题,比如电缆拖地、20cm的孔洞未及时封堵、靠墙网有破损、扬尘苫盖未达到100%等动态问题,导致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天都在疲于奔命在这些肤浅的工作中,往往就忽略了真正的安全事故隐患,因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肯定你经常关注的施工单位就要去关注,你发觉不到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也会轻视,殊不知这才是导致项目上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

二是在质量管理上一味的追求高标准,就能够建设出精品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规范要求,有底线要求,但没有上限要求。故此,有的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者为了提高工程质量往往设置更高要求,他们说规范是最低标准,监理单位也附和着说,我们要提高标准才对!项目上进场的预制叠合板设计厚度要求60mm,第一车进场的叠合板有几块是56mm。
结果被建设单位要求退场,监理单位也因此被罚款1000元,施工单位被罚款2000元。施工单位提出规范要求的允许偏差是5mm啊?建设单位说,我们在监理例会上说好的允许偏差是3mm。施工单位满腹委屈也没办法只好退场。那么监理单位委屈不委屈呢?自己在监理会议纪要上写着,不得低于57mm。结果是56mm你没提出意见,罚你是不是合理呢?

所以,遇到这样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也要长点心眼吧!不要以为顺着建设单位就好。不过,我们抛开这些务虚的问题,只从本质上说,56mm的叠合板对工程有没有问题?答案是一点都没有,首先没有任何结构性影响,其次叠合板属于隐蔽工程不存在外观质量问题。就是这样的不是问题的问题愣是让施工单位把叠合板拉走了,因为,你不拉走人家就不给你在进度款上签字。
那么建设单位这样管理就能建设出精品工程吗?当然没有,因为这样管理的后果就是叠合板厂家被更换,劳务施工班组走了一波又一波。最终不但精品工程没建成,相反因为很多工程部位的搁置导致的次生问题不得不采取补救措施。总之,建设精品工程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凡事都要追求一个适度,而不应该脱离客观实际去追求一个毫无意义的目标。

三是不相信自己的项目管理团队只相信专家。现在建设单位为了合规一般还要聘请专家组每月对现场安全组织检查一次,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会把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当作上方天子剑一样对待。殊不知专家组来检查更多的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已,庞大的施工现场来了两个人最多走过1/10根本看不过来,不过就是走走过场,但为了凸显自己的成绩把问题却写了一大堆,真正的安全质量隐患根本没有发现。
因此,说现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主要还要靠现场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自身来把关,如果只跟着专家组的感觉走,势必会埋下隐患。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以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作为提升我们现场安全质量管理的有效措施,现场究竟安全不安全还必须靠我们自己来驾驭。#上头条 聊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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